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关于版规的一条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17
2:非当事人及当值管理人员不得在投诉贴下跟贴.
状告人员一般为管理层
高层也不是什么都能看到
毕竟不能一个版一个版的去翻一个个 帖子
此类状告一般无什么效果
一般会员往往涉及其内
知道的远比高层多
不让跟贴不=禁止了言论吗
总不能每投诉1各
其他人员都要另外再开个帖子来发表言论
对于非人身攻击,辱骂他人的我认为可以跟贴
评论的只不过是管理而已
往往却因为“官场风化”硬生生被处理掉
还背上谩骂帖
我们又没有弥衡的功夫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20
无关回帖全部拆分到登闻鼓,请无关人员不要再掺合了。
何为无关?
我们都是轩辕的一员
这些都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
作者:
心照不轩 时间: 2005-6-29 22:26
这点我也提一下,记得不久前一次投诉中,有很多节度(也许今天已经是巡按了)跟帖发表看法.我当时提出异议,时任巡按kesin是这样回答的:
另,论坛只是建议节度以上尽量不要在纠纷贴中发言,但不是禁止。我始终认为一个论坛不能没有规则,但一个完全靠规则维系的论坛是不会让人留恋的。
当初我的观点是定了规则就要按规则执行.听了kesin的几句话,又觉得似乎也不应该过于执拗.
现今登闻鼓制度没什么变化,处理方法却又有不同.这样灵活的制度是不是跟没有差不多?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5-6-29 22:28
为了整顿登闻鼓脏乱差的环境 版规我定的
就如同1人告官,我们审案,闲杂百姓旁听就行了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30
原帖由南部晴政于2005-06-29, 22:28:00发表
为了整顿登闻鼓脏乱差的环境 版规我定的
就如同1人告官,我们审案,闲杂百姓旁听就行了
你所说的“脏”“乱”“差”指的什么?
一般会员的言论?
现在是21世纪
不是过去
这里的人都不是过去受到残害而无法得到知识的百姓
我们有自己的见解
请你不要拿古代那一套来压制我们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33
还没有答案
这就是所谓的已处理 ?
作者:
穆成雪 时间: 2005-6-29 22:33
關于最新規定,黑洞應該看這裏
http://221.235.112.132/forum/index.php?showtopic=55556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5-6-29 22:36
轩辕的一切机构都是依据史实的 并没有不让发言 并且完全欢迎你们提出意见,其他人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另开1贴不要盲目在后面跟贴 如果非当事人回帖的话,如果意见实在精辟,我会手下留情的,其余胡乱跟贴斩无赦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37
会员投诉、建议,由相关当事人和巡按以上处理,其余闲杂人等回帖必删!
言论是我们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权
虽然这是论坛
但你可否认不是中国公民?
关于处理
希望不单单只是高层决定
其他人意见希望参考
不要禁止言论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39
原帖由南部晴政于2005-06-29, 22:36:46发表
轩辕的一切机构都是依据史实的 并没有不让发言 并且完全欢迎你们提出意见,其他人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另开1贴不要盲目在后面跟贴 如果非当事人回帖的话,如果意见实在精辟,我会手下留情的,其余胡乱跟贴斩无赦
请你给下个定义
何为精辟?
和处理的官员意见一致就是精辟?
不如叫精点马屁了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05-6-29 22:40
原帖由无底的黑洞于2005-06-29, 22:39:03发表
请你给下个定义
何为精辟?
和处理的官员意见一致就是精辟?
不如叫精点马屁了
拜托 有时间先把登闻鼓里已锁定的帖子先看看再做评论
作者:
无底的黑洞 时间: 2005-6-29 22:43
原帖由
南部晴政于2005-06-29, 22:40:39发表
原帖由无底的黑洞于2005-06-29, 22:39:03发表
请你给下个定义
何为精辟?
和处理的官员意见一致就是精辟?
不如叫精点马屁了
拜托 有时间先把登闻鼓里已锁定的帖子先看看再做评论
锁定的多处理过的多为举报的广告
灌水
骂人
或者当事人要求删除自己的帖子
这个不需要参与
只要管理者是正常人
都能处理的
作者:
离人月 时间: 2005-6-29 23:22
就算是法庭也讲个规矩,被告原告列出实事高层分辨,吵架一般的能解决问题么~~如果按照无底滴意思,乱哄哄的大家一起说话能有什么结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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