Board logo

标题: 请教,国内女性同性恋能结婚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eroideal    时间: 2005-8-16 19:59

冰祁步MM想知道,
根据国内最新的婚姻法,女性同性恋是否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她鉴于此事敏感,不便启齿,托本狼特在此向各位法律高手咨询,望不吝赐教。谢谢。
作者: 占卜者艾玛    时间: 2005-8-16 20:03

不可以!!!
不过在轩辕里以夫妻的名义同居还是可以的...
阁下就不要对其有非分之想了!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16 20:58

中国政府的婚姻法只适用于异性。

可以去美国申请政治避难,赫赫。

然则这位MM是对GL本身感兴趣呢?还是只对GL这两个字感兴趣呢?
如果只是出于好奇和尝试心理的话,奉劝她还是不要,请尊重真正的同性恋者。
作者: 切风草影    时间: 2005-8-16 21:01

楼上的态度是正解,深以为然.
作者: shaboyi    时间: 2005-8-16 21:03



QUOTE:
原帖由冰血于2005-08-16, 19:59:41发表
冰祁步MM想知道,
根据国内最新的婚姻法,女性同性恋是否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她鉴于此事敏感,不便启齿,托本狼特在此向各位法律高手咨询,望不吝赐教。谢谢。

你怎么上来就把人家MM卖了?
作者: 圆点    时间: 2005-8-16 22:29

现在汉语的婚姻更多的是个法律名词,必须合法,受法律保护的才算现代意义上的真正婚姻。严肃的说婚姻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对社会的责任,而不只是两情相悦吧。
那么同性的婚姻双方会承担什么义务,是否值得法律保护?如果这个问题能解决解决,将来法律必会有相关的立法出现。
作者: shaboyi    时间: 2005-8-16 22:53

偶估计只是时间问题,

好像现代医学证明同性恋是一种生理现象, 很大程度上由你的基因所决定.

中国么, 这个估计最近20年没戏,
作者: 闻琴解佩    时间: 2005-8-16 23:09

GL真心相爱的话,还在乎结婚与否吗~?
不过我个人是无法理解这类人群的。。。觉得很恶心啊。。。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17 10:33

婚姻只是经济上的一种保障制度,的确,双方感情没法靠国家机关的一纸文书牵系的。

不过,同性婚姻,在中国还没有法律保障,不过也没有法律禁止,所以,如果有美国人那样的胆量,可以考虑试一试,说不定可以推动中国法律实践的大飞跃,就是通过同性婚姻法律保障条文呢。
作者: 蝶无痕    时间: 2005-8-17 13:13

真的假的?

在中国,如果真的成为现实,一定会成为新闻人物:)
作者: 江东美周郎    时间: 2005-8-17 14:50

还来真的啊。。。。。。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17 15:22

看了大家的见解
我还不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啊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7 15:44

即使法律允许,你愿意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自己是同性恋吗==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17 17:11

冰祁步,其实你大可以放轻松。

的确,国内没有法律保障同性婚姻(不光是Les,Gay也没有)。但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不是法律可以保障的。就是异性恋,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婚的也有呢。婚姻制度,更多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而已。

所以,没有法律认可的婚姻,只要两个人心心相映,能长相厮守就行了。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7 20:19

咳咳……实际上的难度比楼上想象的要大得多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17 22:20

世上有一种叫做柏拉图式的恋爱
不知道有人知道吗?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17 22:38

MM不要以为在这里混的都是一些连哲学家名字都拼不对的小白哦。

偶和偶MM很长时间了,从没想过结婚之类的问题。如果想当新闻人物的话去坚持搞同性婚礼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作者: shaboyi    时间: 2005-8-17 22:41

美国好像有本讲LESBIAN的连续剧,拍的很棒,YDY那里好像有个分社区
讨论和下载的。

楼主可以去看看,

LESBIAN其实蛮多的, 不过要法律保护的话只有去欧美了。。。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7 22:41

菠拉图式的恋爱所以生存的土壤,乃是没有进行其他种恋爱的机会,或这种机会很少,或一旦进行则会蒙受很大损失。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18 14:33

难度的确不低,但是也并不是一点都不可为。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8 18:38

汗,对于真正爱某人的人来说,什么难度都不能阻挡其作为的决心。但是能不能成功可不是主观因素可以决定的,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就和封建社会离伦之恋的悲剧是一样的,真爱不一定就能从客观上挽救一切。何况中国现在的思想还相当陈旧落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不是心心相印的两个人所能完全接受的,也不应该要求他们完全接受。
作者: 反清复明    时间: 2005-8-18 21:11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18, 18:38:07发表
汗,对于真正爱某人的人来说,什么难度都不能阻挡其作为的决心。但是能不能成功可不是主观因素可以决定的,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就和封建社会离伦之恋的悲剧是一样的,真爱不一定就能从客观上挽救一切。何况中国现在的思想还相当陈旧落后,社会和家庭的压力,不是心心相印的两个人所能完全接受的,也不应该要求他们完全接受。

想起了《喜宴》
作者: 惟仁    时间: 2005-8-18 21:44



QUOTE:
原帖由闻琴解佩于2005-08-16, 23:09:58发表
GL真心相爱的话,还在乎结婚与否吗~?
不过我个人是无法理解这类人群的。。。觉得很恶心啊。。。

千万别这么说,大家一样都是人,应当互相尊重。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18 21:58

此话甚合我意
作者: 小马爱犬屋    时间: 2005-8-18 22:38

性取向不能决定一个人的人品好坏.

如同左撇子一样,少见而已.
作者: 青石    时间: 2005-8-19 02:19

天涯有个版 一路同行

讨论这个同性恋话题
(汗,我没记错吧)

有兴趣可以去看看
作者: 气流    时间: 2005-8-19 02:27

是否承认同性恋婚姻,并不是什么感情不感情、爱不爱的问题,更多的是和财产、继承、福利等等相关的经济法律问题。

顺便说一句,美国现在绝大多数地方是不承认同性恋婚姻的,要去比利时、荷兰才好
作者: 冷月寒冰    时间: 2005-8-19 03:48

我想很少人真正明白冰祁步的意思吧
不过冰血应该明白哈  
还是那句话啊
算了
不说了面的被骂
不过冰祁步MM真是善良哈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8-19 05:09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8-17, 22:38:46发表
偶和偶MM很长时间了,从没想过结婚之类的问题。

“偶和偶MM”??

