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请教一些古代称谓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dreambe 时间: 2011-1-6 09:06 标题: 请教一些古代称谓的问题
首先是皇室之间的称谓。
皇帝自称朕,但如果是向名义上比自己身份还高的太上皇(如果有)、太后请安时,自称朕似乎有点不礼貌,应该怎么办?
皇帝的叔伯长辈和亲兄长,虽然家庭地位高,但政治地位低,向皇帝称臣是很自然的,我想这不存在问题。
但是在清朝就有问题了,既然汉人向皇帝称臣,满人称奴,那么皇帝的叔伯兄长也向皇帝自称奴才吗?皇帝的儿子、孙子呢?
看到辫子戏里面就玩起了双重标准,非宗室的满人向皇帝称奴,宗室又称臣了。照此看来,汉臣实际上享受了满人宗室的待遇,真是有趣。
还有一个皇室和民间都存在的问题:兄长向弟弟的配偶称弟妹,弟弟向兄长的配偶称嫂。但如果兄长或弟弟有一妻多妾,向妾称什么?弟弟能称兄长的妾为嫂吗?
如果跨越辈分的话,儿子的正妻向公婆自称儿媳没问题,儿子的妾也能自称儿媳吗?
希望能得到高人帮助释疑,或者推荐一下相关的书籍,多谢!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1-1-6 11:12
1、皇帝对太上皇和太后----光绪的例子:自称“儿子”(各种笔记、回忆录,常见)。
2、皇帝的叔父对皇帝----恭忠亲王、醇贤亲王的例子: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各种笔记、回忆录,常见)。
3、皇子对皇帝----未当皇帝时嘉庆的例子:在乾隆面前自称“儿子”(各种清人笔记,常见)。
4、兄弟对对方妾的称呼----《红楼梦》的例子:如果弟弟有妾,兄长则称其为“某姨娘”(如果妾地位还要低如平儿之流,则直呼其名)。如果兄长有妾,弟弟也是这样称呼。绝不能称为嫂或者弟妹。
5、妾对主人父母的称呼----《红楼梦》的例子:一律自称“奴才”。
妾不是妻。妾,是能够合法与男主人发生性关系的地位较高的女侍者。
6、宗室对皇帝的合法性伙伴(因为严格来说皇帝无妾)的称呼----称封号。如“皇后”、“懿贵妃”、“瑾妃”、“珍嫔”、“兰贵人”等等。对先辈皇帝的合法性伙伴的称呼----称封号。如“慈禧太后”、“端康太妃”等。
另加一句:
1、慈禧之所以被诸王尊重,不是因为她为咸丰妾,而是因为她为同治的太后。另外,严格来说,慈禧不是咸丰的妾。因为皇帝是没有妾的----皇帝有皇后、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等,就是没有妾。
2、清宗室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如小恭王溥伟的自称(各种笔记)、如溥杰、韫颖等人给宣统皇帝的信(不过他们也经常自称名字,如杰、颖)等等,都是这样称呼。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1-1-6 13:25 编辑 ]
作者:
dreambe 时间: 2011-1-6 11:59 标题: 回复 #2 tiger1970 的帖子
就是说,平常人和皇帝是不一样的?
一般人的小老婆只能是地位低下的妾,而皇帝的小老婆就可以是有名分有品级的。
以清朝为例,皇子和皇帝后妃之间的地位高低是如何界定,互相如何称呼?
比如说,身份为亲王的皇子与皇贵妃见面,身份为贝勒的皇子与贵人见面……这里面可能有点复杂,因为生育过皇子、公主的皇帝小老婆身份会稍高些。
还有,就是只有皇后才能向太后自称儿媳,其他嫔妃都不可以?
皇子的嫡福晋才能向皇帝自称儿媳,侧福晋以下也都只能称奴婢吧?
皇子向皇帝称儿臣,但皇帝不会再向太后称儿臣了,只是自称儿子。我看到《雍正王朝》里面唐国强说了句:“儿皇给母后请安!”感觉很搞笑。
皇帝拜见太上皇的情况,清朝仅有乾隆、嘉庆一例,不知能否找到相关的记载?其他朝代呢?
古语有三妻四妾之说,既然只能一妻,此话从何而来?我在某历史小说中看到有提到平妻制度,男人最多一正妻二平妻,请问是否真有其事?
