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4 17:44
hh001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28 发表
中国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
“中国是全世界行政成本最高的国家。”政治和行政问题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杜刚建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说,行政审批制度是造成高成本的主要原因之一;繁琐的行 ... [/quote]
呵呵,这个问题谁都知道,谁都关注,但请想出办法来再说。而吃牢饭造成的财政缺口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从来是偏爱见效快的策略。中国经济发展不正是如此么?
其实上面的话是开玩笑的。其实中国的劳改制度是对罪犯非常不利的。(我就是在监狱系统长大的)劳改犯要无偿下井,挂了就‘光荣’了。劳改犯的补贴生活环境都很差(好象慢慢的改进了。2000后我们那的监狱改建了,从外面看还停漂亮的,至少比我家靓丽)
但你也知道中国行政成本很高,那监狱系统不属于国家行政单位么?这部分的花费肯定N大。想想我们那里,我就不寒而栗。简化机构,从死刑坚决执行做起
2007-12-14 17:48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6:54 发表
请你们尊重我,先看完主题贴在发表你的高见。关于这个问题,也请看主题贴,我不喜欢对一个问题作重复的回答!
包括34楼的 [/quote]
笑。我自然是看完了你的论述才来回复的。
“失去公信力的法律,即使有死刑,威慑的也不是犯罪人”
你的前提交件是什么,法律失去公信。
第一。这点并不是被你证明的或者公认的前提,你文章也并没有证明这点。笑,最基本的前提都不对,难道还想得出结论么?
第二。就算法律失去公信,解决的也应该是恢复法律的公信力。而不是因噎废食,简单取消死刑。
你所谓的取消死刑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用死刑的存在又来循环论证人权的不存在,法律公信力的缺失,还不是你的错?
2007-12-14 17:49
枫儿
[quote]原帖由 [i]hh001[/i] 于 2007-12-14 17:44 发表
呵呵,这个问题谁都知道,谁都关注,但请想出办法来再说。而吃牢饭造成的财政缺口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从来是偏爱见效快的策略。中国经济发展不正是如此么?
其实上面的话是开玩笑的。其实中国的劳改制度是对罪 ... [/quote]
你这是本末倒置,无视他人生命!你口中的“劳改犯”难道不是人吗?你认为原来的那种视服刑犯的生命如儿戏就应该?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又有什么资格说什么“杀人偿命”的话来?
2007-12-14 17:51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43 发表
这种假设是不成立的,一来,只是一种推断,毫无依据;二来,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都没有发生上述情况,为什么就一定会在我国发生? [/quote]
所以我说你对中国有多少了解,去过多少地方,知道目前中国某些的地方恶性犯罪情况多么猖獗么?
我可是亲眼在广州至惠州路上看到拿刀追砍人倒地的。
2007-12-14 17:56
hh001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49 发表
你这是本末倒置,无视他人生命!你口中的“劳改犯”难道不是人吗?你认为原来的那种视服刑犯的生命如儿戏就应该?如此漠视他人的生命,又有什么资格说什么“杀人偿命”的话来? [/quote]
晕,搞不懂你的意思,请引用我的原话论证
2007-12-14 17:58
枫儿
[quote]原帖由 [i]马杨米斯莫[/i] 于 2007-12-14 17:48 发表
笑。我自然是看完了你的论述才来回复的。
“失去公信力的法律,即使有死刑,威慑的也不是犯罪人”
你的前提交件是什么,法律失去公信。
第一。这点并不是被你证明的或者公认的前提,你文章也并没有 ... [/quote]
我的意思是,不一定只有死刑才能威慑,而[color=blue]反而是“严打”这种意图使用死刑来威慑,却导致了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严重后果[/color]。
爆出的冤假错案虽然少,却相当严重,而发现是冤假错案的原因也不是在法律制度中,而是由于意外(真凶落网,有人暗中相助等),而这只是发现的,那么没有遇到这种“意外”而没有被发现的呢?而冤案已经造成,不单单是人死不能复生的问题,而是每年如此多的死刑判决,难道除此以外就没有错判得了?不由使人深表怀疑。
而我所提的案子,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正是由于严打,各省正指标,至人命于不顾。
2007-12-14 18:00
hh001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58 发表
我的意思是,不一定只有死刑才能威慑,而反而是“严打”这种意图使用死刑来威慑,却导致了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严重后果。
爆出的冤假错案虽然少,却相当严重,而发现是冤假错案的原因也不是在法律制度中,而是 ... [/quote]
无语了……
2007-12-14 18:02
枫儿
[quote]原帖由 [i]马杨米斯莫[/i] 于 2007-12-14 17:51 发表
所以我说你对中国有多少了解,去过多少地方,知道目前中国某些的地方恶性犯罪情况多么猖獗么?
