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24孝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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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14:5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关于24孝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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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菜刀 于 2008-1-7 22:56 发表
这个故事的真实性的确存疑。类似的还有二十四孝,简直是恐怖故事集锦

这就过分了,二十四孝除了少数几个可能拿现在眼光看不足取,但多数还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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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冰求鱼这个故事就很恐怖,原因是有人在文革时把它变成了现实:

一位老师曾把卧冰求鱼的故事讲给学生们听。后来,几个红卫兵押着他,把他按在冰上,说:你父亲病了,要吃鱼,你现在给我们表演一下卧冰求鱼。这位老师后来下半身得了严重的风湿。

听了这个真实的故事后,我能不感到恐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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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8 21:4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秦穆公 的帖子

估计刘安刘变态大人肯定没看过这个故事,否则也不至于直接就把老婆剁了,最多割点大腿肉嘛!

关于二十四孝,个人意见,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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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城子 于 2008-1-8 21:48 发表
估计刘安刘变态大人肯定没看过这个故事,否则也不至于直接就把老婆剁了,最多割点大腿肉嘛!

关于二十四孝,个人意见,过犹不及。

那时候人们喜欢吃肥肉,而女人肥肉最多的地方是breast & butts,所以就必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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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09: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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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8 09:33 发表
割肉止血的办法很容易,烙铁烧红止血。以前割肉的都是这个办法。
这一刀不要割深,平着削。这样,伤口虽然大,但是深度浅,不容易造成太大伤害。

另,二十四孝不是恐怖故事集锦。比如黄庭坚给老人刷马桶,这 ...

涌泉跃鲤不近人情。
戏彩娱亲也比较变态。
孝感动天、啮指痛心、哭竹生笋、尝粪忧心这几条很假。

不过有一半左右是属于正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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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09:5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涌泉跃鲤:因为妻子取水晚归就休妻,这难道不是不近人情?可信度低是另一回事了。
戏彩娱亲:七十多岁的人还装小孩,而他父母居然习以为常,这不是老莱子个人变态,而是一家都变态。
其他还带有变态因素的是乳姑不怠。

至于其他的,你也说了,神话因素太重,现代人是不会信这套的。
孝感为实,动天就是假的。
若啮指痛心是心灵感应,那就不足效仿。因为通过咬指头发电报,不是人人都能学的。
哭竹生笋跟尝粪忧心一样,都是神话色彩极重,问题不在于哭或者尝粪。

所以二十四孝,就在现代来说,教育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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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0:1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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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9 10:06 发表
涌泉跃鲤有两个版本,其中一个没有休妻啊......
戏彩娱亲很正常。我40岁了,为逗父母高兴,有时还故意跟老太太要东西吃呢。
这些东西有神话,是很正常的。中国故事很多都有神话,或者贵人相助。哪有这样多贵人 ...

老兄逗父母也不是成天扮小孩吧?偶一为之就够了,像老莱子那样成天装小孩,谁也受不了啊
至于神话,古人能接受神话,不代表今人也能接受。
既然是“劝善”,那就要有能说服别人的理由,否则没人会接受你的“劝”。
这也是俺说二十四孝在现代没教育意义的原因。
要劝说今人孝顺,更合适的例子多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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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10:4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2 tiger1970 的帖子

好像有道理。好像似是而非。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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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20:1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想起一个故事,有人骂孟子齐人都穷成那样了怎么可能有二妻
明知道是寓言是故事还叫真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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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9 20:1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圣经故事都是真实的么,只不过都是讲劝人向善的道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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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9 08:48 发表
11楼,那不是二十四孝的问题。是谁的问题,大家都知道。

我认为这就是24孝的问题。中国古代的恐怖故事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还有一件真事儿,《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的,显然也是我大中华礼仪之邦的教化造成的:

明末战乱饥荒,公然屠宰买卖人肉。一个客人看到一名少妇赤身裸体,被绑在案板上,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愿意出钱把少妇赎出来。松绑穿衣时,客人触到了她的乳房,少妇正色道:“你就我的命,我终身做牛做妈都情愿,但做奴婢可以,决不做你的小老婆!我就是因为不肯事二夫,才被卖到这里,你怎么可以来轻薄我?”说着解下衣服,仍裸体躺在案板上,闭着眼等待宰割。屠夫见就要到手的赎身钱没了,恨得要命,活生生从她腿上割肉。那少妇哀号而已,终无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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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同楼上的观点,同时对楼上的语气感到遗憾

我是讨厌被骗的,所以我不喜欢愚弄人的东西

我还认为这些祖宗搞的礼仪教化,不知道愚弄了多少人

祖宗的这些东西,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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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14:05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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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菜刀 于 2008-1-9 20:53 发表


我认为这就是24孝的问题。中国古代的恐怖故事不知道害了多少人

还有一件真事儿,《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的,显然也是我大中华礼仪之邦的教化造成的:

明末战乱饥荒,公然屠宰买卖人肉。一个客人看到一 ...

