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0-20 08:30
camus
玉溪:云南一绝烟
金陵干:南京地产啤酒
兄弟:友谊和很多东西的混合物
一
喝酒是很多年以前养成的习惯,抽烟却是刚抽不到一年的,已经记不得相遇时有多少好友惊讶的表情僵硬,只记得第一次抽烟,着实睡了一个晚上才稍稍扭转了头晕的感觉。第二天朋友告诉我说这叫“醉烟”,第一次抽烟都会这样。
然后过了很久,从父亲的房间里拿出了第一包烟,父亲不抽烟,烟在家里自然就成了摆设,是东西,当然就不可以浪费的。
那时抽很少的烟,一天就几根,后来是谁介绍的玉溪已经记不得了,他着重说明是软玉溪,“一定要买软的,硬的味道不是太好。”(至于硬玉溪是不是好抽我一直都不知道,因为从来没有买过)就尝试着买了一包,点燃以后照例挂在嘴边,一口以后就知道了,很香,是那种很多种香味混合在一起的味道,却不浓,淡淡的,就像点燃的一柱香,你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是却又缥缈的不知所以。吸一口下去,香气就会喉咙里散开来,在咽喉的开始处,味觉器官最后能占领的地方,玉溪也就在那里,向我炫耀着它的口感。不日和一个要去日本的朋友聊天,他说他要带两条白红塔出去,我就劝他带一条软玉溪,“你要让日本人知道,原来生在中国是这么好的事情,可以有这么香的烟抽。”一起笑了很久以后,接过了他递过来的白壳红塔山。
有一次去王那儿小坐,
“可以抽烟么?”
他诧异看着我,然后进去拿了一个烟灰缸,递给我“少抽点。”
“我知道,所以我抽玉溪,抽贵点的烟应该可以控制数量。”
他笑了“不可能,我大一就试过,烟,只会越抽越多。”王那时已经戒了烟,靠意志戒的。
那时的我已经可以做到不用绝对的眼光去看待问题,但是我仍然不在乎那句话“烟,只会越抽越多。”现在我终于知道自己当时还是浅薄的可以,烟,真的是越抽越多的……
从去年九月开始就不向家里伸手要钱,大了,自然应该做到的事情,何况是对于一个男人,原来还准备搬出去住,地点都快要选好,最后心软,还是落家里没动了。就这样,所有的开支都从做家教的千把块钱里面计算,自然不免理财,一算下来软玉溪就实在吃不消,一包二十四,一个月少说也要将近五百。就这样,半年以后,虽然我知道玉溪很香,虽然我知道我很喜欢抽玉溪,虽然我知道我很舍不得玉溪,但是经济基础决定一切,最终还是放弃了软玉溪,经过了很多次的转型(一看到“转型”我总会想到国企改革),现在抽的是五块钱一包的一品梅,一个月一百多块,很实惠,最重要的是,消费的起。
后来,也是在王家里。
他看到我没有掏玉溪“现在抽蛮多的嘛。”
我早习惯了他犹如电影台词一样带着跳跃性的推理,笑了。
“要注意身体,还有,你这种人不可以抽这种烟的。”说完,他进屋拿了一包中华给我,一包中华抵得上两包玉溪,但是中华,即使很有口感,也还是没有玉溪那么香,真的,我从不怀疑这点,中华,抽的是面子,玉溪,抽的是感觉。
“戒烟吧。”这是王和我在一起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我现在习惯用很职业的微笑去面对他,而他,总报之以无奈的微笑。
大概半年没买过玉溪,现在收入提高,可还是没有买玉溪,我总会想到买一包玉溪的钱,可以买五包五块的一品梅,我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变小气了,还是烟量变大了,总之现在做事习惯去想结果。
现在仍然能清楚地记得第一次醉烟的感觉,那是一种比喝醉酒还要难受千百倍的感受,头像被千斤大锤反反复复的敲打。第一次,多少事情的第一次会让我们诧异于前后的差异。生活有时像抽烟一样,习惯了,就会痴迷于某种感觉,圣人和普通人的真正分别在于,圣人,往往去左右生活,而普通人,往往被生活所左右。这社会上的大部分人,都是受命运的摆布漂流在茫茫人海,所以,圣人,往往几个世纪才能出一个。马克思或许可以算作是半个,活在自己那理想的过了头的乌托邦里,所以他抽烟,烟瘾很大那种,可能是逃避的一种手段,慰藉,还是用慰藉这个词吧。
烟,总是越抽越多的。
二
前几天一个朋友要出国,临走前叫了几个志同道合的一块吃饭,其实鬼扯的吃饭,男人在一起,说吃饭就是喝酒的代名词。
和他认识的很偶然,关系也一直很淡,最密也不过拉我喝过两次酒,这就是酒的魔力,“酒逢知己千杯少”,古人诚不欺我。
那桌除了我,其他几个人都有正经工作,且待遇都很不错,但是酒场不比商场,讲的是一个 “真”,喝的是一个“爽”。
“喝什么酒?”他随意翻了翻菜谱。
“金陵干吧。”我几乎不假思索。
这当然遭到了非议,后来两个人喝百威,两个人喝金陵干。