这……记得门清节度使是女性(看图标看的)

难道说门清节度使就是GL?
作者: 吕布貂蝉    时间: 2005-8-19 11:15

2个女的在一起~~还不用结婚证呢~~想干啥就干啊~~

谁来管你呢~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9 16:20



QUOTE:
原帖由东祖长离于2005-08-19, 5:09:21发表
“偶和偶MM”??

这……记得门清节度使是女性(看图标看的)

难道说门清节度使就是GL?

您的脑子还真是木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19 16:53

其实香港就行= =。

咳咳,虽然这个版不归我管,楼上两位还是不要版聊的好= =
作者: 狼一    时间: 2005-8-19 19:10



QUOTE:
原帖由shaboyi于2005-08-16, 22:53:26发表
偶估计只是时间问题,

好像现代医学证明同性恋是一种生理现象, 很大程度上由你的基因所决定.

中国么, 这个估计最近20年没戏,

首先表示同意:
就这个我展开解释一下
进化的理论告诉我们
现存的都是基本适应环境的
本质上是指能够产生更多的后代
更准确地说产生更多的gene copy


同性恋的确是有基因决定的
这种基因的存在也不是偶然的
按照群体遗传学适应度的理论
很细微的适应度差别,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都会造成gene的消失

但是问题是 同性恋 在人类早期
同性恋的优越性在于维持部落的和睦,
这个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它的预期后代数量少的缺陷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8-19 19:41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19, 16:20:14发表
您的脑子还真是木  

这位勿随流水先生,我确实不大明白您想表达的意思,请问门清节度使那句“偶和偶MM”表示什么?请说话直接点好不?


另回门清节度使:问一下坛内是否有女同性恋跟这个话题也相通啊,不属于版聊吧?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8-19 19:48

les&gay合法性在中国的土壤中的生存是艰难的...当然- -只是说合法性名义而已...自己怎么过是自己的自由- -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19 19:54



QUOTE:
原帖由东祖长离于2005-08-19, 19:41:12发表
这位勿随流水先生,我确实不大明白您想表达的意思,请问门清节度使那句“偶和偶MM”表示什么?请说话直接点好不?


另回门清节度使:问一下坛内是否有女同性恋跟这个话题也相通啊,不属于版聊吧?

那就算俺多嘴了  。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19 21:55



QUOTE:
原帖由东祖长离于2005-08-19, 19:41:12发表
这位勿随流水先生,我确实不大明白您想表达的意思,请问门清节度使那句“偶和偶MM”表示什么?请说话直接点好不?


另回门清节度使:问一下坛内是否有女同性恋跟这个话题也相通啊,不属于版聊吧?

汗,她和她mm,就是她和她les的对象,她和她mm俩人搞gl,你地明白?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8-20 19:29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19, 21:55:10发表
汗,她和她mm,就是她和她les的对象,她和她mm俩人搞gl,你地明白?

les、gl……

嗯,先生的意思大概明白了,看来门清节度使的确是女同性恋者了。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20 20:06

先生的语气看来是很鄙视les者咯==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8-20 20:24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20, 20:06:36发表
先生的语气看来是很鄙视les者咯==

不会,只是觉得很意外而已。

另请教一下,“les”的全文是什么?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8-20 20:38

虽然我觉得你这个问题纯粹是试探性质的,但我还是回答吧
Lesbian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20 20:46

端着茶坐马扎看热闹ing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20 22:17

怎么来凑热闹的人那么多呀
我就是那个当事人
大家有什么想和冰冰说的呢

ps:门清JJ真坏呀,在一边居然看热闹的说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5-8-21 10:40

对les/gay虽然能接受其感情,但是不能接受其行为,尤其是gay。实在是太恶心了。
作者: 蓝纱枫    时间: 2005-8-21 10:40

摘录一段网上的内容,仔细看就可以明白相关单词的意思了。


女性的同性恋者叫lesbian,没错。不过我要指出的是,女的也可以叫gay,因为gay是统称,不仅仅只是指男的,这也是为什么新闻里会经常出现gay men这种说法的原因。不过一般来说,大家还是比较习惯用gay来形容男的,用lesbian来形容女的。

下面一段话是从dictionary.com上摘录下来的,供大家参考。

The word gay is now standard in its use to refer to homosexuals, in large part because it is the term that most gay people prefer in referring to themselves. Gay is distinguished from homosexual primarily by the emphasis it places on the cultural and social aspects of homosexuality as opposed to sexual practice. Many writers reserve gay for males, but the word is also used to refer to both sexes; when the intended meaning is not clear in the context, the phrase gay and lesbian may be used. Like the other names of social groups derived from adjectives (for example, Black), gay may be regarded as offensive when used as a noun to refer to particular individuals, as in There were two gays on the panel; here phrasing such as gay members should be used instead. But there is no objection to the use of the noun in the plural to refer collectively either to gay men or to gay men and lesbians, so long as it is clear whether men alone or both men and women are being discussed.

还有一点要强调的是,gay这个词虽然有很多意思,其中包括鲜艳、喜悦、活泼等等,但是在美国,这个词基本上已经被视为“同性恋”的专用词,所以你如果想说喜悦,用joyous,joyful,merry,gleeful,但不要用gay。



顺便说说自己的看法,对于同性恋者来说,他(她)们只是某些取向和我们不同而已,这是他(她)们的自由,我们应该理解他(她)们的选择。而不应该用有色眼镜看待他(她)们。
作者: misaki    时间: 2005-8-21 18:46

教授说
婚姻是一种契约
就是有权利互相使用对方的器官啦

所以呢 如果真心相爱就不必在乎这契约
无论性别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2 15:50



QUOTE:
原帖由misaki于2005-08-21, 18:46:55发表
教授说
婚姻是一种契约
就是有权利互相使用对方的器官啦

所以呢 如果真心相爱就不必在乎这契约
无论性别

错了吧。婚姻是一种契约,但是主要是经济上的契约,就是说双方购买的什么什么是共同财产啦,如果“毁约”--就是离婚,这些财产是否要分割,如何分割,某方是否要赔款给某方或者负担某些费用啦......

