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ID:被掠夺者 人身攻击 [打印本页]
作者:
剑使冰璃 时间: 2012-12-6 17:04 标题: ID:被掠夺者 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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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被掠夺者 于 2012-12-6 16:40 发表
楼主就是挥舞着政治正确的大棒铲除异己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2-12-6 18:14
这句也算人身攻击?
作者:
杀魔客 时间: 2012-12-6 20:34
以LZ的投诉标准来看,应该每天都会来敲鼓才对,可为什么总共才敲了两次,是不是今天心情特别不好?劝撤掉投诉,平静心情,少结冤仇,和谐第一。
作者:
剑使冰璃 时间: 2012-12-6 20:50
原帖由 杀魔客 于 2012-12-6 20:34 发表
以LZ的投诉标准来看,应该每天都会来敲鼓才对,可为什么总共才敲了两次,是不是今天心情特别不好?劝撤掉投诉,平静心情,少结冤仇,和谐第一。
本人跟那个神马被掠夺者根部不认识,冷不丁的来这这么一句,呵呵,到底谁招惹谁,谁在主动拉仇恨?
作者:
杀魔客 时间: 2012-12-6 22:18
原帖由 剑使冰璃 于 2012-12-6 20:50 发表
本人跟那个神马被掠夺者根部不认识,冷不丁的来这这么一句,呵呵,到底谁招惹谁,谁在主动拉仇恨?
作为围观群众,本来就不该多嘴,缄口之前再说最后一句:就算你告倒了这位姓被的老兄,撑死不过封他一个ID号,他本人没受分毫伤损,而你自己先生了一肚子怨气,何苦来哉。
[ 本帖最后由 杀魔客 于 2012-12-6 22:20 编辑 ]
作者:
剑使冰璃 时间: 2012-12-6 22:38
原帖由 杀魔客 于 2012-12-6 22:18 发表
作为围观群众,本来就不该多嘴,缄口之前再说最后一句:就算你告倒了这位姓被的老兄,撑死不过封他一个ID号,他本人没受分毫伤损,而你自己先生了一肚子怨气,何苦来哉。
多谢,不过我还是坚持,逆来顺受从来就不是我的个性,我也谈不上生气,受理不受理先放一边,但是我必须得反击,与生气无关的,呵呵,我继续玩我的游戏去。
作者:
被掠夺者 时间: 2012-12-6 23:07
楼主的状态我们这里俗称 来好事儿了
作者:
asky 时间: 2012-12-6 23:15
民族团结尊重坛友信仰都是P话不成。
作者:
KYOKO 时间: 2012-12-6 23:22
杀猪哥可不像咱一样好欺负啊
作者:
tassdar 时间: 2012-12-6 23:56
参考岳阳警方,以大局为重,陪16万通宝吧。
作者:
TOP 时间: 2012-12-12 13:18
裁判如下
相关发言,虽然有针对的负面表达,但是不属于人身攻击。有关投诉人身攻击,不成立。
但是相关事发,基于被投诉人参与与己无关的投诉帖。从而引发与当事人不必要的其他争端,这正是投诉区不允许无关人参与投诉帖的规则,所希望避免的。如果投诉贴里这样的牵连蔓延形成风气,发投诉帖恐怕比不发投诉贴带来的论坛矛盾更大。我认为,为了体现规则权威,应视被投诉人扰乱论坛秩序,封禁3天。
是的,同样有参与相关投诉的无关人,只是警告而没有封禁ID。因为当事人选择了,投诉你。
为了避免形成客观合谋陷阱,相关同一帖中的其他参与投诉讨论的无关当事人,只做警告处罚完结。不再接受其他当事人的蔓延投诉。
结案。
作者:
TOP 时间: 2012-12-12 13:50
会员“被掠夺者”,马甲开贴,在投诉区扰乱论坛秩序,主ID追加封禁至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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