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登闻鼓 » “有进行攻击的意图”要删帖


2013-7-26 18:45 naniwa
“有进行攻击的意图”要删帖

本人指出澳洲人有参加八国联军,要求澳洲人颖颖谢罪

“三种不同的红色”认为这是有“进行攻击的意图”,表示要删帖

本人在伪轩这些年第一次碰到这个事儿

不过没关系,既然 “三种不同的红色” 制定了这个标准,本人也表示尊重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3-7-26 18:36 发表
呼吁各为不要歪楼,要不然就上了那个什么东西的当了。 [/quote]


[url]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81886&page=3&extra=#pid3655496[/url]

78楼


这句话明显对人不对事

称呼别人为“什么东西”,本人认为此话有“进行攻击的意图”

请“三种不同的红色”予以删除,可不要拉偏架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7-26 21:13 编辑 [/i]][/color]

2013-7-26 18:52 颖颍
回复 #1 naniwa 的帖子

我没针对你啊

2013-7-26 18:54 金庾信
称论敌为东西已经属于人身攻击的范围了,扣分吧。

2013-7-26 18:56 颖颍
如果这就扣分的话, 那么naniwa 说的这句话也显然很有攻击意图:

[quote]
PS  据说当年澳大利亚也有派兵加入八国联军,我要求你一个澳洲人向中国人民谢罪!
[/quote]

请扣分!!!

2013-7-26 19:04 金庾信
攻击意图和攻击行为是两个概念,我是不会搞诛心的,我只看实际行为。naniwa在这里面用的是归谬法,虽然有点对人的意思,但是谈不上人身攻击。

2013-7-26 19:06 颖颍
回复 #5 金庾信 的帖子

哦,罚我就不叫诛心了?naniwa 点名道姓说我,我没点名道姓说任何人。他自己对号入座,关我屁事?

2013-7-26 19:06 naniwa
天宫敢说还不敢认吗,这么没勇气

稍懂中国话的人都知道,用“什么东西”来称呼人,就是红果果的骂人

上次天宫骂我“狗眼”,我也没投诉,不过既然有版主制定了新的标准,那我也就不得不投诉了

2013-7-26 19:09 颖颍
回复 #7 naniwa 的帖子

呼吁各为不要歪楼,要不然就上了那个什么东西的当了。

-----------------------------------

你自己想当“那个什么东西”,我有什么办法?

2013-7-26 19:11 金庾信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3-7-26 19:06 发表
哦,罚我就不叫诛心了?naniwa 点名道姓说我,我没点名道姓说任何人。他自己对号入座,关我屁事? [/quote]
关于“非指向性攻击”这个问题,我以前早就阐述过,这里就不展开了。简要的说,以我本来的态度,对这类都是不管的,因为这种行为存在模糊性,如果严格管理,难免扩大化,株连无辜。

但是现在上峰显然认为茶馆的风气毒化,需要净化,就我理解来看,以上峰的意思,各种骂街类的“非指向性攻击”显然是扫除范围,我也只好执行了。

PS:楼上两个不要在凳闻吵架,天威难测,国法无情,请自重吧。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金庾信 于 2013-7-26 19:12 编辑 [/i]][/color]

2013-7-26 19:14 naniwa
回复 #8 颖颍 的帖子

别装傻了吧

反正你的系统复制能力强大,封一百次都无所谓,这等区区小事还要狡辩,有伤你的身份那

2013-7-26 19:16 颖颍
回复 #9 金庾信 的帖子

如果上面真的有诚意整顿茶座风气的话,那么就首先要严惩是风气败坏的始作俑者。不信你去那个帖子里看看,整个帖子被锁的核心原因就是因为 naniwa 无端把问题扯到我的国籍上去,并且带有恶意的要求我下跪谢罪。这显然是对人不对事,这种低下无耻的手段可以让任何正常讨论的帖子都变得乌烟瘴气。如果作为版主,凡是遇到这样的情况,不惩罚始作俑者,只是锁贴了事,那很多本来很有讨论价值的话题,就都要被这些人扼杀掉了。

至于说我和 naniwa 吵架为什么会吵到这里来,从某种意义上你这个茶馆老板也难脱干系!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3-7-26 19:19 编辑 [/i]][/color]

2013-7-26 19:17 颖颍
[quote]原帖由 [i]naniwa[/i] 于 2013-7-26 19:14 发表
别装傻了吧

反正你的系统复制能力强大,封一百次都无所谓,这等区区小事还要狡辩,有伤你的身份那 [/quote]

现在装傻的是金版。要不是他无视你对我的攻击挑衅,我估计也就此罢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3-7-26 19:20 编辑 [/i]][/color]

