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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征文】庞桶 [打印本页]

作者: 潘泽    时间: 2007-5-23 21:39     标题: 【征文】庞桶

我叫庞二,生在庞家村,那是一个穷山恶水的所在,四周除了山还是山。我爹自然也姓庞,家里大大小小的娃娃们有九个,我爹不识字,娃娃们起名按照排行,庞大、庞二、庞三...。不过现在家里我是老大,因为庞大早夭了。

老大当然要有老大的样子,家里大大小小的活都少不了我一份,小到挑水砍柴,大如耕地扶犁。我最喜欢砍柴,村里半大小伙子们都不如我,我劈出的柴纹理清晰,表面光滑。这也难怪,打12岁起我就在半夜跑上后山,劈木头。因为我要做一名剑客。

你一定觉得很可笑,一个生在穷山沟沟的娃娃,居然还知道剑客。故事的开头发生在我刚记事那会儿,那时我真的很小,庞大也还健在,经常领着我坐在家门口等着爹妈回来。一天,远处突然出现了一个落魄的乞丐--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庞家村的村民,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又何来乞丐呢--沿着我家门前的那条小道,慢慢的走近,走近。我至今清楚地记得那双浑浊的黄色眼珠,死死的顶着我的可怖情景,我哥被吓哭了,也许我还太小,反而显得很镇定。“细路,你骨骼精奇,将来维护世界和平的任务就交给你了”,接着转头看了看我哥,叹了口气摇头道,“衰命仔,命不久矣!”说罢,一步一蹒跚的远去了。等爹妈回来,我告诉他们发生的怪事,可是他们不相信,连哥也说我骗人。可是我还是相信这是个真实发生的场景,并非我的梦境。一个月后,庞大突然暴病死了。从那时起,那个乞丐的那句话,就成了我一生的梦想。

我的刀很疾,也很直接,在我的眼中,木头就如人,应该用最简单省力的方式结束我的使命。我在夜半上山的第8天,劈死了第一头狼,到16岁的时候,周遭半里之内,不再有虎狼的踪迹。20岁那年,我下山了。第一年,我杀了白晓声兵器谱上的10人,是当年新秀榜的第一位。第二年,杀了兵器谱上的27人,是当年恶人榜上的第一位。不过我不在乎,我要的只是兵器谱上第一的位置,相信这并不会太远,因为,我已经是兵器谱第二了,我想,剩下要做的只是把第一给杀了。

那个人叫吴元叹,从没有人见过他长什么样,见过他的不是死了就是疯了。很幸运,在我成为第二之后不久,我遇见了他。那是在一片荒野中,迎面走来一个人,不,也许不能称之为人,而是一团肉...他头颅直直的安在肩膀上,眼睛被挤成了一条缝,鼻子深陷入肉中,只留下鼻尖的那一点酒红,五指始终并拢无法张开。他的皮肤粗糙,想必是没有合身的衣服,而且羞于见人之故,整日的奔跑在荒原上,风吹雨淋的关系。细细看来,他竟然长得像个球。不要问我为什么知道他是吴元叹,直觉而已,就像他知道我是庞二一般。“动手吧”我冷冷的说,虽然我对他的形象感到恐惧,可是我必须坚持冷酷。他微微的咧了咧嘴,却是不为所动。僵持。终于,我动手了,好快的刀,我一下刺中了他,心下正自暗喜,却发现刀怎么也不能向前送了。原来,吴元叹的皮肉竟然把刀夹住了,看着一双芭蕉扇朝我挥了过来,不由得骇然,赶紧的跳将开去。不行,我不能输。我拔出了第二把刀,这是我第一次用备用的刀杀人,接下来我变得很小心,闪转腾挪,足足折腾了三个时辰,吴元叹始终是巍然不动的姿态,除了我在他身上留下了一条条浅浅的刀痕。我累了,不留神被一双仙人掌拍中,我输了。“杀了我吧!“我向他咆哮,而他只是怜悯的看了看我,自顾自走了。

我不能忍受失败,我必须杀了他。办法只有一个,我必须变得和他一样,比他更厉害。于是,我也整日在荒野上烈日下奔跑,经受着风吹雨打,过着饮毛茹血的日子。十年后,我再度遇见了吴元叹,幸运的是,我终于击败了他,这场战斗,从太阳初升打到月亮高悬。我们两个都躺在地上,只是他看起来是活不成了。

“谢谢你。”他说。

“?”

“你不知道,以前,我也曾经是个俊美少年,割舍了生我养我的父母,抛弃了青梅竹马的恋人,去追寻可笑的天下第一,最终变成了这副模样。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生不如死。不能享受美色,不能豪饮美酒,不能吃上美味佳肴,甚至晚上连一张舒适的床都没有。我已经整整20年没有进过城了,现在好了,下辈子投胎,我终于可以以享受人生了。看看你自己吧,这只是你噩梦的开始。”

我呆住了。他说的没错,十年的磨砺,从外表上,我们已经分不出彼此,几乎就是一模一样。现在他快要死了,我终于得到了天下第一的名号,然而,除了这个,我还有什么吗?

从那天起,天下第一的吴元叹死了,天下第二的庞二也死了。取而代之的天下第一,名叫庞桶,一只庞大的桶。

现在,我的故事说完了,那只庞大的桶也终于要死了。而你,我的朋友,你该向谁讲述你的故事呢?

