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让你高潮了“”算不算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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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1:20
标题:
“”让你高潮了“”算不算人身攻击?
QUOTE:
原帖由
kingofworl
于 2014-9-30 10:24 发表
呵呵 对不起,让你高潮了 我实话实说而已 ,也没想刺激你 你又怎么知道我没玩过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1:24
新剑侠玩完了 14楼
地址手机不太会复制,下午补上。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9-30 12:03
挑衅
作者:
葉影心
时间:
2014-9-30 12:06
如果楼主不是自愿的, 强奸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9-30 12:17
建议当值版主可酌情处理。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2:48
就怕酌情,既然麒麟子你上了处罚一下很难吗?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2:56
水王是厚道人,不会出手太狠的,以后我犯规也交给他行不?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4:57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1730-1-1.html
补上链接,顺便提议以后让水王管水区得了,直接50tb的事,哈哈,下次我也说类似的话水王你可不能罚我60tb呀
作者:
KYOKO
时间:
2014-9-30 14:59
我本来就管水区,你不知道吗??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5:00
标题:
回复 #9 KYOKO 的帖子
那你就不管事了。以前那几次水区的案子你判也许就不用那么悲催了。
强烈要求以后个人犯错都由水王负责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9-30 15:21
扣50tb我支持,但说实话没什么用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5:25
很好,你都说可以了,我现在找一人说他高潮你只扣我50tb可好?你承诺一下我就去。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9-30 15:39
扣第一个是警告,第二个可就是知法犯法了,千万别比着不学好
作者:
藍炎陽
时间:
2014-9-30 15:40
QUOTE:
原帖由
朕即太阳
于 2014-9-30 15:00 发表
那你就不管事了。以前那几次水区的案子你判也许就不用那么悲催了。
强烈要求以后个人犯错都由水王负责
東郭兄這個要求不成立吧
一個食堂三個大姐打飯,有人打多,有人打少,我們也總不能指定打飯的大姐吧
裁判和裁判之間,應該是求同存異才是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5:42
标题:
回复 #13 麒麟子 的帖子
哈哈哈哈,服了,对于是不是挑衅和人身攻击的处罚早就有规定了吧?判了这么多次最后在这次上警告了。然后他人身上就不警告了。你老牛,我不说啥了。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5:42
标题:
回复 #14 藍炎陽 的帖子
我能不求吗?我都认了。无非发牢骚,这不犯法吧?不然会憋出病的。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9-30 15:44
我想扣,可是没路径啊,给个地址
作者:
朕即太阳
时间:
2014-9-30 15:45
8楼有地址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1730-1-1.html
14楼
作者:
麒麟子
时间:
2014-9-30 15:49
水王已经扣过了,追击再扣1通宝,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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