我可是亲眼在广州至惠州路上看到拿刀追砍人倒地的。 [/quote]
你认为中国恶性犯罪多发是由于不够严刑峻法?
那为什么中国在死刑适用面、适用数量的绝对与相对数都位列世界第一的情况下,犯罪率仍然如此呢?
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在恶性犯罪的绝对数与相对比例上,似乎都不能与我国比美吧?
2007-12-14 18:07
hh001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8:02 发表
你认为中国恶性犯罪多发是由于不够严刑峻法?
那为什么中国在死刑适用面、适用数量的绝对与相对数都位列世界第一的情况下,犯罪率仍然如此呢?
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在恶性犯罪的绝对数与相对比例上,似乎 ... [/quote]
如果你能够举出经济比中国差,而又废除了死刑,犯罪率波动不大的国家的例子。俺就支持你!
2007-12-14 18:15
枫儿
[quote]原帖由 [i]hh001[/i] 于 2007-12-14 18:07 发表
如果你能够举出经济比中国差,而又废除了死刑,犯罪率波动不大的国家的例子。俺就支持你! [/quote]
你的意思是,中国死刑的存废取决于经济吗?
2007-12-14 18:34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58 发表
反而是“严打”这种意图使用死刑来威慑,却导致了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严重后果。[/quote]
笑,麻烦您详细介绍下这句话,我是根本看不出两者有如此的因果关联。“严打”能导致法律失去公信力,原来我们政府天天自己不让自己好呷过。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58 发表
爆出的冤假错案虽然少,却相当严重,而发现是冤假错案的原因也不是在法律制度中,而是由于意外(真凶落网,有人暗中相助等),而这只是发现的,那么没有遇到这种“意外”而没有被发现的呢?而冤案已经造成,不单单是人死不能复生的问题,而是每年如此多的死刑判决,难道除此以外就没有错判得了?不由使人深表怀疑。[/quote]
笑,这又是完全两件事情。死刑判决多是绝对数量,相对于整个违法犯罪数量你有具体数据可以提供么。但但以错判为名就取消死刑,你完全是书生治国了万年不成了。你让我看你帖子,你看了我的建议没有?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58 发表
而我所提的案子,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正是由于严打,各省正指标,至人命于不顾。[/quote]
笑,举证,时间地点人物错案率呢,就你“深表怀疑”能当证据?你别又扯到严打上去。死刑不等于滥杀,别老偷换概念。
2007-12-14 18:35
hh001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8:15 发表
你的意思是,中国死刑的存废取决于经济吗? [/quote]
你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我们已经有好几个哥们都强调了是由国情决定了
我说经济,只不过经济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指标罢了
那好吧,我说如果你能找到治安比中国差,社会结构比中国动荡,贫富差异比中国悬殊,人均生产总值比中国低……等等这样的国家而它废除了死刑被证明是正确的来,那么我支持你的观点,否则我只能支持你自由发表感想的权利了
2007-12-14 18:38
hh001
治国论政请用谨慎的态度,多考虑下实际吧
下班咯,不聊了
2007-12-14 18:39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8:02 发表
你认为中国恶性犯罪多发是由于不够严刑峻法?