你认为这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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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兄说的让我很不能理解,如果某一方面的教育有问题,那就应该改正,如果这让老人家伤心了,那也是难免的。是不是如果什么改变让老人家伤心了,那这个改变就不该进行呢?

再回楼上的狐兄:我从这个故事中,看出的就是礼教的吃人(吃人一词引自狂人日记)

[ 本帖最后由 菜刀 于 2008-1-10 14: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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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也不指望您能改变观点了,对于一个40岁以上的人,人生观、价值观的改变或许意味着个人世界的崩塌。您可以继续您的做法,只要不强求他人接受的话

我从中能看到的是,对于建立一个文明的、尊重人权的社会,我们还有很长的一段路得走。真要走的话,有些前人会伤心,那也只好顾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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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0 23:5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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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0 16:36 发表
我只知道,父母养大孩子,十分不容易。我今年40岁,也才有孩子。我说实话,“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给爹尝粪就算变态?所有的父母要是医生让他尝儿子的粪便,恐怕都是毫不犹豫!
卧冰求鲤就算变态?所有的父母 ...

于我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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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1:51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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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江城子 于 2008-1-8 21:48 发表
估计刘安刘变态大人肯定没看过这个故事,否则也不至于直接就把老婆剁了,最多割点大腿肉嘛!

关于二十四孝,个人意见,过犹不及。

二十四孝最泯灭人性的要数郭巨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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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05: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这些有什么泯灭人性的倒不觉得。24孝,都是树立起来的典型,又不是非让人去效仿他们的行为。典型嘛,不弄得一般人难做到还叫典型吗?宣传这些不就是为了激发人的孝心吗?记得有句话,原话记不住了,大概意思是说父亲打儿子,轻了就要承受,重的话就要跑开,以免父亲背上不慈的名声,这才是真正的孝。
古人也不见的比现在人木钠,像那种一根筋看了这些就非要仿效其中过分行为的有几人?人,脑子只要比较正常,都能明白24孝的含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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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2 14:15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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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2 12:08 发表
"二十四孝最泯灭人性的要数郭巨埋儿。"

问你一个问题:
假设你家获取食物数量严重不足,你、你妻子、你母亲、你的婴儿必须死一个,让剩下的人支持下去,你选择死谁?

痛苦的衡量!!!
让人崩 ...

转自:
http://tour.xingtai.net/show.asp?jid=142

明朝人蔡培元和李锡彤辑录的《二十四孝图诗合刊》在我国流传甚广,其中关于"郭巨埋儿"的故事就出在内邱县金店村。

    《内邱县志》有记载,郭巨东汉人,原籍河南林县,因"家贫岁凶",讨饭流落到内邱县金提镇(即现在的金店村),给人帮佣度日,生活十分艰难。郭巨有一老母和一个不满三岁孩子。老母疼爱孙子,有饭自己舍不得吃,都留给孙子。郭巨对妻子说:"本来能让母亲吃上饭就已很困难,再有儿子分享她的饭食,老人家恐怕就会饿死了。"夫妻为孝敬老人,忍痛抱着孩子来到野外,准备埋掉儿子。谁知挖坑挖到三尺多深,竟挖出一个罐子,里面盛满了黄金。郭巨高兴地抱着孩子和一罐金子回了家,从此一家人再不为衣食发愁。而且郭巨的孝名也传遍了天下。当时,郭巨为感念天恩,曾在挖出金子的地方修建了座"慈仁寺"。后人又在此建了一座"郭巨塔",以示纪念。

    晋朝干宝所著《搜神记》也记载了这个故事,内容与《内邱县志》大致相同,只是在郭巨的家庭上有不同之处。《搜神记》中说:"巨史弟三人,早丧父。礼毕,二弟求分以钱两千万,三弟各取千万。巨独与母居客舍,夫妇佣赁以给公养。居有顷,妻产男。巨念举儿妨事亲,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儿孙减馔,二也,乃于野凿地欲埋儿,得黄金一釜。"从这里可以看出,郭巨家原来并非穷到要饭的地步,只是因为兄弟分家,他才贫穷下来。而且,他的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

