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这些名著,当然笼统说来都应该是好作品,至少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一个时代,或是代表某种风格和流派,但是个人还是可以有好恶的。
比如Pride and Prejudice,我就觉得没啥意思,甚至可以说是非常无聊,那点破事磨叽来磨叽去看着让人烦。The Old Man and the Sea 稍好些,不过也没啥意思,好在语言上比较简练干脆,读着比较畅快(说到这个又想起个事,我们有个美国外教觉得很奇怪,为啥中国人这么挺Hemingway,这个人在人家那边的文学史上没啥地位的)。
Mark Twain 的作品是我比较喜欢看的,不过也是真的当小说看(也就是指小说的娱乐目的),至于其思想内涵,比起后来的 Wlliam Faulkner,James Joyce 之类的,可以说接近于0了。比如Huckleberry Finn那个,历来都被说成是Twain反对黑奴制度的战斗诗篇,不过你看看那结尾部分,基本上都是孩子们的闹剧,有啥战斗意义可言?
我觉得比较早期的小说还是讲故事为主,并不一定不注重思想,但挖掘深度肯定是有限的。等到各种稀奇古怪的情节都已经被写滥了之后,作家们为了文学的生存与发展,开始向深度进发,于是剖析人性,表达人文关怀成了小说甚至整个文学艺术的宗旨。
二战后作品Catch-22我是比较喜欢的,也是我读得比较细的一部,这是一部被贴上黑色幽默标签的作品,作者为了体现荒谬而将一切荒谬化,情节也被作者故意打乱,搞得支离破碎,受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影响,整个作品无非探讨了这样一个问题——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人,如何在一个充满着荒谬规则的荒谬世界里生存。这东西你没看出来的时候觉得很高深,看出来之后就有觉得不怎么高深的了,就是这样。
《红楼梦》为啥一直显得这么高深?因为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被嚼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