[ 本帖最后由 dreambe 于 2011-1-6 12:07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1-1-6 12:03
原帖由 dreambe 于 2011-1-6 11:59 发表
就是说,平常人和皇帝是不一样的?
一般人的小老婆只能是地位低下的妾,而皇帝的小老婆就可以是有名分有品级的。
从一些笔记看,确实如此。不过,平常人的妾也是有不同身份的。《红楼梦》上,尤二姐的身份、赵姨娘的身份、平儿、袭人的身份就有差别。尤二姐是娶的,似乎身份最高(凤姐称呼她妹妹)。赵姨娘是丫环做姨娘,但是有姨娘的称号。平儿是通房丫头。至于袭人,是没名分的通房丫头。
原帖由 dreambe 于 2011-1-6 11:59 发表
以清朝为例,皇子和皇帝后妃之间的地位高低是如何界定,互相如何称呼?
比如说,身份为亲王的皇子与皇贵妃见面,身份为贝勒的皇子与贵人见面……这里面可能有点复杂,因为生育过皇子、公主的皇帝小老婆身份会稍高些。
皇子称她们的封号,她们称皇子的封号。这个也见各种笔记。
至于身份高低----皇帝所有的合法性伙伴都有封号,这些封号分别对应各种官员品级。
有爵位的皇子品级也是固定的。
这样就分别出地位啦。----也就是说,慈禧太后敢指着恭亲王鼻子骂,懿贵妃就不敢,兰贵人见了恭亲王要赶快行礼。
至于无爵位的皇子,我不知道----清朝有无爵位的皇子吗?记忆中好像没有。
原帖由 dreambe 于 2011-1-6 11:59 发表
还有,就是只有皇后才能向太后自称儿媳,其他嫔妃都不可以?
皇子的嫡福晋才能向皇帝自称儿媳,侧福晋以下也都只能称奴婢吧?
皇子向皇帝称儿臣,但皇帝不会再向太后称儿臣了,只是自称儿子。我看到《雍正王朝》里面唐国强说了句:“儿皇给母后请安!”感觉很搞笑。
皇帝拜见太上皇的情况,清朝仅有乾隆、嘉庆一例,不知能否找到相关的记载?其他朝代呢?
对,除皇后外都不可以。比如慈禧和珍妃的对答,珍妃自称“奴才”。这个很容易找到。
皇子侧福晋和皇帝......应该是你说的这样,但是我没见到相关资料。
因为清朝只有一个太上皇,所以仅此一例是正常的。
别的朝代应该有相关记载,记不起来啦。你找找唐高祖和太宗、玄宗和肃宗、宋高宗和孝宗的记载吧。
原帖由 dreambe 于 2011-1-6 11:59 发表
古语有三妻四妾之说,既然只能一妻,此话从何而来?我在某历史小说中看到有提到平妻制度,男人最多一正妻二平妻,请问是否真有其事?
这个我还真的没关注过。要是有这个说法,八成在《三礼》上。这三本书我仅仅是快速浏览一遍,因为没兴趣,因此也不了解。因此----呼唤三红......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1-1-6 13:40 编辑 ]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1-6 12:26
古人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强烈呼吁恢复古人之风。事实上,有很多人也参照这个标准执行了
作者:
土流氓 时间: 2011-1-6 13:10
原帖由 KYOKO 于 2011-1-6 12:26 发表
古人从来就是一夫一妻制的,强烈呼吁恢复古人之风。事实上,有很多人也参照这个标准执行了
你的意思是要恢复一夫一妻多妾制?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1-6 13:11
原帖由 土流氓 于 2011-1-6 13:10 发表
你的意思是要恢复一夫一妻多妾制?
