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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杏花疏影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颖颖    时间: 2015-2-26 15:38     标题: 杏花疏影人身攻击



QUOTE:
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2-26 15:22 发表

语文不及格的货,又出来献丑。

每份/50元,谁教过你这么写的?就别说在正式行文中,根本就不允许这么写,而且考试中这么写,典型的就是扣分,就这水平,还澳大利亚全国奥数教练?是澳大利亚全国袋鼠教练吧。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p;extra=#pid3879701

51 楼.

1) 鉴于之前"A货/B货"案子, 曾经判过封禁, 叫别人"?货" 应该至少受到同样处分.
2) 袋鼠为动物, 此人说我是动物的教练, 显然属于人身攻击了.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5-2-26 15:57 编辑 ]
作者: 杏花疏影    时间: 2015-2-26 15:51

这种事,我也得来应诉,真是的。你没来之前,我们在里面聊得好好的,你47楼跳出来,哇哇大叫,过来没事找事的挑衅,然后我在50楼是这么说的。至于什么袋鼠教练,也成了人身攻击?难道澳大利亚袋鼠教练不是一种职业?

QUOTE:
原帖由 颖颖 于 2015-2-26 15:06 发表

果然是数学盲啊!50元/份 和 每份/50元 不是一个意思么?既然是一个意思,就没有客观对错,只有主观偏好而以!

如果你把后面的单位从 份/元 变成 元/份,前面的数字需不需要求倒数?

假设"每份 = 1 份"的话,每份/50 元 = 1 份/50元 = (1/50)(份/元) = 50 元/份?明白?小学数学及格了没?即便当年及格了,现在考准及格不了。

70子,请你来裁决吧,楼主纯粹就是找碴。

[ 本帖最后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2-26 15:54 编辑 ]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5-2-26 15:56

说别人数学盲应是挑衅在先,袋鼠教练也是挑衅,问题不严重,不希望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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