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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岱

2010-6-22 17:28
征文:关于足球比赛鼓励进攻的一些设想

1990年世界杯是一届防守的世界杯,进球数跌至历史最低点,平均一场才2.21个,不能打破密集防守,得势不得分是那届世界杯的主旋律,赛后也引发了国际足坛对比赛规则的大讨论,主题就是如何鼓励进攻,增加进球,当时也提出了很多建议和设想,比如扩大球门,减少场上人数等,但由于多方面原因,这些大的改动并未实行,很快生效的是禁止回传守门员,此后又陆续增加了一些措施,比如严惩背后铲球等,应该说这些改革一定程度遏制了进球数下滑的趋势,1990年仍是截止目前世界杯进球率最低的一次。

但到2010年世界杯,防守风气又一次盛行,这次比1990还要厉害,至今世界杯的场均进球还是在2个以下,在1990年常常是得势不得分,有进攻却打不进球,现在却是球队进攻欲望的降低,先球稳,保证防守,有余力的情况才进攻,现在几乎找不到一支大打攻势足球的球队。我估计本届杯赛之后,关于进攻与防守的讨论又会成为热点,所以我先来一个抛砖引玉。

去年我写了一篇对足球比赛规则改动的设想,这个改动设想非常大,自然也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这次的设想从简单易行的角度出发,尽量用小的改动取得较明显的效果。

第一个提议改动的是任意球

防守球员犯规后,进攻方获得任意球,任意球的存在本意是用于遏制犯规,但现在看来发任意球存在不少的问题。在进攻时,理论上离球门越近,威胁越大,但发任意球却不完全如此,中路的任意球非常靠近禁区线反而威胁不如后退一些距离威胁更大。当初之所以设立点球也就是因为任意球距离过近,反而威胁减小了。我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关键在于人墙的距离太近,由于历史原因设了9.15这个距离,但现代足球运动员的身高已经提高了很多,比如塞尔维亚这样的球队,很多1.9米以上身高的球员,这给罚任意球带来了很大难度。由于任意球威胁的减小,所以防守球员在禁区外拼抢凶狠,无惧犯规,很多还是战术性犯规,足球比赛对犯规的惩罚不够,既没有篮球那种球队累计犯规次数满了就罚球,也没有个人犯规次数满了要下场,导致防守球员使用犯规肆无忌惮,如何合理运用犯规已经成为防守球员必备的技术,只要避开红黄牌就可以了。频繁的犯规干扰了进攻的流畅、一些精彩的配合往往被粗暴的犯规中断。加强任意球的攻击性是遏制无休止犯规的必要手段,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增加人墙距离,比如扩大到12米,提高任意球的进球率,增加人墙距离后,以往任意球靠近禁区反而威胁减小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其次,可考虑取消任意球的越位,越位的本意是不让进攻球员在前面等球,但现在很多越位其实都是防守一方有意制造出来的。而越位规则也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的,一些死球状态比如界外球、球门球都是没有越位的,因为死球以后进攻球员肯定就是在前面等球。现在由于反越位杀伤力太大,防守方在防任意球时一般也慎用造越位,所以我提议任意球干脆就取消越位,让进攻球员大胆穿插选位,增强任意球传球的威胁性。

可以想象,任意球无越位,人墙距离的延长,使得任意球的威胁性大大增加,这样防守一方在犯规前就要掂量一下了,如果防守犯规减少了,进攻也就流畅了。

第二个提议改动的是点球

点球是对禁区内防守犯规最严厉的惩罚,点球几乎意味着宣判死刑,按理应该是鼓励进攻的,但实际运行之后并非如此。由于足球比赛比分低,点球杀伤力太大,导致裁判反而非常慎重判罚点球。比如球员在禁区内的拉扯动作,如果是攻方就会被吹犯规,如果是守方动作不是太明显则通常不吹,美国对斯洛文尼亚出现了三组搂抱动作,裁判吹了攻方那组的犯规。还有手球,进攻一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手球通常都是会吹的,但防守一方就要区分是有意还是无意,无意手球时手臂是否偏离了身体等。因为点球的杀伤力过大,所以多数点球都会伴随着争议,确实足球规则也没那么严格,有些犯规是可判可不判,同样的犯规第一个判了点球,第二个可能就不判了,领先时可能不判,落后时可能就判了。点球同时也是缺乏技术含量的进球方式,优秀的守门员扑点球水平不一定就高,罚点球也不要求脚法多出众,心理素质更重要,比如一些点球是由脚法一般的后卫来踢。