使用器官的权利不在这个契约里头,否则,就没有婚内强奸罪了。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8-22 18:59

看了前面的讲解,大概明白了。

原来同性恋里面还有区别,真没想到。。
作者: 丹晓涂    时间: 2005-8-22 19:32

同性恋大概和家庭环境与周遭的社会环境关系比较大吧.
现在感情越来越混淆了,如果是真爱,那倒不在乎性别的.
至于结婚证书那只是性爱的合法手续而已吧.
作者: 萧如飒    时间: 2005-8-22 19:43

唉……
真真羡慕清姐……起码可以在一起……
偶MM(借用下清姐说法……)平时跟偶粉好粉好 可素偶一旦说出虾米虾米偶喜欢她之类之类 她就恨不得把偶pia飞……

其实无论同性异性 爱一旦发生了 都是真挚的
不同的只是后者不能成为主流情感
就象文学作品一样 同样有主流文学和辅流文学之分
之所以同性之间的恋情不能够占主导地位 恐怕因为那样会破坏自然界的规律
所以同性恋情只在社会允许的情况下存在于属于他们的那片天空
遗憾的是 这片天空并不蔚蓝 并不辽阔
在不影响动物繁衍的前提下 动物间尚可允许弱肉强食的存在
那在不影响人类繁衍的情况下 同性之间为何不能发生恋情呢?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22 21:09

窃心公子不用悲哀

其实某些东西只是世俗的观点
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演变
很多观念还是会慢慢改变的
只要你还有着坚定的信念

人生存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
而是为了寻找那份心中的人间真爱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22 22:19

我觉得人类生存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起码不繁衍后代人类就无法存在下去了。至于真爱只是生存基础上的一种需求而已。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2 22:56

人类生存的最终目的,是传递自己的基因。所以,从广义上来说,繁殖(生育)是人类生物活动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但是,对于个体来说,因为群体的数量的巨大,所以,生育已经不是个体的义务,而只是一种自愿的状态了,所以,从这一点来说,不能导致自然生育的同性恋性行为并不违背人类的社会伦理。更不用说异性恋性行为却不能/不愿生育的case了。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22 23:21

但是对于女孩子来说,选择同性或独身或不要孩子都是会受到社会压力的,尤其是在中国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3 08:21

压力的确会有,而且别说女孩子,男孩子也是。我虽然不是同性恋,但是结婚至今还没有计划要孩子,也被我老妈嘀咕到现在了,呵呵。

所以我认为,其实,在东南沿海地区,或者内地的大城市,这样的外界压力相对来说,还是很小的,大部分压力,还是在自己的顾虑所致,只要自己心里立场态度明确坚定,就可以缓解很大一部分。
作者: 狼一    时间: 2005-8-23 10:14



QUOTE:
原帖由冰祁步于2005-08-22, 21:09:53发表
窃心公子不用悲哀



人生存并不是为了繁衍后代
而是为了寻找那份心中的人间真爱

这句话,错
被无数事实证明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8-24 19:46

请说出你的事实来
否则可很难有足够的说服力哦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24 21:08

一个生物的本职工作就是基因的传递,人类也不例外。

所谓的人生来是为了寻找真善美之类无非是MM们的YY罢了,但繁衍后代却是一项朴素但实在的工作,也是种群内部每一个生命体的义务。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8-24 22:16

= =也不用"义务"这么硬性的东东来定性质吧...
虽然生物繁衍生息是种本能..但也有极其个别的例子...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8-24 22:36

性别取向变异确实是跟基因突变有很大关系的,所以才会被社会本能地排斥。
作者: stopisneo    时间: 2005-8-25 09:04

同性恋是基因突变。。暴寒啊。。异种啊。。
这个理论和说同性恋是怪胎有什么区别啊?

当然很多人奇怪说同性恋只要有爱就可以了,不用结婚的。其实这是对共同生活的社会经济性质的认识不清。
在同居生活发生后,经济生活,财产共享,都会发生问题。结婚这种形式当然不是为了爱,甚至和爱无关,这是一个以经济为基础,以牢固财产社会关系为目的的一个形式。所以千万不要把我爱她和我娶她混为一谈。
同样,同性恋婚姻也是为了牢固明晰财产关系。很奇怪的论调?其实不然,大家可以跑去问任何一个法学专家,婚姻专家,说,我和XXX同居,生孩子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他们会怎么回答?答案是一样的,同居不好,同居的话,法律没有办法保护你的。怎么保护?保护你什么?这个还要问,钱啊。。。

至于说,同性恋能不能结婚?比利时荷兰可以,还有宗教婚和公力婚可以选择。结婚以后,你还可以当场吻男新娘,女新郎什么的。我们国家么,前10年左右么,要强制你改邪归正的,现在么,就放任了。不过要结婚的话?等吧,,什么事情都是有可能的。不过我建议,最好先和爱人商量一下,先领养一个孩子,至少孩子有可能会等到政策放宽的那一天。
作者: 七公主    时间: 2005-8-25 13:39

反对同性恋
作者: 勿随流水    时间: 2005-8-25 13:43

嘿嘿,楼上别那么激进么,你自己没恋过空谈什么反对也只是纸上谈兵咯。
在中国很多家庭结婚这个事情仍然是不能让年轻人自主选择的,选择同性恋的话就绝不能公开,否则家长和亲族都会对你侧目而视。比选一个家长不喜欢的异性也许还要严重。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8-26 19:58

赞成男的同性恋,反对女的同性恋。
节省点资源啊,光棍多着呢。。。^_^
作者: 蓝纱枫    时间: 2005-8-26 20:02



QUOTE:
原帖由闲云于2005-08-26, 19:58:49发表
赞成男的同性恋,反对女的同性恋。
节省点资源啊,光棍多着呢。。。^_^

这好象属于歧视妇女啊?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8-26 20:18



QUOTE:
原帖由蓝纱枫于2005-08-26, 20:02:06发表

QUOTE:
原帖由闲云于2005-08-26, 19:58:49发表
赞成男的同性恋,反对女的同性恋。
节省点资源啊,光棍多着呢。。。^_^

这好象属于歧视妇女啊?