恭喜你,答对了
光一夫一妻制的话还呼吁个啥
作者:
我本人间惆怅客 时间: 2011-1-6 14:50
一夫一“妻”,古来就有,不过也有取“平妻”的,现在也有。。。。。。。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1-1-7 08:55
关于平妻。
昨天很快地翻了一下礼记和仪礼(儿子太闹不许看书,只许陪他玩)。没有找到这个东西。
百度了一下,也没发现确实的证据。
我怀疑这个“平妻”是臆造出来的,是根据“媵”变化出来的。这个媵,是妻子的陪嫁女子,也是能和妻子的丈夫发生性关系的女子,先秦时往往是妻子的妹妹。一般的士啊,一妻二媵。这个媵的地位是很高的,但是还是妾的范围。
按照礼,妻,齐也。夫妻敌体。因此,妻子只能有一个,按理不会出现“平妻”(说句笑话,夫妻敌体嘛,有平妻自然就有平夫......)。
至于“三妻四妾”,可能成词方式和“三心二意”“三拳两脚”同,都非实指,而仅仅是“多”的含义。
作者:
dreambe 时间: 2011-1-7 12:52 标题: 回复 #9 tiger1970 的帖子
难为虎兄这么用心的帮我查资料,再次表示感谢!
现在中国如果恢复古代的婚姻制度,个人认为还真不见得就是坏事。
只不过因为女权问题,MM给人当妾也不能像古代那么当了。
作者:
关毛 时间: 2011-1-7 13:27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1-1-7 08:55 发表
关于平妻。
昨天很快地翻了一下礼记和仪礼(儿子太闹不许看书,只许陪他玩)。没有找到这个东西。
百度了一下,也没发现确实的证据。
我怀疑这个“平妻”是臆造出来的,是根据“媵”变化出来的。这个媵, ...
平妻在起点已经被人用滥了,貌似是月关在回明中用了之后开始流行的。
平妻应该是江湖中四海为家的商人,在不同地区安置的妻子,其实还是不合于礼的。
身处庙堂之中的政府官员,要是也学人家商人,这样搞平妻,御史们肯定就开心死了……违礼可是比贪污受贿什么的罪给力多了。
作者:
绝世天骄 时间: 2011-1-7 17:30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1-1-7 08:55 发表
关于平妻。
昨天很快地翻了一下礼记和仪礼(儿子太闹不许看书,只许陪他玩)。没有找到这个东西。
百度了一下,也没发现确实的证据。
我怀疑这个“平妻”是臆造出来的,是根据“媵”变化出来的。这个媵, ...
比如,一个人过继给伯父,兼祧两家,自己生父家和伯父家分别为自己娶妻。这两个妻子在法律上就是平等的。
作者:
intermlbai 时间: 2011-1-7 18:56
原帖由 绝世天骄 于 2011-1-7 17:30 发表
比如,一个人过继给伯父,兼祧两家,自己生父家和伯父家分别为自己娶妻。这两个妻子在法律上就是平等的。
平妻本身就是市民文化发达以后礼法对市民阶层约束力减小的情况才广泛出现的,严格的礼法是不承认这种情况的。作为儒家礼制的直接继承和归纳总结,唐律、大明律、大清律中一脉相承的律法部分一直都不承认平妻。但是直接在判决中应用的大清附例则在乾隆四十年允许独子兼祧后对这种情况下平妻的存在做了让步。
查了几个案例,发现官方非常狡猾,对兼祧婚中发生平妻地位纠纷的案例往往采用不同的判法,有判后娶为妾的,也有采用“有妻更娶”的解释,律例之争并没有明确的结果,事实上在应用中根本没有发生激烈冲突.....大概和古人更重视结果正义而不是程序正义有关吧......也就是说,其实兼祧婚的情况下,只有后娶之妻生子享受嫡子待遇是雷打不动的,后娶之妻本人则未必享受到嫡妻的其它待遇......
[ 本帖最后由 intermlbai 于 2011-1-8 16:16 编辑 ]
作者:
五袋石果 时间: 2011-1-7 23:57
儿子的正妻向公婆自称“儿媳”吗?似乎应该是自称“媳妇”才对,我感觉在正式用语中“媳妇”才是指“儿子的正妻”,至于“儿媳”......似乎是部分地区的非正式用语。不过这个看法我仅是在读书中得来的印象,不知道哪里有权威解释。
[ 本帖最后由 五袋石果 于 2011-1-8 00:02 编辑 ]
作者:
XM8 时间: 2011-1-9 01:43
1.“三妻四妾”这里的数字都是虚指。
2.据我所知律法上一直到清朝,都是一夫一妻制,不允许更娶,不允许以妾为妻,妾不得受封。这些律法并不仅仅只是出于礼教上的考虑,而是有着极强现实意义的,因为一旦违反,问题极大,后果可能非常严重,比如说更娶或是把妾扶正,而她们都有儿子,那就会产生二嫡,甚至多嫡问题。封妾,会对妻的地位产生极大影响,严重破坏家庭平衡。
3.法是死的人是活的,从达官显贵到平头百姓,双娶二嫡都不罕见,别说双娶,三娶、五娶都可以找到具体的记录。
敦煌文书上沙州户口相关记录里就有双娶,三娶的记录,比较有意思的是时间跨度、地理跨度都不算太大的吐蕃文书西州户口相关记录里别说是双娶,就是有妾的也不多见。至于五娶的那位很有名的.........