[ 本帖最后由 村夫 于 2007-5-23 23:07 编辑 ]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7-5-23 21:47

这篇OK,终于看到一篇正经的东西了。
作者: 妖狐    时间: 2007-5-23 22:24

哈哈 这也算正经的了
作者: 樵夫    时间: 2007-5-23 23:04

本坛兩个最出名的肥人。

PS:獎金稍待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5-24 10:59

很正经的不正经文章

原来桶王素天下第一
作者: fengrui19    时间: 2007-5-25 18:58

恩,经典的故事模式,是个不错的赚钱又搞笑的方法!
作者: 菜刀    时间: 2007-5-25 23:00

嗯,这的确是庞桶id的来历,他03年坦白过:世界第一超级庞大的桶
作者: 锅碗瓢盆    时间: 2007-5-26 00:25

桶王的模子的确很大···小厨具在他面前都瞧着很袖珍···
作者: 墨叶    时间: 2007-5-26 00:27



QUOTE:
原帖由 蒹葭苍苍 于 2007-5-23 21:47 发表
这篇OK,终于看到一篇正经的东西了。

请问:作为一个评委,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看这篇文章的?
作者: fs1012    时间: 2007-5-26 17:26



说的好严重,哪有这么胖啊。我觉得桶王比水镜哥瘦- -b
作者: 太平清领道人    时间: 2007-5-26 20:43

很有水平的不正经。。。
作者: 悲风鸷    时间: 2007-5-26 20:47

好多年不见小潘子了这次是志在必得啊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5-27 00:39



QUOTE:
原帖由 fs1012 于 2007-5-26 17:26 发表


说的好严重,哪有这么胖啊。我觉得桶王比水镜哥瘦- -b

··偶么有桶王如此吨位··
作者: 潘泽    时间: 2007-5-27 10:08



QUOTE:
原帖由 水镜门生 于 2007-5-27 00:39 发表


··偶么有桶王如此吨位··

这我作证,若论吨位,以前在上海,排名第一是老吴,第二是庞桶,第三才是水镜

to:小鸟

也是多年不见的主了。前阵子听老吴说你小子脾气稍微收敛了点,现在看看,你丫咋还是这幅德性
作者: 悲风鸷    时间: 2007-5-27 10:21

我收敛,有人不愿意我是光脚不怕穿鞋的,照郭德纲说的:“不服你告我去啊,现在一天不告我我都难受”
作者: 墨叶    时间: 2007-5-27 12:58

楼上的说话太冲,我很不喜欢.

奇怪怎么每人回答我的问题.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5-27 13:08

评委自有评委计较,一百个人眼中亦有一百零一个哈姆雷特,楼上兄台无需替古人担忧。

另,版聊似乎还是收敛些好,谢谢诸位捧场。
作者: 墨叶    时间: 2007-5-27 13:10

我是觉得评委的言论会影响到其他人的写作热情.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5-27 13:28

多谢兄台关心,如此偶会尝试联系评委,注意自己的言论,尽量以客观公正不偏不倚不卑不亢不喜不怒不嗔不怨的口气发表回帖,广大读者和作者是偶们的衣食父母,偶们不会作“让兄弟们寒了心”这种赔本买卖的。

如兄台还不满意,不妨PM兼葭苍苍评委私下交流一番。
作者: 悲风鸷    时间: 2007-5-27 13:35

矫枉过正,照这个标准,干脆让评委别回帖了
作者: whws    时间: 2007-5-27 13:37

我想每个评委都有自己的阅读趣味和评判标准,可能各人之间会稍有差异。所以需要多名评委的评判,来弥合这种差异可能带来的偏差。

不过我觉得,正式评阅开始前,评委的言论只代表一名普通读者,因为这个时候,评委未必有时间将已经发出的每篇征文都读过,所以此时的印象未必全面。正式评阅开始后,对征文的评定还要综合多个评委的意见,一名评委的意见并不能决定最终结果。所以不必过于计较某一名评委在某一时对某一篇文章的评价。

最后,如果墨叶担心有些言论会影响参赛者的写作热情,我想每一篇作品发出后,总要面对各种各样的评价。当然评委由于其特殊身份,可能其言论的影响会比其它读者稍重一些,这一点评委是应当稍微在意一些。不过总的来说,我觉得参赛者应该尽量不受影响,因为毕竟每篇征文都是公开面向所有读者的,你不可能回避一些评论。比赛组织者只能尽量做到让发言不超过应有的尺度而已。
作者: 边城玫女    时间: 2007-5-29 00:58

看了这么多篇征文
还真只有这篇最吸引我
作者: 庞桶    时间: 2007-6-25 21:59

老潘似乎每次失恋之后,写作水平就会有所提升,再失恋几次,还得了嘛?

本篇题材稍显陈旧了点,另,为什么常年在荒原奔跑就会变成一个球
作者: 车夫    时间: 2007-6-30 10:09

草地滾球。
作者: 水镜门生    时间: 2007-6-30 12:48

因为专注于武功的修炼,无暇理会腰身的增长
作者: 潘泽    时间: 2007-6-30 16:42

可能是消化功能太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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