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谭文山 于 2006-12-8 13:07 发表
但是,从一个人的基本素质来讲,应该懂得对事不对人的道理,不管对方在某件事情上是对是错,都应该就事论事,而不能因为有不同意见就否定和攻击他人,特别是使用一些盖棺定论的,颐指气使的论调,而且是在论据不足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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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好,那么以对人的方式(“恩格斯不是科学家”)来对事(“所以恩格斯的话不足为凭”)就是没基本素质了?既然自己都承认自己没基本素质,那么别人嘲笑一下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更何况既然允许阁下以对人的方式来对事,那么难道我就不能同样以对人的方式(“某人理学素养太差”)来对事(“所以妄议科学是可笑的”)吗?我当然不是什么素质很高的人嘛(要么某人不老是素质长素质短的),但是没素质也有权力要求一视同仁嘛,不能搞双持标准,大家都以对人的方式来对事,不是吗?以子之矛攻子之矛,不可以吗?
同样,既然某人已经使用了“特别是使用一些盖棺定论的,颐指气使的论调”,比如说“ 科学是一丝不苟的,文无第一,因为每个人看法不同,然而科学容不得半点虚假,讲究的是推理和缜密。......科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最重要的是基本公理,而公理是经过观察和严密论证的。仿佛房子的地基一样,进而推演出一幢大厦。”(突然发现这句看起来满唯实的,但骨子里居然是典型的演绎法式的形而上学),那么别人就不能来点“盖棺定论的,颐指气使的论调”吗?一样表双重标准嘛!
[ 本帖最后由 金庾信 于 2006-12-8 13: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