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征文:关于足球比赛鼓励进攻的一些设想 [打印本页]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2 17:28 标题: 征文:关于足球比赛鼓励进攻的一些设想
1990年世界杯是一届防守的世界杯,进球数跌至历史最低点,平均一场才2.21个,不能打破密集防守,得势不得分是那届世界杯的主旋律,赛后也引发了国际足坛对比赛规则的大讨论,主题就是如何鼓励进攻,增加进球,当时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设想,比如扩大球门,减少场上人数等,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这些大的改动并未实行,很快生效的是禁止回传守门员,此后又陆续增加了一些措施,比如严惩背后铲球等,应该说这些改革一定程度遏制了进球数下滑的趋势,1990年仍是截止目前世界杯进球率最低的一次。
但到2010年世界杯,防守风气又一次盛行,这次比1990还要厉害,至今世界杯的场均进球还是在2个以下,在1990年常常是得势不得分,有进攻却打不进球,现在却是球队进攻欲望的降低,先球稳,保证防守,有余力的情况才进攻,现在几乎找不到一支大打攻势足球的球队。我估计本届杯赛之后,关于进攻与防守的讨论又会成为热点,所以我先来一个抛砖引玉。
去年我写了一篇对足球比赛规则改动的设想,这个改动设想非常大,自然也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这次的设想从简单易行的角度出发,尽量用小的改动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第一个提议改动的是任意球
防守球员犯规后,进攻方获得任意球,任意球的存在本意是用于遏制犯规,但现在看来发任意球存在不少的问题。在进攻时,理论上离球门越近,威胁越大,但发任意球却不完全如此,中路的任意球非常靠近禁区线反而威胁不如后退一些距离威胁更大。当初之所以设立点球也就是因为任意球距离过近,反而威胁减小了。我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关键在于人墙的距离太近,由于历史原因设了9.15这个距离,但现代足球运动员的身高已经提高了很多,比如塞尔维亚这样的球队,很多1.9米以上身高的球员,这给罚任意球带来了很大难度。由于任意球威胁的减小,所以防守球员在禁区外拼抢凶狠,无惧犯规,很多还是战术性犯规,足球比赛对犯规的惩罚不够,既没有篮球那种球队累计犯规次数满了就罚球,也没有个人犯规次数满了要下场,导致防守球员使用犯规肆无忌惮,如何合理运用犯规已经成为防守球员必备的技术,只要避开红黄牌就可以了。频繁的犯规干扰了进攻的流畅、一些精彩的配合往往被粗暴的犯规中断。加强任意球的攻击性是遏制无休止犯规的必要手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增加人墙距离,比如扩大到12米,提高任意球的进球率,增加人墙距离后,以往任意球靠近禁区反而威胁减小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其次,可考虑取消任意球的越位,越位的本意是不让进攻球员在前面等球,但现在很多越位其实都是防守一方有意制造出来的。而越位规则也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的,一些死球状态比如界外球、球门球都是没有越位的,因为死球以后进攻球员肯定就是在前面等球。现在由于反越位杀伤力太大,防守方在防任意球时一般也慎用造越位,所以我提议任意球干脆就取消越位,让进攻球员大胆穿插选位,增强任意球传球的威胁性。
可以想象,任意球无越位,人墙距离的延长,使得任意球的威胁性大大增加,这样防守一方在犯规前就要掂量一下了,如果防守犯规减少了,进攻也就流畅了。
第二个提议改动的是点球
点球是对禁区内防守犯规最严厉的惩罚,点球几乎意味着宣判死刑,按理应该是鼓励进攻的,但实际运行之后并非如此。由于足球比赛比分低,点球杀伤力太大,导致裁判反而非常慎重判罚点球。比如球员在禁区内的拉扯动作,如果是攻方就会被吹犯规,如果是守方动作不是太明显则通常不吹,美国对斯洛文尼亚出现了三组搂抱动作,裁判吹了攻方那组的犯规。还有手球,进攻一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手球通常都是会吹的,但防守一方就要区分是有意还是无意,无意手球时手臂是否偏离了身体等。因为点球的杀伤力过大,所以多数点球都会伴随着争议,确实足球规则也没那么严格,有些犯规是可判可不判,同样的犯规第一个判了点球,第二个可能就不判了,领先时可能不判,落后时可能就判了。点球同时也是缺乏技术含量的进球方式,优秀的守门员扑点球水平不一定就高,罚点球也不要求脚法多出众,心理素质更重要,比如一些点球是由脚法一般的后卫来踢。