倒..我尊重女性,才不喜欢她们搞同性恋啊
作者: 蓝纱枫    时间: 2005-8-26 20:41



QUOTE:
原帖由闲云于2005-08-26, 20:18:26发表
倒..我尊重女性,才不喜欢她们搞同性恋啊  

哦?这叫尊重女性……

要这么说,闲云因为不尊重男性,所以赞成男的同性恋了?
作者: 闲云    时间: 2005-8-26 21:15



QUOTE:
原帖由蓝纱枫于2005-08-26, 20:41:02发表
哦?这叫尊重女性……

要这么说,闲云因为不尊重男性,所以赞成男的同性恋了?  

不能这么算啊,竞争对手少一个是一个啊
作者: 羽飞云    时间: 2005-8-26 21:43



QUOTE:
原帖由闲云于2005-08-26, 21:15:11发表

QUOTE:
原帖由蓝纱枫于2005-08-26, 20:41:02发表
哦?这叫尊重女性……

要这么说,闲云因为不尊重男性,所以赞成男的同性恋了?  

不能这么算啊,竞争对手少一个是一个啊  

跑题了......
我觉得这还是看两人,你情我愿有什么不行
作者: 狼一    时间: 2005-8-27 10:57

以后肯定会可以的
以前看凤凰周刊上面
中国大陆有很多城市,上千万的同性恋者
他们不应该被忽视,歧视的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8 17:02



QUOTE:
原帖由七公主于2005-08-25, 13:39:02发表
反对同性恋

我还反对人打嗝呢。
--你说这样行么?呵呵。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5-8-29 07:56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8-24, 22:36:30发表
性别取向变异确实是跟基因突变有很大关系的,所以才会被社会本能地排斥。

怎么什么时候都扯到基因上.

其实女人的性取向不如男人明确。比如国外就有一个女的,骗了许多人的老婆的。~

换言之,很多女人不太有主见.而且女人的恋爱首先是精神其次是肉体.
即使有个别重视肉体的女人.
感觉至少重视精神的比男人多~~~

而男同,很多的也是建立在一种肉体关系上,呵呵.~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29 11:14

性取向的确不是完全受基因控制的,但是生理因素远远超过文化因素。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5-8-31 11:34

不清楚生理因素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我讲点社会文化上的

理论上说:在2个个体情、欲的产生、发展中,身体接触是至关重要的,也就是古人说的“眉鬓厮磨”、“肌肤之亲”,中国的具体情况是:男子与男子之间的身体接触、单身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的被允许程度(自己和社会对这个行为的心理承受能力)远远小于女子和女子之间的身体接触。

我比较好奇的是 中国的同性恋中有属于异性扮演类的比例有多少 也就是说 两个女性在一起的时候 是不是经常处于一人扮演较为男性化角色的状况中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8-31 11:39



QUOTE:
原帖由恨地无环于2005-08-31, 11:34:55发表
我比较好奇的是 中国的同性恋中有属于异性扮演类的比例有多少 也就是说 两个女性在一起的时候 是不是经常处于一人扮演较为男性化角色的状况中

与其说你是问同性恋者中异性角色,还不如说你只是把重心放到女性身上.......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5-8-31 11:49

前面一直在讲女性的问题 顺口了 没别的意思 男同性恋中也一样有这种情况

同性恋中出现异性扮演行为就说明其中至少一方不是完全排斥异性
也就是说此人的同性恋倾向可能不是先天的 更多是文化影响或者个人遭遇问题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8-31 12:16

嗯.对某些话题太敏感也是我的缺点之一,但至少现在我们可以讨论一下了

首先我觉得不见得是"同性恋中出现异性扮演行为就说明其中至少一方不是完全排斥异性"首先同性的取向就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从心理上来说是从异性没有感觉的.尤其是从女同身上可以看出这一点,如果说扮演男性的是希望自己如同男性一般的话,那么从其意识看来,她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比男性低下,从而极度反感男性,而女性角度出发的话,那么她为什么不选择一个真正男性而选择同性呢?证明其对男性还是没有感觉的
男同套用此理也许又所不妥.从古代孪童来看,童字说明大部分主导者选择是具有女性性格特征男子.因为小孩子具有女性许多性格特征.从这一点看他们对女性魅力可能也不是完全排斥.而扮演女性的男同则在心理上像女性一样,容易被具有男性特征明显的人所打动.这一点上还是有某些共同点的.
但同性恋者中有一部分是双性恋者也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 恨地无环    时间: 2005-8-31 16:12



QUOTE:
原帖由quest于2005-08-31, 12:16:28发表
首先我觉得不见得是"同性恋中出现异性扮演行为就说明其中至少一方不是完全排斥异性"首先同性的取向就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从心理上来说是从异性没有感觉的.尤其是从女同身上可以看出这一点,如果说扮演男性的是希望自己如同男性一般的话,那么从其意识看来,她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比男性低下,从而极度反感男性,而女性角度出发的话,那么她为什么不选择一个真正男性而选择同性呢?证明其对男性还是没有感觉的
男同套用此理也许又所不妥.从古代孪童来看,童字说明大部分主导者选择是具有女性性格特征男子.因为小孩子具有女性许多性格特征.从这一点看他们对女性魅力可能也不是完全排斥.而扮演女性的男同则在心理上像女性一样,容易被具有男性特征明显的人所打动.这一点上还是有某些共同点的.
但同性恋者中有一部分是双性恋者也是不容置疑的.

老兄把男女同之间的区别看的太大、太绝对了

按照你的逻辑

男同中恋男童的(怎么像绕口令……)是喜爱男童的女性特征,那为什么不直接找个真的女童?

