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4 21:33
三种不同的红色
唐初实行均田制,均田制的核心就是计口授田,也就是根据每家每户的人口,由国家分配土地。比如每一丁男(18到60岁),国家授田1顷(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20亩为永业田。老人、小孩、寡妇、僧道尼等各有差。
到玄宗时期,均田制基本崩溃,出现了土地兼并的现象,很多富家兼并穷人土地,一家所占有的土地远远超过了均田制所规定的数量。
均田制所规定的土地数量,是国家所授予的,记载在户口本(籍册)上,所以这部分田地叫做“籍田”,超出的部分,没有在籍册上,就叫做“籍外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