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 19:54
johnny050529
投诉comsich 、zhwenh_0421违反版规
传送门:[url]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75871-1-1.html[/url]
投诉帖子14L[url=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463785.html]comsich[/url] 、12L[url=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6531.html]zhwenh_0421[/url] 涉嫌违反茶座版规第三条“讨论时,与主题无关、版聊、涉及敏感话题、人身攻击或容易引起争吵的跟贴将被直接删除,[color=red]挖苦、讽刺、贬低他人的跟帖也将被直接删除[/color],不予记录,严重的版主还将跟贴警告,更严重的提请公开警告直至封禁ID。删除尺度由版面相关管理人员掌握,会员有疑义的在登闻鼓提出。大规模清理时由相关操作人员跟贴说明或在管理记录中注明。”,并带有中伤行为。
另[url=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427214.html]存在就是合理[/url] 在11L的叙述,本人实在想不起是否有过相关言论,经自行搜索并PM其求证无正面回应后,请问是否可以公开请其公布证据?如果没有,此投诉顺带投诉其无中生有,编造谣言。有的话本人将在回帖中对浪费其精力与时间进行道歉,是否可行?(并不意味着本人会更改或否定当初的想法)
请轩辕管理层裁断,谢谢。
PS:最讨厌某些人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了,忘记自己被打脸的时候了?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1-12 21:17 编辑 [/i]][/color]
2013-1-10 20:02
关内侯
才看到相关的帖子,发现有人居然点名了……从积极的角度来说比南方周末强多了。
不过南方周末之所以缩卵是因为它对抗的是统治机器,某些人点名是因为他对抗的是网友~不在一个级别上
2013-1-10 22:44
comsich
我诚挚地向楼主道歉,我应该核实名单再发表评论,并且不应该把支持劳教的名单说成是轩辕耻辱柱,而应该改为“轩辕光荣榜”。
2013-1-10 23:15
johnny050529
回复 #3 comsich 的帖子
光荣柱的顶端不要忘记刻上那几张幸灾乐祸的丑恶嘴脸哦。
2013-1-11 08:12
zhwenh_0421
楼主,关于是否支持劳教,咱们其实是一条战线上的,你怎么就不分青红皂白啊?
2013-1-11 08:20
johnny050529
回复 #5 zhwenh_0421 的帖子
您老有这卖萌的时间还不如去帮我翻翻老帖,说不定我还会给你发个红包。
PS:战线可能是,智商还真不是
2013-1-12 13:18
KYOKO
红字简直就是恶法
讽刺、挖苦都不许,小金不是说过针对性反讽至少在茶馆是允许的咩:hz1026:
2013-1-12 13:41
关内侯
楼主在茶座谈道德是错误,茶座现在发展的趋势是向黄易当年笔下的“边荒”发展
2013-1-12 21:06
麒麟子
劳教本身处在两可之间,反对与支持的两种观点,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无论支持与否,都应理智讨论。
对于12楼评论,引用内容和编辑内容之间,没有实际意义,也无必然联系,可由金版自行决定。
对于14楼内容,有反对意见可以发表,但本论坛不欢迎把问题讨论输赢扣上轩辕的帽子,在此敬告comsich 会员,论辩有胜有负,理所当然,但不存在光荣与耻辱,也不是论坛的耻辱与光荣,无论是否支持劳教,表明观点的人都应得到尊重,请自重。
对于11楼的名单,也许是有人记错了,也许是误会,也许是其他原因,但不构成人身攻击,不属于恶意谣言,用《轩辕刑律》处理有些过重。对是否说过的话,这些话本身不存在原则问题,所以建议免于追究,请楼主理解。况且楼主已经在本帖说明,本人认为可以结案。
结案。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麒麟子 于 2013-1-12 21:19 编辑 [/i]][/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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