    另外,民间流传郭巨是"响马"出身,在河北一带发了大财,因怕乡亲们知道自己骤然变富引起祸端,就把一些金子埋到了内邱金提镇。后来,他回到老家河南,借口日子艰难又流落内邱,演出了一场埋儿得金的戏,不仅家道富足起来,而且他也因孝道一举成名。这样的传说之所以被某些记载所舍弃,显然是封建文人认为一个大孝子做过强盗,不大雅观,为了"磨砺风俗,维持教化",才大肆宣扬了郭巨埋儿天赐黄金的故事,并树之为忠孝的典型。

    鲁迅先生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谈到郭巨埋儿的故事时写道:"我最初实在替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辛辣地讽刺了这个故事宣扬的愚忠愚孝与对待儿童的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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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2: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嗯,那也请诸位说说吧:如果遇到郭巨这样的情况了,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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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2: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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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西园新军 于 2008-1-14 12:09 发表
嗯,那也请诸位说说吧:如果遇到郭巨这样的情况了,你会怎么做?

相对好点的情况是将儿子送他人收养的。
实在找不到人,遗弃在路边的也很多,这种就是还期冀能够侥幸被人所救。

但像郭巨这样亲手埋掉的,确实比较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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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3:2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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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4 12:45 发表

如果无人收养呢?灾荒很重。或者其他原因也有可能。
遗弃固然可能被人救,但当时的人口密度,恐怕更大可能是招来野狗。而不到3岁的孩子,就是有ak47他也不会用。
中国传统习俗就是死,也要全尸为上。因此,依然在埋和扔之间作权衡,郭选择埋,可以理解。

说句别的,就算不是自己杀的,而是自然死亡。
死在自己面前,跟自己不知道的情况下死亡事后才知道,绝对是前者的感受远远超过后者。
这是人之常情。

所以就算真要杀,那也该找别人来埋,不应亲自动手。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易子而食是很残忍吧?
但古人好歹还要会交换别人的孩子,毕竟不是亲手杀自己的孩子,因为对自己的孩子总是不忍下手的。
换了是郭巨,若是饥荒之年,只怕把自己儿子亲手杀了给他妈吃,说不定都能做出来。
郭巨居然能够选择亲手杀子,全无骨肉亲情之感,跟禽兽又有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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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3: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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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4 12:34 发表
我们首先做出环境假设。
我们采纳《内邱县志》记载。因为《搜神记》非史书,传说也非史书。
因此,环境假设为:贫苦家庭、食物来源严重缺乏,导致必须减少整个家庭的食物摄取量。老母、不满三岁儿子,夫妻。
...

史料尚古,拿着明清以后的《内邱县志》,去质疑魏晋的《搜神记》,未免荒唐了点。
更早的记载是《太平御览》所引汉刘向《孝子图》:郭巨,河内温人。其家富。父沒,分財二千萬爲兩分與兩弟,己獨取母供養,寄任隣家。妻産男。慮養之則妨供養之。令妻抱兒,已堀城欲埋之。於土中得金一釜,上有鐡券,云賜孝子郭巨。還家主不敢受,遂以問官,官依券題還巨,遂得養兒也。
《孝子图》与《搜神记》所说相近。两相印证,自然不取《内邱县志》之说。

若郭巨记载可信,把全部家财给弟弟,自己供养老母却供不起,就已经是莫名其妙的举动。
之后埋儿就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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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4 13: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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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4 13:40 发表
没办法。环境逼到这一步了。
把儿子交给别人杀,是让别人犯法。
把儿子交给野狗吃,是明知儿子会遭受比活埋更痛苦的开膛破腹之惨而不顾,是不慈爱。
所以,只有自己动手。

用现代的法律套用到古人头上?这是偷换概念。
现代犯法,古代未必。

古代弃婴,未必就一定扔在荒郊野外,在有人居的地方扔同样是一种选择。
从理论上来说还有一线生机,并不是就等于把儿子交给野狗吃。
从记载来看,古代收养弃婴也不在少数。

[ 本帖最后由 冒牌 于 2008-1-14 1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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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iger1970 于 2008-1-14 13:45 发表
上面的话我只想说一次。我不想再引发这种痛苦的回忆。

我只想告诉所有人,任何父亲,都是宁愿自己去死一百遍,也不会让自己的儿子有一点伤害。
我不想煞有介事的去考古,去冷血地推测。
我只想告诉大家,父 ...

既然如此,那就到此为止,俺编辑内容吧。
本帖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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