我一直认为百威是“女人酒”,味儿太淡,我承认很纯,但是没有感觉,喝酒和抽烟一样,没有了特征也就没有了感觉。喝金陵干也是喝的多了自己认识了自己的口味。一种无法形容的过口的舒畅,泛着泡沫的金色液体在与好友畅谈时顺喉而下,带着金陵干特有的香味,带着自己对于这种口味的眷恋,带着与知己在一起的喜悦,当喝酒的时候加着自己的感觉,酒,就不再是酒,而成了连接好友心情的通道。只架设在好友心中的通道,所谓好友,某方面志同道合足矣。人这一生,本就交不了几个真正知心的朋友。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的有点过,从车子房子谈到抱负理想,从出国留学谈到工作感情,一直谈到原来满是人的大厅只剩下零零落落的几桌,一直谈到迎宾小姐看着我们不停的笑,可谁又在乎,喝酒是为朋友为感觉。
酒醉后有些人是有很多话的,也许就是常说的“酒后吐真言”,会拉着你不停的说,我在这时总是充当倾听者的角色,因为我总觉得这个时候是一个人脆弱的时候。我不知道怎样叫醉,因为从来没有醉过,对于醉有一种莫名的恐慌,所以不会让自己醉,意志有的时候能战胜很多东西,至少能让神志很清楚,至少能保证走的不是一个问号。
认识的人都说我能喝,其实仅限于啤酒而已,白酒我是二两就挂的,我依然记得那天同学聚会X灌我酒的情景,我们原来是很好的兄弟,可是后来仅仅因为一件事突然两个人的距离拉的很大,我从来不知道人的忌妒心可以膨胀到如此之大,现在他当然很开心,我知道他很开心,因为他很明白用什么东西可以刺伤我,更重要的是,在那天的酒桌上,他知道我不能喝白酒,然后灌了我,那天我吐了,第一次喝酒吐,之前我反覆的在心中默念着一个名字,像落水的人抓着一根救命的稻草,精神最终无法抵抗生理反应,之后我在那里坐着,什么话也不想说,什么事也不想做,什么人也不想搭理,只是自己一个人抽着烟。他肯定认为我没有神志了,就开始在那里大放厥词。我记得每一个字,很清楚,懒地骂他,只觉得好笑而已。
喝酒就是这样,可以非常开心,也可以非常狼狈,酒就像一面无形的镜子映着酒桌上的众人。
这就是酒,很微妙的一种东西,和好友在一起会有一醉方休的冲动,和陌路的也可以喝成朋友,和异路的在一起就像喝水一样索然无味。酒是很真实的一种东西,醉了以后没有你我,只有相聚时畅饮的快乐。于我自己,酒还是很心情化的一种东西,开心的时候就是苦的,感伤的时候却香的无以复加。所以我相信,酒,也是有感情的。
每当良朋快聚,当酒一杯杯从瓶子里消失,年少时候的豪情渐渐从心里升起来的时候,就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只要一想起就会让人觉得快乐得发疯的往事,每件事都值得痛饮三大杯。让人伤心失望痛苦的事,是绝不会去说的,那是只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而对于苦痛,是不应该让别人分担的。对于劳燕分飞的朋友,聚首本已不易,能聚在一起喝酒当然更是不易。
所以大部分时候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完就完全是另外一件事了。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只会觉得自己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三、四倍,而且痛得要命。
可是仍然会去喝,为了知己,为了友情,就像这节开头那次饭局,那天晚上头疼的要命,住在蔡家里也没睡着,看了几盘碟才稍微缓解了头疼。可是现在想起来,却没有一点难受的感觉,那种欢乐和友情,在心里烙的很深。
突然想到《东邪西毒》里的一段台词:
“知道喝酒与喝水的区别么?”
“……”
“酒,越喝越暖,而水,越喝越寒。”
三
我是一个把朋友和兄弟分得很清楚的人,其实很正常,和很多人都可以成为朋友,而兄弟,只能有那么几个。
来说说蔡吧,和他认识是在去年年末,街机厅里认识的,只知道他在口腔医院工作,和我一样喜欢玩铁拳(一个游戏的名字)。后来怎样慢慢熟起来就记不得了。
那是一天晚上站在零点过半的车站,眼光游弋在过往的车辆和人群中,那天晚上第一次去他家,不认识路,在那里等他来接。
“高。”
我回头,他在后面。
走了一段夜路,到了蔡的家,一个典型的单身男人的家,带点小资味道,在合适的地方挂着裱好的电影海报,有装饰品的柜子,一套音响,放得很低的双人床,乱得有章有法的屋子。稍显遗憾的是,如果窗子是落地式的,然后挂那种很西洋的大窗帘,卧室就更有味道了。
“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
和他一起逛着他的房子,原来知道他是一个碟迷,但是那天才有一个视觉认识,几柜几柜的DVD,包括一些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价格不菲的限定版,“大概四五万吧。”他算了一下价格。
我也很喜欢看电影,但是买的碟却不多,我只会买自己喜欢看的,而他不管自己喜不喜欢,都会统统拿下,这就是收藏和爱好的区别。看着他的藏品,顿生饥不择食之感,因为好多都是久仰大名却没有看过的片子。
进卧室,我躺在床上,他坐在沙发上,一人一根烟,电视里放着Ben•Affleck的《Paycheck》,
“房子不错嘛,租的?”