2013-7-26 19:30 小贩
你啊,说句实在话,就是太强势了,而且别人又斗不过你。于是不被列为被保护对像了。。。。。

2013-7-26 20:05 金庾信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3-7-26 19:16 发表
如果上面真的有诚意整顿茶座风气的话,那么就首先要严惩是风气败坏的始作俑者。不信你去那个帖子里看看,整个帖子被锁的核心原因就是因为 naniwa 无端把问题扯到我的国籍上去,并且带有恶意的要求我下跪谢罪。这 ... [/quote]
始作俑者三红没处理吗?他始作于前,你就可以蹚乎其后吗?他有针对你个人的意思,你就可以以骂街来回应吗?就可以任意胡为不受惩罚吗?君扪心自问,可有此理?

是和我脱不了干系,难道你忘记我长期纵容你的行为吗?

2013-7-26 20:07 颖颍
回复 #14 金庾信 的帖子

我受惩罚了啊, 问题是始作俑者受惩罚了么? 你扣了我 100 TB, 始作俑者逍遥法外. 你很公正啊. 再说了,我有指名道姓地骂么?某些人心理脆弱,难道你金版也心疼同党么?

至于说三红处理的, 是 naniwa 之前叫板我的帖子. 然后 naniwa 恶俗不改, 无视三红处置继续挑衅. 对了, 按照版规这算屡犯了吧?

你一向长期纵容的是五分党罢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3-7-26 20:11 编辑 [/i]][/color]

2013-7-26 20:11 金庾信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3-7-26 20:07 发表
我受惩罚了啊, 问题是始作俑者受惩罚了么? 你扣了我 100 TB, 始作俑者逍遥法外. 你很公正啊.

你一向长期纵容的是五分党罢了... [/quote]
三红已经做了删帖处理的决定,何言逍遥法外?至于帖子删没删干净,他自有判断,我不便越俎代庖,你若不满意,以催三红尽快办理。你说我结党,算不算针对性的攻击?算不算对人不对事?我是不是可以投诉你?
我一向秉承兼容并蓄的方针,来者是客,何分分毛?阁下自己相由心生罢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金庾信 于 2013-7-26 20:14 编辑 [/i]][/color]

2013-7-26 20:12 颖颍
回复 #16 金庾信 的帖子

删贴之后再发贴,难道就可以逍遥法外了么?拜托青天大老爷您看清楚我 4 楼的举例,和我之前的投诉是不是一个帖子好么。

按你的逻辑,我高速公路上开 200 公里,被警察罚了。。。完了毫无悔改之意,继续开 200 公里,后面的警察就不能管了是么?屡犯应该重罚才对啊。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3-7-26 20:15 编辑 [/i]][/color]

2013-7-26 20:19 金庾信
[quote]原帖由 [i]颖颍[/i] 于 2013-7-26 20:12 发表
删贴之后再发贴,难道就可以逍遥法外了么?拜托青天大老爷您看清楚我 4 楼的举例,和我之前的投诉是不是一个帖子好么。

按你的逻辑,我高速公路上开 200 公里,被警察罚了。。。完了毫无悔改之意,继续开 20 ... [/quote]
如果是三红没处理干净,你可以讲清楚,不要上来就给别人扣屎盆子,结党之类的构陷都出来了,毫无建设性。

2013-7-26 20:25 颖颍
回复 #18 金庾信 的帖子

4 楼那贴是 naniwa 被三红删贴之后发的,不是三红没有处理干净,是 naniwa 屡教不改。

不是我没有耐心,是你自己偏心。秃鹫或 naniwa 随便投诉一下,你马上就扣分删贴。我找你投诉,白费那么多口舌,到头来什么用都没有。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颖颍 于 2013-7-26 20:27 编辑 [/i]][/color]

2013-7-26 20:26 轮回
金庾信就是在搞党同伐异
根本没有资格当版务人员

2013-7-26 20:27 金庾信
我现在已经删了,我以为三红只是决定删帖,但是暂时没动手罢了,所以先锁了。

2013-7-26 20:27 轮回
你们这么攻击天宫,不过就是因为羡慕嫉妒恨罢了

2013-7-26 20:28 金庾信
[quote]原帖由 [i]轮回[/i] 于 2013-7-26 20:26 发表
金庾信就是在搞党同伐异
根本没有资格当版务人员 [/quote]
党同伐异四个字原样奉还,谢谢。

2013-7-26 20:30 颖颍
回复 #21 金庾信 的帖子

[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1886-3-1.html[/url]

还有 67 楼, 顺便 75 楼为杀姐鸣个不平.

2013-7-26 21:00 金庾信
67楼针对性不明确,而且涉及袋鼠国参战的讨论问题,可以保留。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