古代养孪童的爷们儿很少没有异性伴侣的,如果不是双性恋者,其真实的性取向不是很好判断。

在女同中扮演男性的女性未必“极度反感男性”,她可能认为自己“应当被生作男人”。
认为自己被生错性别的人中比较极端的就是手术、药物变性者,他们在变性之前一般都发现自己的性取向不在异性,但他们不对异性反感,他们对异性的感觉就像异性恋者对同性的感觉一样,只是不来电。他们变性的成果之一就是把原来的同性恋变成异性恋。
(讲到这里想到个问题,变性人在中国可不可以和变性前的同性结婚?如果可以,那婚后如果变性的一方又重拾过去的性别<这种事情真的有>,或者另一方也变性了,那婚姻是不是自动解除?)
像这种认为自己“应当被生作男人”的女性,她的女同伙伴就有可能并不是完全排斥男性的,女性之间容易“同性相吸”的重要原因是女性之间的身体接触的认可度高,这个我在前面的帖子讲了,不多说了。

讨论下,此事未躬行,纸上终觉浅
作者: Phil    时间: 2005-8-31 17:23

我个人其实很不赞同将古代的孪童现象归纳在同性恋现象中,至少,这其中并非全部是同性恋。

同样,目前有同性性行为的,也并非就全部是同性恋,或者说,100%的同性恋。国外的多次研究表明,实际上,真正处于性取向的两端(100%同性恋和100%异性恋)的人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处于两端之间的某点,也就是说,你的性取向的“外观”,主要是由你那部分占主导因素的性取向决定的。

那么那些某种性取向没有占完全主导的人,就容易表露出同性恋的倾向,而那些虽然某种性取向主导的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同性性行为的兴趣。《红楼梦》里头从薛蟠的“嫖戏子”(中国古代比较普遍的一种男性同性性行为)的行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我觉得,可以区别的是:大部分真正的同性恋,其依恋的主要不是同性性行为,而是特定的同性。这就和异性恋一样:夫妻俩生活在一起的基础,绝对不是只有性行为,有些,甚至没有性的成分在内。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9-1 09:07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31, 17:23:15发表
那么那些某种性取向没有占完全主导的人,就容易表露出同性恋的倾向,而那些虽然某种性取向主导的人,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同性性行为的兴趣。《红楼梦》里头从薛蟠的“嫖戏子”(中国古代比较普遍的一种男性同性性行为)的行为,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我觉得,可以区别的是:大部分真正的同性恋,其依恋的主要不是同性性行为,而是特定的同性。这就和异性恋一样:夫妻俩生活在一起的基础,绝对不是只有性行为,有些,甚至没有性的成分在内。

这一点我表示赞同.但简单的来说,男性的欲望远比女性来的强烈

古代的孪童的确是有很多有妇之人嗜好的东西...
再:恨地无环
性倒错者大致上可以分为3类.
1完全性倒错者:对异性冷漠,甚至厌恶,其重心全是在同性上.
2两栖性倒错者:即双性恋者,特征并不明显..
3偶然性倒错者:这个现象比较少, 但确实存在..
选择同性做为伴侣在心理上也有很多区别的,所以你说的也有道理.毕竟这不是绝对的事,我之前举的种种是从完全性倒错来说的...
但至于你说的手术,药物变性已经脱离了同性恋心理范围了.因为其在心理上已经认同自己是男性了.也就没有同性恋这一心理特征了
作者: Phil    时间: 2005-9-1 12:16



QUOTE:
原帖由quest于2005-09-01, 9:07:50发表
这一点我表示赞同.但简单的来说,男性的欲望远比女性来的强烈

古代的孪童的确是有很多有妇之人嗜好的东西...

我觉得那句话应该说:“男性的欲望的表现远比女性来的直露”。

这是后天的文化教育造成的。举例说:如果两个男的在大街上看到一个美女走过,即驻足评头论足一番,估计大家都不会觉得怎么;但是如果两个女的同样对一个猛男如此为之,估计就会引起很多人惊讶了。

因为我们的教育告诉我们:男性就该外露刚强;女性就该含蓄阴柔。

但是如果从小就不是这么教育,或者本身性格太过强烈,就未必是这样的结果了。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9-1 20:47

MM性倒错者的第一种情况被称作纯P,是比较少数的,多数同性恋者(仅限Les)都是PT制的,即有一MM处于较男性化的角色中(T)。

路过,各位继续= =
作者: 东祖长离    时间: 2005-9-4 21:31

啊,门清MM居然连这样的学问都懂啊.
作者: 飘香剑雨    时间: 2005-9-22 16:28



QUOTE:
原帖由门清于2005-08-16, 20:58:03发表
中国政府的婚姻法只适用于异性。

可以去美国申请政治避难,赫赫。

然则这位MM是对GL本身感兴趣呢?还是只对GL这两个字感兴趣呢?
如果只是出于好奇和尝试心理的话,奉劝她还是不要,请尊重真正的同性恋者。

<婚姻法>虽没有规定同性恋有登记结婚的权利,但同样没有规定同性恋违法,再加上XX条例已废除,同性者同居也没有违法之忧。因此大可不必避难美国了。
作者: BBS13    时间: 2005-9-25 11:29

各位高见,高见啊。
   闻之让我大开眼境啊。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9-25 11:39

没想到啊
这么一个简单问题
居然引起那么大的反响
看来很多都很希望去尝试一下哦

那看来我将来非得找一个GF体会一下……
作者: 乱指    时间: 2005-9-26 11:18

你不是有老公了吗,叫什么“边城玫女”?
作者: 吳下阿蒙    时间: 2005-9-26 12:04

虽然我不赞同同性恋,不过既然两个人在一起快乐的话,又何必在乎男女呢?
有句电影台词怎么说来着:“我不在乎你是男是女,我只知道我喜欢你。”至于那出戏我倒忘了~何必在意别人的眼光呢?
我身边也有同性恋的朋友,可是他们给人的感觉比异性恋来的更真。。
荷兰好象就把同性结婚合法化了吧?
作者: 萧如飒    时间: 2005-9-30 15:06

“到了荷兰才知道两个同性当街拥吻也可以那么火爆……”
偶隐约记得好像有几个国家都把同性结婚合法化了 不过荷兰~更甚啊啊啊~!
偶要去荷兰偶要去荷兰……
小小飙下 飘走……
作者: 檀道济    时间: 2005-9-30 15:28

悄悄的进行,打枪的不要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5-9-30 15:34

看来荷兰真是个好地方
有机会我倒要好好的实地考察一下……
作者: 凌月    时间: 2005-9-30 16:33

刚刚问了身边的同学的出如下结论
1 不晓的.
2 没有明确规定
3 跟本不可能
4 让俺说服教育把你们拐回"正"途......