“买的,二十多万。”
……
“我喜欢抽普三,感觉很纯。”(普三:普通版三五)
“玉溪好,外烟总有一种特殊的味儿。”
……
“这部片子蛮难懂的,全是倒叙。”
“还好,我们话太多,就看不懂情节了。”
……
“这张床上肯定躺过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
都笑起来。
两个人就这样以无聊的对话打发着将近凌晨的时间。和蔡一起聊天不愁没有话题,学习、生活、工作、电影、音乐、香烟、游戏以至爱情,共同话题多,聊天就不会乏味,而且,我发现他也很善于做一个倾听者,这种人很难得,这样的对话会很舒服,我喜欢这样的对话,更重要的是,爱好相似的兄弟很难得,他比我大三岁,我却很少把他看成两个年龄段的人,谈得来,况且三年也太短了点。
经常住在他那儿,晚上照例看碟,每次他都会推荐一部碟或者买一张没有看过的碟来一起看,但每次没过多久,就会发现他以很奇怪的坐姿坐在沙发上,或者脸背着电视躺在床上,他经常自嘲自己不能斗,也难怪,上了一天的班,而且第二天还要上班。每到这种情况我就会找一些经典电影一个人看到天亮。有些时候和他一起起床,然后回家,正好一条路,有些时候醒来时,他已经走了好久。
有天晚上十一点半,收到他的消息,“我十二点过来。”
“烂人买烟去,我这儿没了。”
“好的,我买包普三。”
那天晚上聊天的气氛很闷,我看出他脸色和平时不一样,我知道他有什么话埋在心里没说,其实不用问,男人聊天往往会谈到女人。
“你知道我还爱她,痛苦却还是在继续,没有办法停止。”
我看着手中的香烟冉冉升起,听着他讲他的故事,听他说过很多次,但是听兄弟说话不会觉得重复,因为那天晚上的他没有了平时的乐观,感伤的像一个游吟诗人,那一夜,两个孤独的男人就在那个十多个平方的房间里肆意郁闷着,心情顺着烟升起来,交换着心里藏着的故事,什么琐事、生活,统统抛在脑后,夜色如海,语言找不到岸。
和他认识以后,就认识了很多他圈子里的人,其中竟然有我的小学同学,不禁唏嘘,都已经工作了,是学生的也都是研、博,很多时候大家一起聊天吃饭,谈话都挺融洽丰富,和蔡谈得来,和我自然也谈得来。
蔡工作了,但凡工作的人都很现实,他也不例外,承受着各方的压力,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城市打拼,习惯着不愿习惯的生活,接受着不愿接受的结局,把他的经历串起来,我就看到两个字-“否认”,不断否认自己,顺应着生活的磨合,融入到路上的匆匆行人中去,无奈,但是很自然,毕竟命运像海一样,谁都是随波逐流。
流年似水,身边的人越来越少却也越来越多,能真心畅谈的人少之又少。任谁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任谁也都有自己的兄弟自己的朋友,失意的时候想到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有知心的人可以对酒当歌,纵论四海,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快事。生活其实已经给予我们很多,那还苛求什么呢?知足者长乐,本就是真理的。
后 记
很早就觉得自己的散文开始固定在感情上,就一直尝试着写写其他东西,所以就有了这篇文章,但凡认为写的还能看看的,就会发到自己的Blog里,这篇也是这样。
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构思,然后断断续续花了三个通宵写出来。先有的题目,但是一直没有个头绪,不知道怎么下笔。我写东西靠的是灵感,所以就很难高产。写得多了,就会觉得累,抓住感觉很累,写完以后的修改更累,因为每次写完文章都会觉得自己越来越贫乏,还会有一种心虚,担心一篇不如一篇,所以就会一遍遍地读,一遍遍地改。
这两天才知道灵感有时不是自己找上门来的,是需要坐下来写的,写着写着自然就有了,而如果不去写,可能永远都不会有灵感。
这篇文章题目有烟和酒,写的时候手边自然也离不开烟和酒,只不过很矛盾,酒是青岛啤酒,烟是一品梅。喝酒不太容易来感觉,烟一点灵感和我关系好像就变得很亲密。
音箱里反覆放着Gregorian的《Voyage》。很有感觉的男女声,天籁极了。
写的时候我就知道最难写的是最后一节,最后果然如此,而且最不满意的也是最后一节,可是缺憾才有美,想到舒伯特因为一首《未完成交响曲》蜚声海内,自己好歹也算是写完了。不免舒心。(呵呵,说笑,说笑而已。)底下就应该是那篇《大漠.剑客.流年》。 趁最近有心情赶紧杀青,其实早就写了下文,只是一直没有改到自己满意而已。
记得几个月前把题目说给蔡听,他说感觉怎么像古龙,然后两人一起大笑。
Written By Camus
2004.7.25.3: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