以妾为妻的,以许敬宗和杜佑为例,按律是要徒一年半的,结果除了被人了骂几百年,并没有收到刑事处罚。
比较倒霉的,比如裴通,让自己的庶母受封了,被考功员外郎揭发,也无非就是考课被降两级。
这些事情在唐末以前还有人骂,还会被罚,唐末以后人们也就慢慢不当回事了,比如韩世忠就没人骂。
4.因为兼祧而双娶和之前的双娶还不一样,因为兼祧不存在二嫡的问题或者说可以解决二嫡的问题。
5.“平妻”这个词出现的很晚,陈顾远说是民国年间的事。
[ 本帖最后由 XM8 于 2011-1-9 01:48 编辑 ]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11-1-10 09:05
原帖由 绝世天骄 于 2011-1-7 17:30 发表
比如,一个人过继给伯父,兼祧两家,自己生父家和伯父家分别为自己娶妻。这两个妻子在法律上就是平等的。
我们胶东出过一件事情。
清末,胶东的妓女李爱珠结识并看上了一个在东海关工作的穷举人(当然是相对而言)洪钧。她认定洪钧必有大成,就拼命资助他。
洪钧很感激,承诺中进士后娶她,但是李爱珠的唯一要求是----她是名家之后误入风尘,所以必须做正房。但是洪钧已经有妻子。
经过与长辈商议,洪钧找到了一个突破口----他兄弟三个,两个早死。因此他是三房兼祧,可以娶三房正妻,以妯娌相称----也就是分别是老大、老二、老三的妻子,可是都和他这个老三睡觉,生下的孩子分别根据母亲的身份算各房的。
李爱珠十分满意。
后来,洪钧高中状元,准备履行诺言。
但是,此事被朝内的大老劝止。因为这是不符合对官员的私生活要求----也就是“非礼”。虽然此种做法在民间是民不告官不究大家可以接受的,但在法律上,这就是非法的“停妻再娶”。为啥非法?因为妻子没有犯“七出”(虽然洪钧当时无子,但是妻子尚没有到虚岁四十,因此尚有生育能力,不准出妻----厉害吧?)。
因此,李爱珠大为失望,传说是出家或者自杀啦。
十几年后,洪钧认识了另一个妓女,她长得和李爱珠一模一样,洪钧认为这就是李爱珠来托生找他,他就毫不犹豫的纳她为妾,并且在任驻德国公使其间把她带到德国予以夫人身份待遇----她就是赛金花。
高阳根据此事,写成了一部历史小说《状元娘子》。可是他可能没到过胶东,所有风俗、地理写的是乱七八糟,但是毕竟是高阳,写的还是很好看的。
所以,这两个妻子在风俗上,是平等的,在法律上,仍然是不平等的,属于民不告官不究的范围。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11-1-10 09:08 编辑 ]
作者:
intermlbai 时间: 2011-1-10 10:13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11-1-10 09:05 发表
我们胶东出过一件事情。
清末,胶东的妓女李爱珠结识并看上了一个在东海关工作的穷举人(当然是相对而言)洪钧。她认定洪钧必有大成,就拼命资助他。
洪钧很感激,承诺中进士后娶她,但是李爱珠的唯一 ...
嗯,下载大清律例暂时还没有完成,不知道附例中对平妻的情况到底做了多少让步,只能从一篇讲香港适用中国传统法律的论文里找相关的案例。发现一个规律,这种兼祧婚的情况发生诉讼往往是两种情况,礼制之争或者发生刑事案件,作出最终解释的部门有时是礼部,有时候是刑部。礼部方面的解释一律是后娶为妾的,刑部则往往本着人命为大的原则不把被害人视为妾......