   美国50个洲彼此法令不同有的洲"拉拉"属违法的....但有的洲却是和法的.建以去前打听清楚.   最后~凌月  敢于追求真爱的姐妹们!
作者: Phil    时间: 2005-10-2 11:59

现在只有马萨诸塞州承认同性婚姻,其余州都不承认,但是没有一个州说同性恋是违法的。

这次的南方周末上用两版登载了一对已经“结婚”20年的男同性恋: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0929...00509290017.asp
作者: 那兰    时间: 2005-10-14 12:40

可以去荷兰,那里可以的
作者: john36    时间: 2005-11-4 15:16

据说50年内欧美国家有望出台人和动物结婚的法律
作者: luao    时间: 2005-11-4 15:30

那问下,在美国如果其中一个同性恋有双性恋倾向,那她还能再找个男人生活么?变成一家三口呢?比如两个PLMM本来是同性恋夫妻,其中一个又爱上了我,和我成为异性恋夫妻,这样我还能顺便享用另一个么?
作者: stopisneo    时间: 2005-11-4 20:15

婚姻制度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为了稳定父系社会的产物。
我们应该打倒婚姻制度。。
作者: 门清    时间: 2005-11-4 20:21



QUOTE:
原帖由luao于2005-11-04, 15:30:20发表
那问下,在美国如果其中一个同性恋有双性恋倾向,那她还能再找个男人生活么?变成一家三口呢?比如两个PLMM本来是同性恋夫妻,其中一个又爱上了我,和我成为异性恋夫妻,这样我还能顺便享用另一个么?

那要看三方会谈的结果了……= =
作者: 花影吹笙    时间: 2005-11-4 20:40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10-02, 11:59:19发表
现在只有马萨诸塞州承认同性婚姻,其余州都不承认,但是没有一个州说同性恋是违法的。

这次的南方周末上用两版登载了一对已经“结婚”20年的男同性恋: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zm/20050929...00509290017.asp

5555~~~看了,好感动~~~
作者: 华岳孙武    时间: 2005-11-5 17:27

很简单,去可以给同性恋办理婚姻注册的国家去结婚不就可以了吗?
作者: 炎冰翼    时间: 2005-11-5 21:02

GL么。。就记得几年以前看到一对河南gay结婚的新闻
偶身边的les特别多,不知为何
作者: hyjshf    时间: 2005-11-17 23:42

不违法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因只有一个,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
作者: 刃水    时间: 2005-11-26 12:46

如果可以的话,没准几十年以后可以。现在不是有很多国家都承认同性恋婚姻了吗??
作者: 天宫公主    时间: 2005-11-26 17:12



QUOTE:
原帖由冰祁步于2005-09-30, 15:34:08发表
看来荷兰真是个好地方
有机会我倒要好好的实地考察一下……


作者: 凤凰涅槃    时间: 2005-11-26 22:05

阿姆斯特丹不是被称为性都么。。。。。。。

看电影看到的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5-12-28 11:08



QUOTE:
原帖由勿随流水于2005-08-22, 22:19:24发表
我觉得人类生存就是为了繁衍后代,起码不繁衍后代人类就无法存在下去了。至于真爱只是生存基础上的一种需求而已。

人类做了太多超自然的东西,因为寿命的延长,我想生育率要再降低才行,否则只有自取灭亡.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5-12-28 11:15

我还是认为认为环境经历和激素水平决定了一个人的性取向,并不是什么基因.另外我觉得恋爱和同性恋中通常存在强势主导的一方.
所谓双性恋,也许性取向就是正常的,只不过不排斥同性而已.

另外长时间和某类人群相处,也会改变性格和性取向.
作者: Phil    时间: 2005-12-28 12:45

激素未必,很多同性恋中的“异性”角色,本身激素水平并没有什么异常,所有性征,都是和自然本性相符合的。

至于环境所致,那是后天形成的。但是,大多数同性恋,还是有先天因素的。这点,在动物界也有例子。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5-12-30 20:42

也不应该说大部分是先天性的吧...至少后天成份的比例给我感觉很大.此帖讨论很久了呢.
作者: Phil    时间: 2006-1-1 17:08



QUOTE:
原帖由星凌天琊于2005-12-30, 20:42:03发表
也不应该说大部分是先天性的吧...至少后天成份的比例给我感觉很大.此帖讨论很久了呢.

哦?为什么认为“后天部分的比例很大”,有什么具体的依据么?比较感兴趣,能否说来听听?
作者: Veromca    时间: 2006-1-1 17:15

呵呵,加拿大。加拿大比荷兰更进一步, 允许异国的朋友来加拿大完成终身大事哦。
作者: 啥都    时间: 2006-1-1 21:54

不好吧,中国男人那么少。
作者: 星凌天琊    时间: 2006-1-28 20:23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6-01-01, 17:08:56发表
哦?为什么认为“后天部分的比例很大”,有什么具体的依据么?比较感兴趣,能否说来听听?

最近一段时间都没有来...- -对不起

后天性的属于人为影响,这点很明确...在现在这个时代中,青少年接触的东西比较多, 而且吸收力很强..有人本能厌恶..自然也有人感兴趣.以时下风行的BL和GL漫画来说,对很多青少年在对待同性恋这个问题上多少有一些影响力....多少有点近朱者赤的意味.从我的角度出发,我觉得网络在这个问题上起到了很大的推行作用...

虽然我不能举活例子出现......
作者: 吴下小蒙    时间: 2006-1-31 10:40

祝贺冰祁步做中国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作者: 七月人间雪    时间: 2006-3-9 16:30

不是1987年中国的第一张同性结婚证就发出了吗??