我们知道曲棍球比赛有短角球,短角球并不是球出界以后的判罚,而是禁区线之内的一些无意犯规,判点球太严厉,可以判短角球。短角球比起点球的进球率是大大不如,但比运动战还是高很多。足球比赛可以引入短角球的理念,增加一种介于点球与任意球之间的判罚。比如禁区线上的点球,由于距离延长到16.5米,理论上来说守门员有充分的时间做出反应,罚球的进球率会比点球大为降低,但依然是威胁很大的方式。而且这种罚球的技术含量会非常高,真正考验守门员和罚球队员的技术,这也符合比赛不应由裁判来决定而应有运动员来决定的原则,而点球判罚实际是由裁判来决定比赛。

我认为比赛中一些对无球队员的防守犯规可以采用这种判罚,一些动作不明显的身体侵犯也可以用。这样可以避免防守方屡次用犯规来挑战裁判,也可以缓解攻守方在动作使用标准不一的局面,我并不认为球场上你拉我抱是一种正常形态。对于明显、粗暴、直接阻绕进球的犯规还是继续判罚点球,但一些犯规没那么明显,争议性比较大的犯规可以考虑用这种判罚,意思就是给双方一个单挑的机会,让球员来解决。

第三个提议改动的是取消两张黄牌变红牌

这个改动的建议实际与鼓励进攻没什么关系,但一直想谈,就放在这里一并讨论。在一场比赛中,一名球员获得两张黄牌将累积成一张红牌直接罚下,窃以为这种换算法值得商榷。一般来说红牌针对严重的犯规,犯规粗暴、伤人、性质严重。黄牌针对性质没那么严重的犯规、战术性犯规,但两张黄牌就等同于一张红牌略显不公。两张黄牌累积为红牌的后果就是直接罚下,球队少打一人,该球员自动停赛一场。两张黄牌分别在两场比赛中获得的结果是,球员自动停赛一场,我们知道红牌中使场上少一人的处罚比停赛一场的处罚严重得多,这样就导致了两张黄牌在一场比赛中获得与在两场比赛中获得所受到的处罚差距很大,轻重不一,从性质上来说,两张黄牌是在一场比赛中获得还是两场比赛中获得差距并不大,所以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略显处罚偏严。比如尼日利亚一名球员用脚直接踹希腊球员被红怕罚下,一般人也会认为咎由自取,但克洛泽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就会有处罚偏严的感觉,还直接导致德国队输球。

个人建议,一场比赛中一名球员获得两张黄牌还是要下场,但不是罚下少一人,而是强制性换人(可不占用换人名额),我认为这种处罚比红牌更合理一些,停赛一场还是要执行,这样一场比赛两张黄牌的处罚效果与两场比赛两张黄牌的处罚效果很接近。这种处罚方式的思路是认为一名球员如果连续获得两张黄牌,说明该球员对比赛的干扰过大,不适宜再继续比赛,而罚少一人更接近一种报复性惩罚措施,应适用于粗暴型、恶意伤人等性质严重的犯规。

第四个提议改动的是角球

角球的一个不合理之处在于不管在哪里出界,都是在角旗区发球,这与界外球哪里出界哪里发球的原则不一致。采用这个原则有一定的原因,因为角球如果按照哪里出界哪里发球,在球门附近发球会很麻烦,统一角球区发球应是简化的结果。以前有人做过统计,大约39次角球才进一个,这个比例实在是低,一场比赛一支球队很难获得10次以上的角球,角球对于防守方的威胁非常低,这样也导致后卫们频繁使用破坏战术,不利于比赛的流畅。

提议的改动是增设一种小角球的方式,禁区范围内出底线的球,发球点向禁区靠近,比如就在大禁区线与底线的交汇点发小角球,这个地点的进球威胁将大大增加,可以提高角球的进球率。

当然这项改动会带来一个不好的结果,原来角球的威胁是一定不如底线任意球的,因为角球的发球位置不能再差了,底线任意球是犯规的产物,其处罚要比踢出界严重。规则调整之后就会出现小角球的威胁比底线任意球还大的情况。不过任何事情公平都是相对的,比如禁区靠近边缘的威胁其实不如正面禁区外,但一旦犯规,前者是点球,后者是任意球,也不太公平。我个人认为球在禁区内出底线,然后就在禁区线的角上发角球还是比较合理的。

我这里面的一些设想借鉴了比较多篮球的思路,篮球是越往内线打,威胁越大,但足球不一定是这样,把对方压紧了,反而不利于进球。但一些球队就采用乌龟壳战术,让进攻方没什么办法,我提出了这些改动也主要针对打破密集防守,给进攻方增加进球的机会。

[ 本帖最后由 马岱 于 2010-6-23 0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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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dream 2010-6-22 17:45 +200 征文参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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