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刘翔一句话给了社会一耳光 [打印本页]
作者:
负荆请罪 时间: 2005-2-24 13:59
“我已决定不再当众唱歌,因为我想告诉大家,我是一名运动员,不想做一名歌手“——在笔者看来,刘翔这句话的完美可以和他在雅典奥运会上震撼世界的表现媲美。
刘翔是在拒绝央视春节晚会“卖唱“要求时说这番话的。
据报道,按原定计划,刘翔将出现在今年的春节联欢晚会上,但由于组织者一直要求他届时唱首歌,刘翔准备推掉这个约会。他和教练都表示,作为嘉宾在春节联欢晚会上露面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一定要唱歌,那么他们将放弃这次机会,至于演小品就更不可能了,因为刘翔只想以一名运动员的身份让大家记住他。
好一个“我是一名运动员“,这句洋溢着一种严谨职业精神和高贵气质的话狠狠地抽了社会一记响亮的耳光,给弥漫在社会各个角落“名利面前的职业软骨病“和“自我角色认知混乱“以公然的蔑视和沉重的鞭挞。
我是一名运动员——无论过去做过什么,但这时能说出这样的话,表明脱去浮躁、洗尽铅华后的刘翔对自己已经有了清醒的角色定位,有了自豪的职业认同和与之对应的职业精神,有了不可逾越的职业原则:在其位,谋其政,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某项事业的从事者,尽可能做自己职业份内的事和与职业精神相吻合的事,并把自己的人格融进职业生命,对“我是一名××ד存敬畏之心——当一种“行为要求“越过这个边界时,无论能给自己带来多么炫丽的名,带来多么丰厚的利,都毫不口软地断然拒绝。
这种清醒的角色认知和严谨的职业原则是当下我们社会最可贵最缺少的品质,很多职业里的人缺少“我是一名运动员“式的反躬和自省,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持一种非常轻浮的态度,名利的诱惑之下很容易犯“职业软骨病“,放弃职业尊严,不顾职业荣耀,扔掉职业精神。
一些官员心中有“我是一名公务员“的认识吗?公务员的职业要求从事者得有公共精神,得“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可我们看到不少官员,利用权力经商,利用权力为子女谋福利,把公共权力当成私人的摇钱树,用官员身份捞各种好处。
一些学者心中有“我是一名知识分子“这根弦吗?作为经济学家充当权贵资本的门客,满口胡说;作为教授干出嫖娼的勾当,辱尽斯文;作为学者为评职称抄袭剽窃,不要颜面;作为教员醉心于奔小康而扔下学生,惟利是图——昔日知识分子的职业荣誉差不多被一些人败光了。
一些商人敢正视“我是一名商人“的自我拷问吗?假酒、假药、假奶粉,夸大其辞的效果宣传,各种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陷阱重重的促销手段,无数的商业骗局——诚信的职业品质失却后,商人越来越不被社会尊敬。
还有演艺明星不坚守“我是一名演员“,偏要跑到高校去当教授当院长;医生不敬畏“我是一名医生“,收红包开高价药无所不用其极;运动员不在乎“我是一名运动员“,整日厮混于演艺界和娱乐圈——毋庸讳言,我们的社会弥漫着这种职业错位和角色失范,对自己从事的职业缺乏严谨的职业原则,更多的是这种轻浮的、自暴自弃的自我定位:不就是一个当官的嘛,不就是一个医生嘛,不就是一个商人嘛,不就是一个教授嘛——这种“软约束“基础上,社会分工的混乱应运而生:当官的不像当官的,经商的不像经商的,教书的不像教书的。
从这个角度看,刘翔“我是一个运动员“的严正告白给了社会一记响亮的耳光:别不把自己当自己。

作者:
plumeater 时间: 2005-2-24 14:41
话有点重了...
作者:
金刚捣锤 时间: 2005-2-24 14:44
说的好.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5-2-24 15:00
这篇文章莫名其妙,不知道作者想说什么,如果是想树立一个榜样的话,显然是找错了例子。
医生不敬畏“我是一名医生“,收红包开高价药无所不用其极;
真是奇怪,医生不能拿红包,难道别的行业就允许了?拿红包跟职业定位有什么关系。
刘翔是一名运动员,所以不能唱歌,那么一边打球一边拍电影的乔丹和姚明是不是就应该批判了。好多政府高官还在兼任大学的教师职务呢,比如朱镕基等,作者怎么不去批评一下?
作者:
老虎 时间: 2005-2-24 15:58
这其实也看个人对做人的道义怎么对待了,不管怎么说,敢于把自己的想法明确的表达出来就值得称赞,何况对方还是个重量级的呢。
作者:
dcy0670 时间: 2005-2-24 20:07
说的好,很少听到这种话了
作者:
kesin 时间: 2005-2-24 20:17
现在社会需要的是复合型人才,居然还搞这种分工明确的论调.
所谓的职业精神和责任感是让你忠于职守,不是说你是医生就不能去做该老师做的事.
作者:
轻松好心情 时间: 2005-2-24 23:28
刘翔的确把跨栏当成自己的终身事业,很值得我们肃然起敬
作者:
气流 时间: 2005-2-25 01:21
莫名其妙。“运动员”和“歌手”区别很大么?不都是为大家提供精神服务的娱乐界人士?
作者:
老实和尚 时间: 2005-2-25 10:27
现在说这句话还是很必要的
作者:
马岱 时间: 2005-2-25 11:33
如果是由六次参加奥运会的王义夫来说,我会肃然起敬。
但如果是由频频出现在电视媒体的广告专业户刘翔同志来说,我会嗤之以鼻。
作者:
桓大司马 时间: 2005-2-25 11:49
原帖由马岱于2005-02-24, 15:00:19发表
这篇文章莫名其妙,不知道作者想说什么,如果是想树立一个榜样的话,显然是找错了例子。
我觉得是针对社会上浮躁、轻滑、作秀的风气
当然,刘翔自己常常出镜,例子或许举得不贴切
作者:
月落&荒城 时间: 2005-2-25 12:46
我觉得刘翔说的很对啊,作为一名运动员实在不应该做这些演艺界的事。平生很讨厌那些影星演红了就去唱歌,唱的又不咋样,倒是比较欣赏韩红这样的人。而刘旋斯人,真的不敢恭维!
支持刘翔!!
作者:
superzz_0 时间: 2005-2-25 13:33
也不用过分夸大,只能说明刘脑子还算清醒,不过好象很多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不太清醒
作者:
慕容秋 时间: 2005-2-26 15:19
支持刘翔
作者:
三仙炼丹 时间: 2005-2-26 15:26
多半是价钱谈不拢吧?烟草广告都做了,唱个歌算啥。
作者:
晨山尚书 时间: 2005-2-26 17:19
有点贼喊捉贼似的,他自己都不像作者解释的那样干净.
作者:
〖凤凰〗大帅 时间: 2005-2-27 10:25
刘翔比起田亮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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