还是我记错了~~~
作者: 匡匡匡    时间: 2006-3-9 16:43



QUOTE:
原帖由蓝纱枫于2005-08-21, 10:40:37发表
摘录一段网上的内容,仔细看就可以明白相关单词的意思了。


女性的同性恋者叫lesbian,没错。不过我要指出的是,女的也可以叫gay,因为gay是统称,不仅仅只是指男的,这也是为什么新闻里会经常出现gay men这种说法的原因。不过一般来说,大家还是比较习惯用gay来形容男的,用lesbian来形容女的。

下面一段话是从dictionary.com上摘录下来的,供大家参考。

The word gay is now standard in its use to refer to homosexuals, in large part because it is the term that most gay people prefer in referring to themselves. Gay is distinguished from homosexual primarily by the emphasis it places on the cultural and social aspects of homosexuality as opposed to sexual practice. Many writers reserve gay for males, but the word is also used to refer to both sexes; when the intended meaning is not clear in the context, the phrase gay and lesbian may be used. Like the other names of social groups derived from adjectives (for example, Black), gay may be regarded as offensive when used as a noun to refer to particular individuals, as in There were two gays on the panel; here phrasing such as gay members should be used instead. But there is no objection to the use of the noun in the plural to refer collectively either to gay men or to gay men and lesbians, so long as it is clear whether men alone or both men and women are being discussed.

还有一点要强调的是,gay这个词虽然有很多意思,其中包括鲜艳、喜悦、活泼等等,但是在美国,这个词基本上已经被视为“同性恋”的专用词,所以你如果想说喜悦,用joyous,joyful,merry,gleeful,但不要用gay。



顺便说说自己的看法,对于同性恋者来说,他(她)们只是某些取向和我们不同而已,这是他(她)们的自由,我们应该理解他(她)们的选择。而不应该用有色眼镜看待他(她)们。

沒錯
想想如果今天換做是你被別人用異樣眼光看待會有多難受就好了  
人要有同理心去善加對待他人
否則總有一天自己也會遭受同樣的報應的
其實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每個人都不一樣,不是嗎
不光是這個問題,在其它問題也是一樣
我們不能因為少數人在某件事上與多數人不一樣就對他們有歧視的現象或心存成見
想想如果今天換做是你自己被他人如此對待,你會有多難受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個性興趣和價值觀,我們沒有權利去強制別人接受自己的思想或強迫他人和自己一樣
同樣的,別人也沒有義務要跟你一樣
作者: 幽浪    时间: 2006-3-9 16:48

发了的,听说给判违宪,又取消了的。
作者: 匡匡匡    时间: 2006-3-9 16:52



QUOTE:
原帖由Phil于2005-08-28, 17:02:37发表
我还反对人打嗝呢。
--你说这样行么?呵呵。

   

那我反對人放屁
作者: 虚空夜月    时间: 2006-3-10 08:54

『天涯杂谈』 社会学家李银河博士访谈现场

性的常态和非常态?学术的主流和非主流?歧视、忽视、宽容、自由……中国为同性婚姻立法是否为时过早?

著名社会学家、话题人物、社科院研究员--李银河博士接受天涯人物频道访谈!

访谈时间:3月9日下午三点

主持人: 小转铃

访谈地点:李银河博士家中

李银河: 1952年生于北京。1969年从中学上山下乡到内蒙古兵团,后回山西老家沁县插队。1974年进山西大学历史系学习,1977年毕业到《光明日报》工作,先后调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1982年赴美国匹兹堡大学攻读社会学学位,1988年获得社会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在北京大学社会学所做博士后。随后任北京大学社会学所副教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free&hotid=473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6-5-9 22:16



QUOTE:
原帖由 Phil 于 2006-1-1 17:08 发表

哦?为什么认为“后天部分的比例很大”,有什么具体的依据么?比较感兴趣,能否说来听听?

比如张国荣是先天的么??此人和某女谈恋爱失败以后才转型的。
作者: 西晋羊牯    时间: 2006-5-10 12:50

呵呵,加拿大。加拿大比荷兰更进一步, 允许异国的朋友来加拿大完成终身大事哦。
作者: guy    时间: 2006-5-13 15:07



QUOTE:
原帖由 冰祁步 于 2005-8-17 15:22 发表
看了大家的见解
我还不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啊

据我所知,中国的法律没有对性别区别有明文的标准,建议一方去相关机构改个性别,就可以如愿了,根本没有必要考虑许可不许可,而且若是两情相悦,又何必在乎名分,呵呵
作者: 一般般    时间: 2006-5-13 16:37

既然异性恋可以用婚姻来证明自已的感情,那么同性恋也应该可以。其实婚姻有时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需要,不愿说那些,既然两 个人真心相爱,双何必在意那一纸文书的话。
作者: 白衣赵子龙    时间: 2006-5-17 22:09

这个好象没有文明规定的法律
即使有法律规定可以结婚
但来自外界的舆论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
作者: 亲园一晓    时间: 2006-5-18 10:45

真不明白,冰祁步既然不便启齿,为什么还要楼主提到她的名字?这不就等于启齿了么。
    我认为,中国女同性恋不能结婚。因为中国男女比例本来就不等,男人多于女人,再让女同性恋结婚合法,那男人们选择女伴的机会就更少了。
作者: 夏侯雅伯    时间: 2006-5-18 11:12

其实女同志找男同志结婚不就行了,互相打掩护嘛
作者: 无影天    时间: 2006-5-18 11:20

其实都已经这样了还在乎那张破纸吗?
不合常理的人做不合常理的事,正合适
作者: phoenixdaizy    时间: 2006-5-20 19:39

中国的很多东西都是假的,弄个假证明证明自己做了变性是个男的,在中国也照结婚.~
作者: 一般般    时间: 2006-5-22 21:13

请大家注意一下“结婚”在一对恋人中,心理上的意义。

很能理解同志的心情。
作者: qw101    时间: 2006-5-23 04:43

这个好象没有文明规定的法律
即使有法律规定可以结婚
但来自外界的舆论带来的压力是巨大的
作者: hengsf    时间: 2006-7-4 10:17

既然都是女人,又没有什么损失,结婚不结婚有什么区别呢?

PS:目前中国是不承认同性婚姻的.....
作者: klause    时间: 2006-7-4 10:47

法律是不允许的,但是何必将伟大的爱卑膝于法制之下?
当女同结婚中国第一人,lz努力去吧!

