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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定点清除" [打印本页]

作者: wuliliu    时间: 2008-10-2 19:40     标题: 投诉"定点清除"

投诉"定点清除"在其MOD帖的标题中对镜小二进行人身攻击
要求管理员处理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2 19:43

提高知名度啊,俺都米闹你闹啥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2 19:43

多高的人气,以后俺就有名拉

[ 本帖最后由 xiaoluckxiao 于 2008-10-2 19:45 编辑 ]
作者: 司马一神    时间: 2008-10-2 19:55

实在是有点怀疑定点的心理年龄,也许和我差不多吧.
定大这件事做得太过火了. 我不知道镜子兄对他干了什么,看在我以前对XY5那样容忍的份上他也应该忍啊
作者: wuliliu    时间: 2008-10-2 19:58     标题: 回复 #4 司马一神 的帖子

智商跟你年龄平均水平差不多吧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2 20:02

不不不,和那位仁兄的楼数应该差不多
作者: 潇湘暮客    时间: 2008-10-2 21:01

楼上几位请勿版聊。
投诉请给出相应的地址。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2 21:36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22557-1-1.html此处,请看标题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08-10-2 21:46

这两人在曹操传吧也吵过,不过是镜小二先骂定点的,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发生过什么
另外,“镜小二”是百度贴吧ID,轩辕里好像没有这个ID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2 21:51     标题: 回复 #9 zhouhuan 的帖子

按你那意思.我说定点"SB"或者"BC"也没人身攻击啊.轩辕有这个ID吗?强词夺理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08-10-2 22:11

我只是说明这个情况,并没有说攻击轩辕不存在的ID就不是人身攻击,具体判罚还要看版主
作者: 潇湘暮客    时间: 2008-10-3 19:48

1:投诉人并非相关投诉事项的直接当事人,因此该案不能作为投诉受理。不过可以对原帖作为举报接受。

2:相关投诉内容,属于轻度人身攻击。如果被攻击人不要求论坛处理,则属于不告不理范畴。

3:直接被攻击人“xiaoluckxiao ”在投诉中已经发言,但是态度不明确。如当事人投诉,可另开帖标明投诉,也可在本帖内跟贴投诉。

4:对于在百度吧等其他论坛发生的瓜葛,超出本论坛管辖范围,与本论坛无关。

5:相关攻击内容,将由管理员进行修改去除。
作者: xiaoluckxiao    时间: 2008-10-3 21:16

我就在这帖起诉"定点清除"吧再开个帖麻烦,要求论坛处理

作者: webmaster    时间: 2008-10-3 21:29

相关标题已删除,对定点清除予以公开警告,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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