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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负荆请罪 [打印本页]

作者: 负荆请罪    时间: 2005-2-10 16:18

我就是羽色天空论坛的易水寒,对于我极其不负责任的侵权行为深表后悔,特向轩辕春秋文化论坛的各位郑重道歉!这是我的个人行为,希望轩辕论坛的各位不要迁怒于天空论坛的其他网友,一切全是我的责任!多说什么也没用了,我之后会用行动证明我诚心改过!请封了我的ID吧!
作者: 首席屠宰官    时间: 2005-2-10 16:58

你是丐帮帮主吧,你以前来轩辕的时候也闹过这么一出,真的知错,以后别再这么干了
作者: 捕风捉影    时间: 2005-2-10 18:54

知错能改,好样的。
作者: 小李飞刀    时间: 2005-2-10 19:13

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种人我一向都是比较欣赏的,希望真的没有下一次!
作者: 慕容血    时间: 2005-2-10 20:09

这个,这个。。。。。。
封ID不用了吧?
封了怎么改造呢?
作者: 〖凤凰〗大帅    时间: 2005-2-10 20:38

管理员给个机会吧,封ID就不必了。
作者: 慕容雪芸    时间: 2005-2-10 21:07

关于这个,楼主固然有错,但是楼主错都认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了,但是对于羽色天空,我只能说一声很遗憾,因为不但他们并不认为有错,更……此处略去,希望楼主真像你所说的,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抄袭作品到底是删还是不删?
作者: 负荆请罪    时间: 2005-2-10 21:27

我已经要求删除帖子了,请见羽色天空站务版,由于我已经没有删贴权限,所以请管理员删除了,帖子是刚刚发的
作者: 负荆请罪    时间: 2005-2-10 22:55

帖子已经基本删除,请检查,如有为彻底解决的请通知
作者: 花影吹笙    时间: 2005-2-10 23:29

对于楼主敢于承认、勇于担当的言行表示赞同  

另,用易水寒的ID发表的主题帖,还看到有以下两帖未删除:
《天空侠客vs四人帮杀手, 游戏。。。报名啦。。。》
http://www.yusesky.com/ShowPost.asp?id=3634
原作者气流: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11643&hl=

《精华评定参考原则,为论坛发展拟的一点东东》
http://www.yusesky.com/ShowPost.asp?id=4614
原作者气流:http://www.xycq.net/forum/index.php?showtopic=31647
作者: 慕容雪芸    时间: 2005-2-10 23:59

楼主勇于承认,送花,至于事情的看法,我在天空说得明明白白了,我就不说了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5-2-11 00:57

作为一个作者,我希望别人转我的贴。其实你只要在贴子前面注明转贴和作者,这个我们是欢迎的。
作者: 晨山尚书    时间: 2005-2-11 15:48

错而改之,善莫大鄢。
作者: 紋刀狩易    时间: 2005-2-11 16:54

勇敢承认错误
就还是好同志!!
作者: 关毛    时间: 2005-2-11 18:30

楼主原来是在取经啊,可是不能盗经啊,既然认错了我想气流也会原谅你的
作者: 寒山月落    时间: 2005-2-11 18:42

……让我认识了这个好地方,谢拉
作者: 老虎    时间: 2005-2-11 21:21

轩辕像个家一样,让人有归属感,确实是个好地方。
作者: 紋刀狩易    时间: 2005-2-11 21:46

一天不上轩辕就浑身不舒服~~~~
作者: 小李飞刀    时间: 2005-2-12 04:14



QUOTE:
原帖由紋刀狩易于2005-02-11, 21:46:05发表
一天不上轩辕就浑身不舒服~~~~

没救了  ,轩辕又葬送了一位好同志!
作者: 紋刀狩易    时间: 2005-2-12 13:50



QUOTE:
原帖由李寻欢于2005-02-12, 4:14:53发表
没救了  ,轩辕又葬送了一位好同志!  

寻欢也差不多吧  

昨天不还是十大发贴之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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