引光绪年间何锡俨、吴潮汇辑《刑案汇览续编》卷七中刑部的一个司法解释如下
礼部议覆河南学政余万全丁忧请示案内, 以礼无二嫡,
将后娶之妻作为妾论, 系专指夫之子女为后娶之妻持服而言。至
于后娶之妻与夫之亲属有犯, 倘竟作妾论, 则案关人命, 罪名轻重悬殊, 办理转多窒
碍。自应比依‘有妻更娶’之律, 有犯仍按 服制定拟”。
[ 本帖最后由 intermlbai 于 2011-1-10 10:26 编辑 ]
作者:
汉之征南de 时间: 2011-2-11 09:52 标题: 做一点浅薄的回复:
LZ: 看到辫子戏里面就玩起了双重标准,非宗室的满人向皇帝称奴,宗室又称臣了。照此看来,汉臣实际上享受了满人宗室的待遇,真是有趣。
实际上,汉人对皇帝不自称为 奴和奴才的辫子戏,已经是比较讲究符合史实的了,因为清朝汉人臣子对皇帝的确不称奴才而称臣。近代大史学家 陈垣 先生曾对这个问题做过专门的讲述,文章收在《陈垣史学论著选》中,现摘录一点如下:
“昔称奴才,以骂人耳,未有以自称者,更未有以称诸大廷者。犹古之有臣妾其名(《易》、《书》皆有之),亦以称宦官宫妾耳,未有以统称臣下也。
自司马相如、蔡邕、刘琨、韩愈诸文人,始以臣妾二字入章奏,然亦只务为谀词,未尝以书衔焉。
至国朝(清),满洲大臣奏事,率称奴才,始以奴才书衔,为一朝之典制;汉大臣且不得舆,盖亦循乎北俗也。(意思是汉族臣子对满清主子是不称奴才的,称臣)
然国朝于奴才之称,亦屡经磨勘。乾隆二十三年谕曰:“满洲大臣奏事,称臣称奴才,字样不一。着嗣后颁行公事摺奏称臣,请安谢恩寻常摺奏称奴才,以存满洲旧体。据此,则只分公私,不分文武也。
….
与汉大臣会衔,何必不称奴才乎?不与(与,许可)汉人之为奴才也。汉人求为奴才且不可得乎!乾隆三十八年,御史天保、马人龙奏监考教习查出代倩情弊一摺,摺内书衔,因天保在前,遂概称奴才。上谕之曰:向来奏摺,满洲率称奴才,汉官率称臣,此不过相沿旧例;且亦惟请安谢恩及陈奏己事则然,若因公奏事,则满汉俱应称臣。
盖奴才即仆,仆即臣,本属一体,朕从不稍存歧视,初非称奴才即为亲近而尽敬,称臣即为自疏而失礼也。今天保、马人龙之摺如此,朕所不取。若不即为指示,恐此后转相效尤,而无知之徒,或因为献媚,不可不防其渐。
嗣后凡内外满汉诸臣会奏公事,均着一体称臣,以昭画一。如是,是皇上不欲汉人之称奴才,而以满人迁就汉人也。故满人称奴才,有时可以称臣;汉人称臣,无时可以称奴才。
然亦有不尽然者,要在皇上之意何如耳!乾隆三十五年,周元理会同西甯(人名)等奏到搜捕蝗孽一摺,摺内列名处,西甯、达翎阿称奴才,周元理则称臣。上谕之曰:臣仆本属一体,均系奉上之称,字义虽殊,其理则一。满汉臣工自称固有不同,然遇部院章奏,虽满洲大员,亦一例称臣,而满洲督抚奏地方公事亦然,并非以奴才之称为卑而近,称臣为尊而远也。
…
且乾隆二十三年,既谕令满洲大臣于公事摺奏称臣矣,而西甯于奏报捕蝗事宜,仍称奴才,是违制者西甯。乃皇上不责西甯,而反笑周元理者又何也?盖皇上知汉人中有以奴才二字,为自昔北俗骂人之词,而不甘为满洲奴才也,故借周元理以警惕之。在马人龙则恐其冒认奴才焉,在周元理则恐其不服为奴才焉,操纵臣下之术亦神哉!”