我们知道曲棍球比赛有短角球,短角球并不是球出界以后的判罚,而是禁区线之内的一些无意犯规,判点球太严厉,可以判短角球。短角球比起点球的进球率是大大不如,但比运动战还是高很多。足球比赛可以引入短角球的理念,增加一种介于点球与任意球之间的判罚。比如禁区线上的点球,由于距离延长到16.5米,理论上来说守门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出反应,罚球的进球率会比点球大为降低,但依然是威胁很大的方式。而且这种罚球的技术含量会非常高,真正考验守门员和罚球队员的技术,这也符合比赛不应由裁判来决定而应有运动员来决定的原则,而点球判罚实际是由裁判来决定比赛。
我认为比赛中一些对无球队员的防守犯规可以采用这种判罚,一些动作不明显的身体侵犯也可以用。这样可以避免防守方屡次用犯规来挑战裁判,也可以缓解攻守方在动作使用标准不一的局面,我并不认为球场上你拉我抱是一种正常形态。对于明显、粗暴、直接阻绕进球的犯规还是继续判罚点球,但一些犯规没那么明显,争议性比较大的犯规可以考虑用这种判罚,意思就是给双方一个单挑的机会,让球员来解决。
第三个提议改动的是取消两张黄牌变红牌
这个改动的建议实际与鼓励进攻没什么关系,但一直想谈,就放在这里一并讨论。在一场比赛中,一名球员获得两张黄牌将累积成一张红牌直接罚下,窃以为这种换算法值得商榷。一般来说红牌针对严重的犯规,犯规粗暴、伤人、性质严重。黄牌针对性质没那么严重的犯规、战术性犯规,但两张黄牌就等同于一张红牌略显不公。两张黄牌累积为红牌的后果就是直接罚下,球队少打一人,该球员自动停赛一场。两张黄牌分别在两场比赛中获得的结果是,球员自动停赛一场,我们知道红牌中使场上少一人的处罚比停赛一场的处罚严重得多,这样就导致了两张黄牌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与在两场比赛中获得所受到的处罚差距很大,轻重不一,从性质上来说,两张黄牌是在一场比赛中获得还是两场比赛中获得差距并不大,所以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略显处罚偏严。比如尼日利亚一名球员用脚直接踹希腊球员被红怕罚下,一般人也会认为咎由自取,但克洛泽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就会有处罚偏严的感觉,还直接导致德国队输球。
个人建议,一场比赛中一名球员获得两张黄牌还是要下场,但不是罚下少一人,而是强制性换人(可不占用换人名额),我认为这种处罚比红牌更合理一些,停赛一场还是要执行,这样一场比赛两张黄牌的处罚效果与两场比赛两张黄牌的处罚效果很接近。这种处罚方式的思路是认为一名球员如果连续获得两张黄牌,说明该球员对比赛的干扰过大,不适宜再继续比赛,而罚少一人更接近一种报复性惩罚措施,应适用于粗暴型、恶意伤人等性质严重的犯规。
第四个提议改动的是角球
角球的一个不合理之处在于不管在哪里出界,都是在角旗区发球,这与界外球哪里出界哪里发球的原则不一致。采用这个原则有一定的原因,因为角球如果按照哪里出界哪里发球,在球门附近发球会很麻烦,统一角球区发球应是简化的结果。以前有人做过统计,大约39次角球才进一个,这个比例实在是低,一场比赛一支球队很难获得10次以上的角球,角球对于防守方的威胁非常低,这样也导致后卫们频繁使用破坏战术,不利于比赛的流畅。
提议的改动是增设一种小角球的方式,禁区范围内出底线的球,发球点向禁区靠近,比如就在大禁区线与底线的交汇点发小角球,这个地点的进球威胁将大大增加,可以提高角球的进球率。
当然这项改动会带来一个不好的结果,原来角球的威胁是一定不如底线任意球的,因为角球的发球位置不能再差了,底线任意球是犯规的产物,其处罚要比踢出界严重。规则调整之后就会出现小角球的威胁比底线任意球还大的情况。不过任何事情公平都是相对的,比如禁区靠近边缘的威胁其实不如正面禁区外,但一旦犯规,前者是点球,后者是任意球,也不太公平。我个人认为球在禁区内出底线,然后就在禁区线的角上发角球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这里面的一些设想借鉴了比较多篮球的思路,篮球是越往内线打,威胁越大,但足球不一定是这样,把对方压紧了,反而不利于进球。但一些球队就采用乌龟壳战术,让进攻方没什么办法,我提出了这些改动也主要针对打破密集防守,给进攻方增加进球的机会。
