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登闻鼓 » 针对本人可以,但针对父母不可以


2012-9-22 22:56 闳骏
针对本人可以,但针对父母不可以

[url]http://www.xycq.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57588&extra=page%3D1&authoruid=0&page=2[/url]
一个人蠢到这个程度也真罕见了

别的不说,就报纸上的催款公告,你看看是谁发的

中国哪条法律禁止受害者发悬赏寻找诉讼对象了?

哪些国家禁止受害者悬赏寻找诉讼对象了?

发布不实信息,承担相应后果就是了

ps:

你妈跟哪条流浪狗交媾生出你来的?老实交代!




这样针对长辈的话,仅仅是罚通宝的吗?

2012-9-22 22:57 闳骏
辱及父母的话,难道也是仅仅罚通宝的?
这就是版主的标准?
注,个人虽骂,但针对个人,但不辱及长辈

2012-9-22 23:36 岳光寒
冒着罚TB的危险说一下:辱及长辈固然不赦,但先挑事骂人的理应重罚。

面对楼主在28楼的首先挑衅,被诉人先忍了一次。楼主继续攻击,被诉人反击,这时都在轻度范畴。之后是楼主38楼和40楼,均属中度攻击,这才有了被诉人在42楼的重度攻击。不负责任的猜测,这种攻击正是楼主想要的结果。

虽最终情节是被诉人更重,但从先后和次数来看,显然是楼主责任更重。

建议二人等罪并罚。

2012-9-23 01:07 wsaatt
回复 #1 闳骏 的帖子

让你老实交代你就老实交代,哪那么多废话,JJYY和个娘们似的

2012-9-23 01:08 wsaatt
回复 #1 闳骏 的帖子

你的长辈又不是杀猪哥的长辈

2012-9-23 01:11 wsaatt
回复 #2 闳骏 的帖子

你能攻击别人,别人就有自卫的权利,这是正当防卫

2012-9-23 01:12 wsaatt
[quote]原帖由 [i]岳光寒[/i] 于 2012-9-22 23:36 发表
不负责任的猜测,这种攻击正是楼主想要的结果。

... [/quote]

这你都看出来了,高人啊

2012-9-23 04:19 风雪夜归人
呵呵,自己先挑事儿,吃了亏就来装受害者,这不典型的泼皮么

乃不知道我有一千个马甲么

2012-9-23 09:22 存在就是合理
楼主这行为让人不齿啊。

2012-9-23 10:09 超级逆天
晕,楼主有不平可以开贴对骂,投诉能解决问题吗?你第一天混轩辕呀

2012-9-23 10:22 司马光
[quote]原帖由 [i]超级逆天[/i] 于 2012-9-23 10:09 发表
晕,楼主有不平可以开贴对骂,投诉能解决问题吗?你第一天混轩辕呀 [/quote]
问题是楼主已经率先开骂了,而且还骂了好几次,人家是回骂。

2012-9-23 10:22 司马光
下一次,俺提出,针对别人可以,针对俺不可以。:hz1019:

2012-9-23 10:38 三明冶
咳,开贴对骂就得了,有本事骂退对方。


处罚嘛,两人皆骂,抵消。:hz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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