[ 本帖最后由 klause 于 2006-7-4 10:48 编辑 ]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6-7-4 10:51

汗一下,居然又被人翻出了旧贴

有人告诉我gl和同志是有区别的
有谁知道吗?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6-7-4 10:53

我觉得很恶心   如果身边的朋友是这样的 我会马上把他(她)拉回原来的角色~~
作者: klause    时间: 2006-7-4 10:57

那点区别在同是一个幌子下的博爱者看来是忽略不计的/故一般正常人对待这一特殊人群无论男女(性别对其无效)看法也是一样的/一些蛮邦有homo的传统纯粹来自未了去的兽性/真正像古希腊那样所谓思想上的同性恋今天根本没有--那时也就风行了一阵子,随着底比斯军队的全军覆没而消亡/

所以一切都是乱性和堕落的借口,没有阳光的人适合生活在黑暗里,即便再美妙也是有问题的,法律保护弱势,但是决不违背人道。所以探讨基本上可以结束。
作者: hengsf    时间: 2006-7-4 11:02

bl=BOYS' LOVE
gl=GIRLS' LOVE
唯美化的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一般只能用于小说和漫画里面.现实是不一样的.
作者: 冰祁步    时间: 2006-7-4 11:24



QUOTE:
原帖由 谷风及雨 于 2006-7-4 10:53 发表
我觉得很恶心   如果身边的朋友是这样的 我会马上把他(她)拉回原来的角色~~

那你自己还不是
作者: hengsf    时间: 2006-7-4 11:56

冰凌小姐还是太小了,希望能找到完美的男子
作者: 岳小羽    时间: 2006-7-4 13:00

有什么好讨论的,到了年龄直接去民政局办证不就得了!给办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法院不给办的话有两个选择:1、转入地下;2、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有两种可能:1、胜诉,问题解决;2、不予受理或者败诉,转入地下。不服判决上诉从略。

[ 本帖最后由 岳小羽 于 2006-7-4 13:03 编辑 ]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6-7-4 14:26



QUOTE:
原帖由 冰祁步 于 2006-7-4 11:24 发表


那你自己还不是

对事不对人   反正同性恋我是觉得恶心的   不是针对谁谁啊

我?完全正常的人
作者: 阿卡丽    时间: 2006-7-13 04:50

虽说没看到什么明文许可,但是网上很多同志结婚的仪式照片和帖子阿,我想你们自己举办因该没关系吧,反正现在同居都没有非法一说
作者: dasha1989    时间: 2006-7-22 14:45

啊哈哈哈......我们身边的同志真多!!
作者: 飞将奉先    时间: 2006-8-2 09:58

别说同性恋结婚了,现在连事实婚姻都被费了。
中国规定婚姻要登记才生效。配偶双方要为异性。
这种情况就要“结自己的婚,让法律去滚吧”
作者: 水色琉璃    时间: 2006-8-8 11:15



QUOTE:
原帖由 冰祁步 于 2005-8-17 15:22 发表
看了大家的见解
我还不是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啊

你有毛病= =问这种问题。你是么?

QUOTE:
原帖由 酒魔剑仙 于 2005-8-21 10:40 发表
对les/gay虽然能接受其感情,但是不能接受其行为,尤其是gay。实在是太恶心了。

你不能接受其行为,光接受情感有屁用,不要逼着我鄙视你,你的情感和行为是分离的?!

QUOTE:
原帖由 萧如飒 于 2005-8-22 19:43 发表
唉……
真真羡慕清姐……起码可以在一起……

是如飒?= =+++你这小姑娘什么时候也跑来混了来者?

[ 本帖最后由 水色琉璃 于 2006-8-8 11:31 编辑 ]
作者: 吴下小蒙    时间: 2006-8-11 22:52

http://www.love0.com/forum/1213264.html

中国第一对女同性恋婚纱照暴光
作者: 慕容心    时间: 2006-8-22 01:48



QUOTE:
原帖由 谷风及雨 于 2006-7-4 14:26 发表


对事不对人   反正同性恋我是觉得恶心的   不是针对谁谁啊

我?完全正常的人

南部大人那是是travesti(异性装扮者)....三十年前同性恋是被认作精神病,三十年年后精神病就是反对同性恋的人了....


上个星期在市中心闲逛时,见识了一下世界同性恋运动大会。。。本来没什么的。。。他们竟在大街上派送套套(。。。还要给偶两个)。
作者: 酒魔剑仙    时间: 2006-8-22 05:13



QUOTE:
原帖由 水色琉璃 于 2006-8-8 11:15 发表

你不能接受其行为,光接受情感有屁用,不要逼着我鄙视你,你的情感和行为是分离的?!
是如飒?= =+++你这小姑娘什么时候也跑来混了来者?

感情和行为本就是分离的,只有小孩子才事事依着性子。感情和行为完全挂钩说得好听是直肠子,说得难听就是做事不经大脑。

[ 本帖最后由 酒魔剑仙 于 2006-8-22 05:29 编辑 ]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6-8-22 11:17



QUOTE:
原帖由 慕容心 于 2006-8-22 01:48 发表

南部大人那是是travesti(异性装扮者)....三十年前同性恋是被认作精神病,三十年年后精神病就是反对同性恋的人了....


上个星期在市中心闲逛时,见识了一下世界同性恋运动大会。。。本来没什么的。。。他们竟 ...

随你怎么说   反正我身边不可能出现gay或les  如果有我也会拉他们回正道
作者: 司徒苍月    时间: 2006-8-22 11:34

至少可以总结出一点,冰冰高中没有特别优秀的男生,所以取向上有点与大众不同

不支持不反对

不过有个网友曾提及他以前一个同学的经历,评论是对性的追求>>对爱的追求

耽美小说里写的大部分都是家的,更多是放纵
作者: 林抑扬    时间: 2006-10-23 00:35

能做的或有权做的不代表适合做或应该去做,意思自治不代表可以权力滥用,“恋爱”自由不代表无限“婚姻”,人是应当遵守大自然的法则的~
作者: gswwygj    时间: 2006-10-23 22:46


作者: 仆射    时间: 2006-10-24 22:41

不可以的。婚姻法虽未明文规定禁止,以民事法律的原则“不禁止就能为”的意思来看是似乎也可以的,但是民法有一基本原则是“公序良俗”,同性结婚是有碍这一点的,至少在中国目前情况下是这样的。
作者: DECO    时间: 2006-11-9 14:49

中国的传统道德观不允许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www.xycq.org.cn/forum/) Powered by Discuz!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