[ 本帖最后由 马岱 于 2010-6-23 08:22 编辑 ]
作者:
Ros_Nun 时间: 2010-6-22 17:46
同意加大对战术犯规的惩罚力度
前两天又看了一遍马拉多纳连过五人的进球视频,要放到现在来踢,早就被防守队员放倒了
作者:
romadream 时间: 2010-6-22 17:46
岱兄的很多想法很不错...但是有些需要细节处理化....让我研究研究再说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2 17:46
足球有足球的魅力,改成篮球那样就邯郸学步了。
现在的规则其实挺好的了,个人认为最多加装门线鹰眼。
防守也是足球的一部分,而且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0-6-22 17:49
呵呵,马岱兄对规则情有独钟啊。
提一点:那个红黄牌的规则改变会不会衍生出一种新的两黄牌换人战术呢?
作者:
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6-22 18:12
规则不要改了,改改积分规则行不行?
杯赛小组赛,积分相同,先看进球数,然后比相互间进球数,然后是净胜球
杯赛两回合淘汰赛,两回合积分相同,先看客场进球数,然后看净胜球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10-6-22 18:29
最简单的改动就该是大禁区内不能超过6个防守队员
作者:
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6-22 18:32
原帖由 谷风及雨 于 2010-6-22 18:29 发表
最简单的改动就该是大禁区内不能超过6个防守队员
角球任意球怎么办?
作者:
谷风及雨 时间: 2010-6-22 19:01
定位球可以例外 这样就避免弱队打强队 10个人全窝禁区内的情况了
作者:
联邦储备局 时间: 2010-6-22 19:09
我个人认为球在禁区内出底线,然后就在禁区线的角上发角球还是比较合理的。
这点改动很新颖,也有效,非常同意
最好加上一点:球在禁区内出底线,进攻方有权自行选择在禁区线的角上发角球(短角球)或角球点发角球(长角球)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0-6-22 19:14
所以我提议任意球干脆就取消越位,让进攻球员大胆穿插选位,增强任意球传球的威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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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先从后场任意球取消越位开始吧
与此相应的,任意球一定要摆好、裁判吹哨才能开,取消快开
作者:
湘江子龙 时间: 2010-6-22 19:28
代表布拉特重奖一万TB。
作者:
dimeterio 时间: 2010-6-22 19:28
我覺得馬樓主混淆了一個概念:現在的困難是進球少,而不是比分低。
就拿籃球來說,如果我希望提高籃球的比分,縮小三分區就行了,缩2米,比分馬上上去,但這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我們想看漂亮的三分,而不是通過縮小三分區來增加三分命中率。
同樣,所謂“增加短角球”、“增加18碼點球”、“缩近角球距離”等等,都是通過弱化觀賞性來增加“比分”,這是不可取的。
同理,嚴格犯規吹罰,增加小罰下場10分鐘等等,都是試圖為進攻創造寬鬆環境,這些都會弱化觀賞性,所以也是不可取的。
個人的觀點是,比較可取的方法是增加各種尺碼,包括擴大球門,以及樓主說的增加人牆距離。最初的足球場長100碼(即91.45米),其他各種尺度都是英制的,比如點球是12碼,禁區線和球門之間是18碼,人牆離開任意球10碼,球門寬8碼,高2又2/3碼。現在由於球場擴大了,球員身高也增加了,其他尺碼不跟著變,肯定是不利的,最起碼可以把這些數據變成公制,這樣就增加10%的騰挪餘地。
作者:
tonyget 时间: 2010-6-22 19:59
加大惩罚力度??
