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南京女硕士征婚:不求你有车有房,只要你父母双亡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双吕布    时间: 2008-7-28 14:42     标题: 南京女硕士征婚:不求你有车有房,只要你父母双亡

近日,一袁姓女子在网上发帖,说她要不顾一切,想嫁给一个父母双亡又没钱的男人。这位袁姓女子说:“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经过多年的寻寻觅觅,一直未遇到心中的他。这位袁姓女子说并不是她的条件太过苛刻,“其实我觉得我的要求一点都不高。”那么,这位袁姓女子心仪的他应该具备怎样的条件呢?说出来令人惊愕:男方父母须双亡。她说,“他”应该是未婚处男,32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其他诸如户籍、工作所在地均没有限制。


那么,这位袁姓女子的情况如何呢?据她本人介绍,现在北京工作的她籍贯南京,父母分别为税务和邮政部门职工,其姐现在在美国。本人在电信部门工作,硕士毕业生,身高162cm,体重46kg,容貌端正,皮肤白皙。袁姓女子还说她会做一手好菜,尤为重要的一点,保证自己是绝对的处女。至于至今没有寻觅到合适的对象不是因为貌丑,而是以前一直忙于读书,现在又一时碰不上合适的。


袁姓女子说,她不要求该男子有房有车,只要父母双亡,其他条件都可以放宽。至于收入,不比本人低即可(袁姓女子月收入6千)。袁姓女子强调,男方父母双亡也必须要在他成年以后才死了爸妈的,最好是大学毕业之后其父母才双双死的。袁姓女子解释说,如果是未成年就成了孤儿,很可能心理不健康,而且成长过程会比较坎坷,对他的心理和发展不利。因此,大学毕业后父母才死,就好多了。当然,只死了爸或只死了妈的,坚决不要!特别是只死了爸,没死妈的,绝对不要!


袁姓女子说:“可能有些男子会很气愤,咒人家父母,那么我要辩解两句:第一,你不符合条件你可以不睬我,但是我有个人选择的权利。第二,你看不惯想找孤儿的女人,不代表其他人都看不惯。全世界那么多男人,我就不信没有成年后死了爹妈的。”


袁姓女子似乎已经做好了被人恶语相向的心理准备。她说,她不担心被人咒骂,不担心咒骂本人父母,因为,她的父母身体健康,恶毒的咒骂是咒不倒他们的。并且,她只是希望认识那些已经死了父母的男人,而那些未死父母的,我真心希望他们父母长命百岁。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征婚条件,这位袁姓女子解释说,没有了爸妈的男人,会感到世界上最亲的人就是老婆孩子,一定会把老婆当宝贝,那么家庭一定会很幸福。她还保证,如果真的有幸找到这样符合条件的男人,一定会好好待他,给他全部的爱,让他淡忘失去父母的痛苦,而沉浸在自己小家庭的幸福快乐中,他的父母一定也会在天国倍感欣慰的。同时,她会对未来的老公绝对忠诚,同甘共苦,一起挣钱买房、养孩子,即使他有兄弟姐妹亲戚需要给予一定的帮助,也会尽力而为。哪怕虽然没了父母,上面还有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需要照顾的,也无话可说。袁姓女子还说,为了爱情她愿意放弃一切远走他乡。当然,如果就在北京,或者愿意来北京就更好了。至于征婚条件中所说的32岁以下处男,袁姓女子理解为未婚,就应该是处男。


本来,这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个人选择,哪怕有人一定"要求对方家里有一个姑姑而且排行为六",或者一定"要求对方在三岁到六岁间养过一只小兔子名字叫做小老虎",都跟"要求对方一定有三处以上房产,而且私车价值不能低于五十万" 一样,是对自己的婚姻的一种向往。征婚嘛,本来就是这样,清清爽爽,各有条件,将来结婚后,也未必不幸福。人海茫茫,我前面所举的三项要求,也多半都能寻得到----即使找不到,我们旁观者急什么?当事人要不降低或者修改要求,要不终身不嫁,总之与我们无关


网友我的小淇淇说:"她有开条件的权利,就看有人应不应咯。还有很多女人要求男方父母给钱,至少她没有这个想法,呵呵"玉。哲哲则说:"我怎么觉得这女的太不自信了呢?一定要没了爸妈才能最亲她么?明显的不自信"。"猪也能飞说:"我倒觉得这个征婚反映出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虽然此女言语是过激了,但不妨想想她为何要这样?若不是婆媳问题的隐患过大,又怎会衍生出这样的矛盾?在指责年轻一代的时候,请你们这些做公婆的也扪心自问一下


对于有些网友的质问:"会不会站出来一个男人,也要求她父母双亡呢?最好是她硕士毕业的那天?"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她的本意并没有要求任何一个特定的对象逼死父母,也并无希望谁谁谁的父母要是死了就好了,她只是要求现在已经父母双亡的男人来找她。跟这位网友举的例子不是一回事,他的例子直指特定的对象(她本人


