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针对本人可以,但针对父母不可以 [打印本页]
作者:
闳骏 时间: 2012-9-22 22:56 标题: 针对本人可以,但针对父母不可以
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 ... horuid=0&page=2
一个人蠢到这个程度也真罕见了
别的不说,就报纸上的催款公告,你看看是谁发的
中国哪条法律禁止受害者发悬赏寻找诉讼对象了?
哪些国家禁止受害者悬赏寻找诉讼对象了?
发布不实信息,承担相应后果就是了
ps:
你妈跟哪条流浪狗交媾生出你来的?老实交代!
这样针对长辈的话,仅仅是罚通宝的吗?
作者:
闳骏 时间: 2012-9-22 22:57
辱及父母的话,难道也是仅仅罚通宝的?
这就是版主的标准?
注,个人虽骂,但针对个人,但不辱及长辈
作者:
岳光寒 时间: 2012-9-22 23:36
冒着罚TB的危险说一下:辱及长辈固然不赦,但先挑事骂人的理应重罚。
面对楼主在28楼的首先挑衅,被诉人先忍了一次。楼主继续攻击,被诉人反击,这时都在轻度范畴。之后是楼主38楼和40楼,均属中度攻击,这才有了被诉人在42楼的重度攻击。不负责任的猜测,这种攻击正是楼主想要的结果。
虽最终情节是被诉人更重,但从先后和次数来看,显然是楼主责任更重。
建议二人等罪并罚。
作者:
wsaatt 时间: 2012-9-23 01:07 标题: 回复 #1 闳骏 的帖子
让你老实交代你就老实交代,哪那么多废话,JJYY和个娘们似的
作者:
wsaatt 时间: 2012-9-23 01:08 标题: 回复 #1 闳骏 的帖子
你的长辈又不是杀猪哥的长辈
作者:
wsaatt 时间: 2012-9-23 01:11 标题: 回复 #2 闳骏 的帖子
你能攻击别人,别人就有自卫的权利,这是正当防卫
作者:
wsaatt 时间: 2012-9-23 01:12
原帖由 岳光寒 于 2012-9-22 23:36 发表
不负责任的猜测,这种攻击正是楼主想要的结果。
...
这你都看出来了,高人啊
作者:
风雪夜归人 时间: 2012-9-23 04:19
呵呵,自己先挑事儿,吃了亏就来装受害者,这不典型的泼皮么
乃不知道我有一千个马甲么
作者:
存在就是合理 时间: 2012-9-23 09:22
楼主这行为让人不齿啊。
作者:
超级逆天 时间: 2012-9-23 10:09
晕,楼主有不平可以开贴对骂,投诉能解决问题吗?你第一天混轩辕呀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2-9-23 10:22
原帖由 超级逆天 于 2012-9-23 10:09 发表
晕,楼主有不平可以开贴对骂,投诉能解决问题吗?你第一天混轩辕呀
问题是楼主已经率先开骂了,而且还骂了好几次,人家是回骂。
作者:
司马光 时间: 2012-9-23 10:22
下一次,俺提出,针对别人可以,针对俺不可以。
作者:
三明冶 时间: 2012-9-23 10:38
咳,开贴对骂就得了,有本事骂退对方。
处罚嘛,两人皆骂,抵消。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www.xycq.org.cn/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