当今足坛最流行的,演技堪比好莱坞影帝的一流假摔好手们,举双赞成!!
谁敢轻轻碰我一下,谁就要倒霉,哈哈
作者:
zidaneluo 时间: 2010-6-22 20:15
任意球的修改很赞同,其他的不同意,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果每个队都跟巴萨、巴西一个模子里出来,这到底是足球的进步,还是悲哀?
此外,禁区内对无球队员犯规罚短角球,这个提议比较有趣,我觉得,不如判罚禁区内任意球,跟守门员违例一样处理,这更像足球。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2 20:57
原帖由 白衣天子 于 2010-6-22 17:49 发表
呵呵,马岱兄对规则情有独钟啊。
提一点:那个红黄牌的规则改变会不会衍生出一种新的两黄牌换人战术呢?
这个应该不会,两黄牌后自动停赛一场,这个损失还是蛮大的。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2 21:02
原帖由 dimeterio 于 2010-6-22 19:28 发表
我覺得馬樓主混淆了一個概念:現在的困難是進球少,而不是比分低。
就拿籃球來說,如果我希望提高籃球的比分,縮小三分區就行了,缩2米,比分馬上上去,但這不是我們想要看到的,我們想看漂亮的三分,而不是通過縮小三分區來增加三分命中率。
同樣,所謂“增加短角球”、“增加18碼點球”、“缩近角球距離”等等,都是通過弱化觀賞性來增加“比分”,這是不可取的。
同理,嚴格犯規吹罰,增加小罰下場10分鐘等等,都是試圖為進攻創造寬鬆環境,這些都會弱化觀賞性,所以也是不可取的。
個人的觀點是,比較可取的方法是增加各種尺碼,包括擴大球門,以及樓主說的增加人牆距離。最初的足球場長100碼(即91.45米),其他各種尺度都是英制的,比如點球是12碼,禁區線和球門之間是18碼,人牆離開任意球10碼,球門寬8碼,高2又2/3碼。現在由於球場擴大了,球員身高也增加了,其他尺碼不跟著變,肯定是不利的,最起碼可以把這些數據變成公制,這樣就增加10%的騰挪餘地。
我觉得现在至少在世界杯这个层面,比赛的观赏性已经降到冰点,目前为止有哪几场精彩的比赛,阿根廷对韩国、德国对澳大利亚、葡萄牙对朝鲜这样一边倒的比赛谈不上精彩。想找一场2000年英格兰对葡萄牙,2004年荷兰对捷克这样的比赛而不可得。
进球和精彩其实是相辅相成的,进球难,球队投入进攻就慎重,投入进攻人员少,进攻就越是打不起来。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2 21:04
原帖由 tonyget 于 2010-6-22 19:59 发表
加大惩罚力度??
当今足坛最流行的,演技堪比好莱坞影帝的一流假摔好手们,举双赞成!!
