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4 13:03
naniwa
关于“倒饭“事件的一点小建议
本人认为,此事纯属意识形态对立而引起的纠纷
本人不觉得 饭饭 或者 老金 有包庇 或 袒护 某个人或某些人的行为,只能说因为其言论立场与某些人相左,继而让某些人总感觉自己受虐待 遭打压了,遂引起此事
至于所谓的”讽刺 挖苦 嘲笑“等等言辞,某些人也是使用成性,无论使用数量还是质量,均不落下风。既然如此又何以只许自己放火,不许他人点灯,又何来喊冤诉苦。
对于此次事件本人以为,要么论坛规定今后版主不许参加辩论,不许表明个人立场和观点。要么规定版主参加辩论,其言辞必须比普通会员“高尚”,不得有任何“不敬之词”,受普通会员讽刺挖苦不得回击,必须保持绝对的风度。
[color=Silver][[i] 本帖最后由 naniwa 于 2012-5-4 13:04 编辑 [/i]][/color]
2012-5-4 13:12
长葛李子龙
回复 #1 naniwa 的帖子
我对版主的理解就是,身为版主去参与极有可能引发争吵的贴子的时候,保持一定的克制与见解的中立,也是有必要的版主修养。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及时退出讨论,或是换个马甲出来。
版主之所以是版主,除了其人对所辖版块的热爱与见解独到外,就是修养要比较突出(或者说人品?),能够以中立的态度容纳不同的声望与见解,特别是茶座。
话实话,饭版在那个“由于某种原因被删除”的讨论当中,赤果果的一句“没人性”,我是很不赞同还有点反感的。
当然,这并不代表其人不能胜任版主一职。:hz1019:
2012-5-4 13:19
naniwa
回复 #4 长葛李子龙 的帖子
版主是否应该参加激烈的讨论 表明尖锐的立场,或者说版主的辩论言论是否应该比普通人“高尚”一层,这个问题的确值得探讨
但是就冲二楼那位“喊冤者”的反应来看,我不相信他有多大的冤情
2012-5-4 13:21
无人可畏
[quote]原帖由 [i]naniwa[/i] 于 2012-5-4 13:19 发表
版主是否应该参加激烈的讨论 表明尖锐的立场,或者说版主的辩论言论是否应该比普通人“高尚”一层,这个问题的确值得探讨
但是就冲二楼那位“喊冤者”的反应来看,我不相信他有多大的冤情 [/quote]
有人骂你,但是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你还口,便是犯罪,这算多大的冤情?
继续问一句,有人说你是畜生而不会收到任何处罚的话,你是会高兴的接受这个新称号呢,还是还口呢
2012-5-4 13:25
无人可畏
PS:此贴既是建议贴,我发表一下看法总不能算是扰乱论坛吧,如果TOP认为我不该说话,那就把我的发言全部删除吧,本人可不敢于官斗
2012-5-4 13:25
长葛李子龙
回复 #6 无人可畏 的帖子
:hz1021:咱就被人引用过无数次甚至直接被骂为禽兽教师,咱就没还口,贴子都还在:!!话说,俺越来越自恋了:hz1052:
走吧,跟我去水区耍乐子吧。
那几句,连重度人身攻击都算不上。
翻翻轩辕刑律就知道了。
2012-5-4 13:33
无人可畏
[quote]原帖由 [i]长葛李子龙[/i] 于 2012-5-4 13:25 发表
:hz1021:咱就被人引用过无数次甚至直接被骂为禽兽教师,咱就没还口,贴子都还在:!!话说,俺越来越自恋了:hz1052:
走吧,跟我去水区耍乐子吧。
那几句,连重度人身攻击都算不上。
翻翻轩辕刑律就知道了。 [/quote]
本人一向不喜欢灌水,而且就本人这么稀少的发帖量都会被人冠以五毛的名头,如果到了水区发帖量高了,那就更加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咱们的口号是,即便是要当五毛,也要当一个工资最低的五毛,如此的低工资,看谁还敢越过本人来自称代表弱势群体和穷人说话。
2012-5-4 14:11
TOP
回复 #8 无人可畏 的帖子
如果官方的许可与否,是你判断自己该不该说的依据,那最安全的办法是不说。
如果你害怕的话,你可以不说。
2012-5-4 14:24
TOP
本话题没必要独立开贴,相关讨论可以在有关讨论话题中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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