另外,众所周知,从概率上来讲,无礼的岳父母数目远远低于公婆


前面已经说了,她不聪明。这种一棍子打翻所有公婆的做法和说法并不聪明,亦不合理。但是,并不值得你如此讲话。说到底,也是各人选择,有的人(男人女人都有)看了会寒心,有些男人即使自己父母双亡,也并不打算找她。这是她的损失吗?未必是,先不论她的人生观是否正确,至少结婚得找相近人生观的


将来我有天也要做婆婆,看到这类婚姻广告估计会一笑了之吧,如果心情不错,也许调侃儿子几句:"可惜呀


不值得生气呀,更不应该说到对方父母。谦和些,说句:"大家没有缘分",淡淡一笑不就完了

[ 本帖最后由 无双吕布 于 2008-7-28 14:46 编辑 ]
作者: 我要上网    时间: 2008-7-28 14:47

他”应该是未婚处男,32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其他诸如户籍、工作所在地均没有限制。
别的先不说未婚处男,32岁以下难啊
作者: tiger1970    时间: 2008-7-28 14:49

这个笨丫头《大学语文》怎么念的......换种说法不就行了?就说她特别爱怜父母双亡的男子,希望能为这种男子“叠被铺床”......哈哈......
作者: patriot0712    时间: 2008-7-28 15:09

如果她的年龄在80岁以上,五年后也许我会考虑一下
作者: 无事公    时间: 2008-7-28 15:15

老虎兄应该跟我想到一块去了。
作者: 李程公子    时间: 2008-7-28 15:19

我老妈就非常喜欢我的GF,疼爱得不得了,甚至说GF是她女儿,我是女婿……
作者: KYOKO    时间: 2008-7-28 15:22

她有选择的权力,没错吧.只是这么说,感觉有点刺耳
作者: zhouhuan    时间: 2008-7-28 15:36

同意3楼,死这个字说出来会另人不舒服,而且这该死的标题容易让人误解,理解为是要男方父母死了才肯结婚,换种说法可能就好多了
作者: 大官人    时间: 2008-7-28 16:27

处男怎么鉴定呢 看来这要求有点难度
作者: 广成子    时间: 2008-7-28 16:39



QUOTE:
原帖由 patriot0712 于 2008-7-28 15:09 发表
如果她的年龄在80岁以上,五年后也许我会考虑一下

这位仁兄对女人的口味真……特别啊……
作者: 广成子    时间: 2008-7-28 16:40



QUOTE:
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7-28 14:49 发表
这个笨丫头《大学语文》怎么念的......换种说法不就行了?就说她特别爱怜父母双亡的男子,希望能为这种男子“叠被铺床”......哈哈......



QUOTE:
原帖由 无事公 于 2008-7-28 15:15 发表
老虎兄应该跟我想到一块去了。

二位……真是……同病相怜啊~~~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7-28 17:56



QUOTE:
原帖由 广成子 于 2008-7-28 16:39 发表


这位仁兄对女人的口味真……特别啊……

只要你有钱 你 老我 不嫌
这都不 明白

稍微等两年就有 遗产啦
作者: yt89    时间: 2008-7-28 19:53

无聊的女人
扯了那么半天也掩盖不了她内心极度自私的本质。
作者: 洋过    时间: 2008-7-29 09:03



QUOTE:
原帖由 我要上网 于 2008-7-28 14:47 发表
他”应该是未婚处男,32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身高172cm以上,身体健康的守法公民,其他诸如户籍、工作所在地均没有限制。
别的先不说,未婚处男,32岁以下难啊

笑,既然“别的先不说”,这有何难?找个小学班级,里面男生应基本都满足未婚处男、32岁以下吧!

此硕女纯为了出名,无它。请大家无视~~~

硕女硕女,极端无耻;
浊世惯汝,路人皆唾……
作者: 陶心    时间: 2008-7-29 09:33

这女的看来还不太懂春秋笔法

[ 本帖最后由 陶心 于 2008-7-29 09:39 编辑 ]
作者: 天下第一水货    时间: 2008-7-29 12:47



QUOTE:
原帖由 洋过 于 2008-7-29 09:03 发表

笑,既然“别的先不说”,这有何难?找个小学班级,里面男生应基本都满足未婚处男、32岁以下吧!

此硕女纯为了出名,无它。请大家无视~~~

硕女硕女,极端无耻;
浊世惯汝,路人皆唾……

BS看贴不认真的,小学班组有1.72m以上的吗?
作者: 长葛李子龙    时间: 2008-7-29 13:12

咳咳~~~
表跑题,表跑题
三天后若仍无深入讨论倾向或话题出现,便转水区算鸟

==================0729===========
已歪楼,且无实际讨论意义,锁。
另:
请楼主以后转贴时附带评论,此次不提,下次不饶

[ 本帖最后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8-7-29 22:00 编辑 ]
作者: 上帝也孤单    时间: 2008-7-29 21:08

看到最后一派的字 鄙视一下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www.xycq.org.cn/forum/) Powered by Discuz!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