谁敢轻轻碰我一下,谁就要倒霉,哈哈
录像回放是解决假摔最好的办法,但国际足联就是不引入,没办法。
作者:
韦孝宽 时间: 2010-6-22 21:11
我觉得岱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当今世界杯和俱乐部比赛已经是不同性质的比赛。世界杯保守,不说明俱乐部比赛就同样保守(当然也相对保守,但比90年代好多了)。
世界杯的主要问题在于俱乐部占用了球员大部分的时间,而且联赛结束后球员身心大多处于疲劳状态,一个月不到的集训时间大部分用来休整放松,根本没足够的时间磨合战术。国家队平时有比赛才集中,打完马上解散,平时有预选赛的压力,磨合阵型,灌输战术思想的时间本来就很少,加上大部分主教练无法做到执教满一个四年周期,球队又怎么能够建立起完整的战术体系?理所当然地,世界杯前的集训就只能练练马上见效的防守和任意球了,这样比赛也无法精彩起来。
而俱乐部则有长期集训、球员熟悉、可以买入自己缺乏的球员等优势,又有取悦观众的压力,比赛相对会开放些。而且比赛都是一年制,这个赛季不行可以下个赛季再来,世界杯则四年一届,如果犯个错就要四年才能再翻本,当然会更加保守些。
当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觉得有两点:一是边线球改用脚踢,这样可以降低把球破坏出界的倾向,让实际比赛时间增加;二是把场上人数减少一人,因为现今球员的跑动能力已经比足球发明时提高了许多,覆盖面也大了许多,十一个人可以把场上空间压缩得差不多了,减少一个人,在无法控制所有空间的情况下,死守变成一个难以成功的选项,进攻的倾向自然就增加了。
作者:
白衣天子 时间: 2010-6-22 21:41
原帖由 马岱 于 2010-6-22 20:57 发表
这个应该不会,两黄牌后自动停赛一场,这个损失还是蛮大的。
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背负两张黄牌的球员本来就是一个弃子或是破坏者呢?他的上场直接就是针对对方的某位核心(这样想会不会太阴暗?),让对方下场。
如果球队因为这种黄牌判罚获利,我想这不是惩罚规则的初衷。
作者:
沈浪 时间: 2010-6-22 22:26
1990年世界杯是一届防守的世界杯,进球数跌至历史最低点,平均一场才2.09个
不是2.21个吗?
作者:
逍遥轩 时间: 2010-6-23 08:20
我曾经想过,改改积分规则。
如今胜一场得3分,积分比净胜球或者进球数更重要,比名次首先是比积分的。因此很多功利主义的往往就是1:0至上。
我认为可以改为胜利净胜一球的只能拿2分积分,净胜二球以上的才能拿3分积分。
如此也能鼓励落后2球的球队能够努力追进差距,让对手少得分。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3 08:21
原帖由 白衣天子 于 2010-6-22 21:41 发表
我的意思是,如果这个背负两张黄牌的球员本来就是一个弃子或是破坏者呢?他的上场直接就是针对对方的某位核心(这样想会不会太阴暗?),让对方下场。
如果球队因为这种黄牌判罚获利,我想这不是惩罚规则的初衷。
这种尺度很难控制,故意伤人的一般会直接红牌。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3 08:23
原帖由 沈浪 于 2010-6-22 22:26 发表
不是2.21个吗?
已更正了。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3 08:28 标题: 回复 #19 韦孝宽 的帖子
俱乐部比赛确实与世界杯不一样,主要区别我以为还不在于配合的熟练程度
1、俱乐部以联赛为主,即使是冠军联赛也是6场小组赛,进攻型球队有很充分的本钱,能够容忍少数爆冷的场次,不象世界杯基本输不起,所以俱乐部队打攻势足球的多。特别是3分制的引入影响很大,现在联赛的积分榜,基本就是按照胜利场次排队,胜利场次少平局多的队伍很难排在前面。
2、俱乐部队是主客场比赛,需要为球迷负责,攻势足球要吸引球迷,实际也是为了收入,1997年卡佩罗带领皇马拿了冠军,但踢得不好看,皇马还是让他走人。世界杯是赛会制,球队一心为胜利。
作者:
周瑜 时间: 2010-6-23 08:39
马岱穿越了,是2007年吧。
作者:
ghostdance 时间: 2010-6-23 09:18
原帖由 韦孝宽 于 2010-6-22 21:11 发表
我觉得岱公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当今世界杯和俱乐部比赛已经是不同性质的比赛。世界杯保守,不说明俱乐部比赛就同样保守(当然也相对保守,但比90年代好多了)。
世界杯的主要问题在于俱乐部占用了球员大部分的时 ...
