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部分少个字,应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不过仅仅“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还不能算是宰相,按宋朝官制,亲王、枢密使、留守、节度使等有时也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称为使相。一般来说,北宋前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还要加上三馆的最高职中的其中一个或两个才是宰相,三馆最高职分别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
宋神宗时期的宰相制发生了变化,宰相的官衔变成了“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名义上是统领三省的,因为左右仆射是尚书省仅次于尚书令的贰职,而中书侍郎是仅次于中书令的中书省贰职,门下侍郎是仅次于侍中的门下省贰职,两个宰相在名义上是一个统领中书省,一个统领门下省,又共同统领尚书省。
另外,说“北宋、南宋在动荡中,始终没有十分规范的政治体系”,值得商榷。北宋和南宋大部分时间是和平时期,少数时期是动荡,其官制看起来与其它朝代相比十分混乱,但这是表面现象,并不是不规范,而是统治者有意为之,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责权界定还是基本清楚的。
下面就说说宋朝的六部尚书,因为宋朝是官、职、权分离的,六部尚书只是官,并无实际执掌,六部也基本上都是空名,实际工作大部分由另设的其它机构负责,如:刑部的职事基本由大理寺和审刑院执掌,吏部的职事由审官院、流内铨、三班院分别执掌,兵部的职事由枢密院和三衙分掌,礼部的职事由太常礼院和贡院分掌,户部的职事主要由三司来执掌。当然,六部也并非完全是空名,虽然被这些另设的机构分流了一些职权,但还剩下一些少数的职权,不过掌管这些工作的不是六部尚书和侍郎,而是“判某部事”,因为尚书和侍郎是官,而判某部事才是差遣。
宋朝的官制多变,简单的说就是二府三司制,政事堂基本算是当时主要政务机构,宋神宗年间的“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确实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后设立的类似丞相的职务,且是正职。在实际政务操作,还不能说是绝对统领门下与中书,因为宋代的副相与正相虽然分了正副,但是发言权基本同等,尤其神宗年间以副相之位自居的参知政事直接变为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这样门下和中书形成了正副相的共同管理。
我的观点是宋的尚书左右仆射有别于隋唐尚书省之前尚书令和尚书左右仆射,隋唐的尚书仆射和相位有所区别,而北宋的“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基本具备了丞相功能,当然我写的时候主要是研究尚书的作用,没有加门下和中书的兼职。其实在副丞相参知政事的位置上,又设置了门下侍郎和中书侍郎,而副丞相领门下、中书的实际性又超过了尚书左右仆射实际的权利。
另外,说“北宋、南宋在动荡中,始终没有十分规范的政治体系”,值得商榷。北宋和南宋大部分时间是和平时期,少数时期是动荡,其官制看起来与其它朝代相比十分混乱,但这是表面现象,并不是不规范,而是统治者有意为之,麻烦是麻烦了点,但责权界定还是基本清楚的。
为什么说不规范呢,宋朝官制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皇帝随意操控,在官制的变化上没有循序渐进的层次,更没有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政治体制。随后南宋又搞起太宰、少宰的丞相制,几经转变,从后人角度看,故使用了混乱一词
之所以宋朝皇帝喜欢以二府三司的体制来治理国家,就将关系国家核心利益的政务区分,在北宋时期,最高决策曾通常有四到五位相当于相爷的大臣商议,像参知政事一类的副相虽然是矮半头,但是可以和左右仆射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朝议政,是具有发言权的。
有点事,过会继续讨论。
[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0-2-9 11:1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