作者:
汉之征南de 时间: 2011-2-11 09:54 标题: 罗嗦一点
陈垣先生的论述十分全面,即满族王公大臣对上称奴才,是其北地以奴为称的习惯,汉族大臣,除了特意献媚者,一般是不自称奴才的,王公官邸的仆役在主子前称奴才,倒是比较常见。
作者:
汉之征南de 时间: 2011-2-11 10:01 标题: 对老虎兄弟回复的一点发微
“5、妾对主人父母的称呼----《红楼梦》的例子:一律自称 奴才。妾不是妻。妾,是能够合法与男主人发生性关系的地位较高的女侍者。”
其一,妾对家人自称,奴才之称自明清才有,之前没有,而且就是明清之际妾称奴才,也用得不多。实际上古代女性包括妾,用的自称最多的,是 奴 和 妾 两个,宋元奴多用为 奴家,妾多用为妾身。
分别说明:“奴”的本义为供役使的人,由其低下的本义引申作为谦称使用。在宋以前,男女通用,如《唐诗纪事•昭宗》有:“何处是英雄,迎奴归故宫。”同时,其谦称的含义并不因字面含义的奴役而显得卑贱,《宋史.陆秀夫传》里记载:“杨太妃垂帘,与群臣语,犹自称奴”。宋以后,“奴”、“奴家”专称女性。如《敦煌变文集•破魔变文》:“奴家爱着绮罗裳,不勋沉麝自然香。”《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是奴家要往爹娘家去。”《水浒传》第三回中,被镇关西欺辱的小妇人向鲁达哭诉:“官人不知,容奴告禀∶奴家是东京人氏,因同父母来渭州投奔亲眷,不想搬移南京去了。母亲在客店里染病身故。父女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清代孔尚任《桃花扇•拒媒》:“奴家已嫁侯郎,岂肯改志。”而另外一个常用的奴字谦称是“奴才”,其本意是鄙薄为奴、品德不堪之人。《晋书•刘元海载记》:“颖不用吾言,逆自奔溃,真奴才也!”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漾水》:“故李特至剑阁而叹曰:‘刘氏有如此地而面缚于人,岂不奴才也!’”唐代赵璘 《因话录•商上》:“伊不赏父之都虞候,而惜母之阿嬭儿,非奴材而何?”明代陶宗仪《辍耕录•奴材》:“世之鄙人之不肖者为奴材。”《儒林外史》第二七回:“被他妈一顿臭骂道:‘倒运的奴才,没福气的奴才。’”这几个奴才都是轻薄鄙夷之意。从明清开始,除了骂人之外,奴才又作为奴仆、仆役之称。如《红楼梦》第三二回:“这会子又叫我做,我成了你们奴才了。”《儿女英雄传》第三回:“咱们这个当奴才的,主子就是一层天,除了主子家的全得靠后。”
妾,本义为女奴或侧室,总之是地位不太高的女子,因此古代妇女将之用以自称,如:《孔雀东南飞》:“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后汉书•列女传》:“妾闻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妾衍生有“妾身”,见三国曹植《杂诗》之三:“妾身守空闺,良人行从军”;南北朝江淹《古离别》诗:“君在天一涯,妾身长别离”;《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七:“师父若肯收留做弟子,便是妾身的有结果了。”
作者:
dreambe 时间: 2011-2-11 14:03 标题: 回复 #18 汉之征南de 的帖子
再次感谢这位朋友,我的见识更多了。
作者:
hahaku719 时间: 2011-6-11 15:44
喻世明言,第十八卷--杨八老越国奇逢。
杨八老在陕西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不过由于生活窘迫,被迫去东南做买卖。在浙江做了生意赚了钱,又娶了一妻,生了个儿子。不过准备回乡看望前妻时,遭遇倭寇爆发,被截去日本当了倭奴。十九年后在倭寇挟持下反乡。此时两个儿子已经中了同榜进士,又都分在浙江做官,协力救了老父。前后妻同认为夫人。
作者:
KYOKO 时间: 2011-6-11 15:57 标题: 回复 #19 汉之征南de 的帖子
北地的奴才有无贬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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