呵呵,要是十人制,估计备战世界杯全得去埃塞俄比亚,
作者:
苏武 时间: 2010-6-23 09:22
任意球人墙距离一项可行。但要加一点如果人墙在禁区内要相应减少人墙人数。
10名防守队员堆在球门线上,守门员前移一步,这样的防守阵型要进球也难了,规则允许吗?
同意7楼建议,禁区内防守队员人数要有限制,增加一名底线裁判。
作者:
关内侯 时间: 2010-6-23 10:13
取消越位的限制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3 10:41
边线球改用脚踢相当于边线球变成任意球了,其实可以考虑适当放松发界外球的限制,比如允许单脚离地,增加掷界外球的距离。
减少一人的说法以前就有,但反对声音比较大,主要是对欧洲力量型球队有利,对南美技术型球队不利,所以比较难实施。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3 12:05
我觉得冷门和以弱胜强是足球的魅力之一,改进规则无非是想增加进攻能力更强球队的利益,这对于弱队或者是善于防守的球队来说不公平。
作者:
鹰派分子 时间: 2010-6-23 12:25
依赖任意球现在能扩大比分都几乎是天方夜谭了。但是如果加强定位球的进攻效率,这又跟裁判的判罚和球员的表演牵涉在一起。现在的情况是满地是影帝。加强任意球,那么影帝就会层出不穷。现在这球员都是纸糊的,一粘就倒。
现在基本上是裁判掌握生杀大权。吹不吹,给什么牌都在裁判手上,如果在加强判罚力度。很有可能变成裁判主导比赛,而不是球员主导比赛了。
因此最先改革的不是比赛规则,而是裁判规则。先把裁判规则改了在改规则。现在裁判主导比赛的事情已经越来越多了。假摔误判,手球没看到,禁区内乱吹犯规。红黄牌扔得太狠。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6-23 12:30 标题: 回复 #32 鹰派分子 的帖子
同意,也不同意
足球可不仅仅是体育
作者:
鹰派分子 时间: 2010-6-23 12:34
原帖由 南帝孟获 于 2010-6-23 12:05 发表
我觉得冷门和以弱胜强是足球的魅力之一,改进规则无非是想增加进攻能力更强球队的利益,这对于弱队或者是善于防守的球队来说不公平。
以弱胜强的大多是欧洲豪门,这些豪门球队的破门能力是有限的。大多依赖于身体。南美的技术性更强,他们的穿插,跑动,逼抢更适应打破密集型防守。
能够进球的都是那些跑动积极的,围抢积极,配合默契的球队。无法进球的是那些配合程度差,逼抢,跑动不积极的球队。实际上,目前看到的进球率差,一是因为已经32强的球队已经不会像当年一样强弱分明了。另一点就是单纯依赖身体素质就能够吃饭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所以大部分球队的技战术水平实际上不过关,所以打防守反击是最佳的选择,也是最具有立杆见影的效果。
[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6-23 13:16 编辑 ]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3 14:06
从战术的公平性角度来说,如果没有规则硬性规定不能901死守,那么就不应当通过修改其他规则来达到歧视某种战术的效果
作者:
鹰派分子 时间: 2010-6-23 14:35
关键是901或者10-0-0的一方经常会使用战术犯规阻碍进攻。比如瑞士,犯规率高达40多次远超过西班牙20次。其铁桶阵是用高犯规率来遏制进攻的。马岱说得加强任意球的攻击效率,也是可取的。关键是裁判。没人不要求打防守反击,但是防守反击不是建立在频繁犯规的基础上的。
体力型球队虽然在进攻上受到了遏制,但是在防守上愈演愈烈。加强防守犯规的判罚也无可厚非。前场任意球的应当更具有进攻性我是赞同的
[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6-23 14:40 编辑 ]
作者:
Ros_Nun 时间: 2010-6-23 15:04
原帖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6-23 14:35 发表
关键是901或者10-0-0的一方经常会使用战术犯规阻碍进攻。比如瑞士,犯规率高达40多次远超过西班牙20次。其铁桶阵是用高犯规率来遏制进攻的。马岱说得加强任意球的攻击效率,也是可取的。关键是裁判。没人不要求 ...
支持
随着比赛中一声声的哨响,比赛节奏完全被毁了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3 16:11
战术犯规也是一种战术的体现,只要不以伤人为目的,也应当得到平等的对待,况且战术犯规并非不可破解。
一个很朴素的逻辑,就是我认为让你罚定位球的威胁比让你拿球进攻的威胁小,那我就选择犯规让你罚定位球,这种趋利的思想再正常不过,为何要歧视?
作者:
鹰派分子 时间: 2010-6-23 17:05
我们不是踢球的,而是看球的。当然要看赏心悦目的比赛了,一次次犯规不好看。这不是歧视弱队,而是照顾观众。呆在电视机前90分钟,只听到一声声哨子响起,这有啥好看的。要么改革判罚制度,几犯离场,强制换人。要么增强定位球的强度。老是犯规,就应该受罚。
我敢说如果瑞士犯规次数和朝鲜一样少。那瑞士也一定会被灌进去好几个。
[ 本帖最后由 鹰派分子 于 2010-6-23 17:18 编辑 ]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3 17:31
我反而觉得如果改进了规则以后使得弱队更难以打败强队,足球会失去更多关注。
另外我也不觉得犯规多少和赏心悦目有什么必然联系,定位球进球很多都比运动战进球更精彩,各种巧妙的定位球配合也体现了足球战术的魅力多样。个人看法而已,我只是不希望足球邯郸学步别的运动。
作者:
马岱 时间: 2010-6-23 17:56
改动的设想当然是基于对现状的不满意,如果认为现状就挺好的,自然不用去改。
作者:
zeloti 时间: 2010-6-23 18:34
1、后场任意球取消越位
2、任意球一定要摆好、裁判吹哨才能开,取消快开
3、后场界外球可以用脚踢,一样没越位
4、设立短角球
5、中线与大禁区线中间设立越位线
就这些吧
作者:
崔浩 时间: 2010-6-23 18:59
去掉门将,把球门减少点,这样会增加远射入球的几率, 进球也就多多了。
作者:
平生最爱周公瑾 时间: 2010-6-24 08:48
原帖由 平生最爱周公瑾 于 2010-6-22 18:12 发表
规则不要改了,改改积分规则行不行?
杯赛小组赛,积分相同,先看进球数,然后比相互间进球数,然后是净胜球
杯赛两回合淘汰赛,两回合积分相同,先看客场进球数,然后看净胜球
在澳大利亚被加纳挤出16强时,我更觉得,想扭转防守足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积分相同,先比进球。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6-24 12:11
原帖由
崔浩 于 2010-6-23 18:59 发表
去掉门将,把球门减少点,这样会增加远射入球的几率, 进球也就多多了。
顶这个,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美国人你不是嫌足球比篮球进球少吗,这样可以如你们所愿了吗?(还少的话可以去掉门将扩大球门)
作者:
鹰派分子 时间: 2010-6-24 12:40
原帖由 平生最爱周公瑾 于 2010-6-24 08:48 发表
在澳大利亚被加纳挤出16强时,我更觉得,想扭转防守足球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积分相同,先比进球。
完全赞同,净胜球体现的攻守兼备,可是现在看起来是守强攻弱。应该改革成先看进球数。这样进攻华丽的球队可以晋级比赛,使得比赛更好看些。
作者:
南帝孟获 时间: 2010-6-24 14:18
球风不华丽的球队表示抗议
作者:
村里我最帅 时间: 2010-6-25 22:35
我建议不比进胜球,比进球数
作者:
KYOKO 时间: 2010-6-25 23:52
原帖由 村里我最帅 于 2010-6-25 22:35 发表
我建议不比进胜球,比进球数
比进球数可能带来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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