那为什么中国在死刑适用面、适用数量的绝对与相对数都位列世界第一的情况下,犯罪率仍然如此呢?
那些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在恶性犯罪的绝对数与相对比例上,似乎 ... [/quote]
恶性犯罪多,有其深刻社会和历史原因,社会变革多,亦代表了中国人权问题的一个侧面。
现在很多人提到”人权“便想到取消死刑,但你有没有考虑到人权亦有公平性?
我认为,当一个人的错误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比如一个杀人犯连续杀了好多人),则这个人的基本人权亦是可以被剥夺的。这不是复仇的快感问题,亦不是伦理问题,而是在于实现法律保障正常人的人权问题。仅此而已。
你亦无证据可以证明取消死刑就能降低犯罪率,而且人口数量众多的大国还没有取消死刑呢。废除死刑国家大多数是什么国家,社会稳定程度如何,综合国民素质如何,经济发展水平如何,你考虑过没有?
简单说个”取消“说个”人权“谁不会?取消了有多大问题你没有想到过就没有了么?
另再提醒你一遍,请仔细阅读我的帖子后发言。你连我对死刑的看法都不知道就来回复了吧。
2007-12-14 18:40
土狼
法律专家解决不了现实生活中急需解决的立法问题, 总拿废除死刑说事
标准的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2007-12-14 18:42
土狼
以前中国人 考证什么事 喜欢说 古已有之
现在中国人 讨论什么事 喜欢说 西已有之
哈哈
2007-12-14 18:53
枫儿
[quote]原帖由 [i]马杨米斯莫[/i] 于 2007-12-14 16:26 发表
笑,中国的情况能和国外相提并论么?楼主跑了国内国外多少个地方,了解了多少情况,便来笑谈人权?
说到死刑改革倒是必要的。
1。取消政治犯罪的死刑代替以无期徒刑。
2。经济犯罪的死刑判决需慎重。
3。至于人证物证非常齐全影响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人证在4人以上)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件,死刑——枪决/注射反而太没有震慑力,[color=red]我支持当庭枪决当地全部转播i,甚至恢复凌迟等酷刑[/color]。[/quote]
这就是你极力要我理解的“你对死刑的看法”?!
你认为你所谓人证物证俱全就能避免错案?人证在四人以上,谋杀是表演么,等四个人看?
2007-12-14 18:59
DQ77916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35 发表
关于国情的问题,我写这一篇帖子正是为此。我知道,我国在短期内并不会废除死刑,即使要废除死刑也不会开宗明义的立即写入法律。而且,我认为,这样做是不妥当的。
但是,我正是要指出我国废除死刑的最大阻 ... [/quote]
那你想讲什么呢?现在就废除死刑?现在就开始所谓的民主?这个民主我们应该对照哪个国家呢?
哪个国家的民主又能让人信服?如果是大而空的东西,不符合现阶段中国发展的论调,不说也罢!
现阶段死刑的存在,在中国80%老百姓眼里是不能废除的。现阶段废除死刑后,对于弱势群体必将
更无民主与平等可言!健全了民众心理和法律、提高了整个社会的民主和平等意识后,废除官本位、
金本位等陋习后,也许废除死刑可以在中国出现,不过,估计100年以后才有可能吧。
现阶段呼吁废除死刑,就好象穷的光屁股的人在奢谈买下联合国大厦一样可笑!
2007-12-14 19:02
枫儿
[quote]原帖由 [i]马杨米斯莫[/i] 于 2007-12-14 18:39 发表
恶性犯罪多,有其深刻社会和历史原因,社会变革多,亦代表了中国人权问题的一个侧面。
现在很多人提到”人权“便想到取消死刑,但你有没有考虑到人权亦有公平性?
我认为,当一个人的错误影响到大多数 ... [/quote]
你说的“我认为,当一个人的错误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比如一个杀人犯连续杀了好多人),则这个人的基本人权亦是可以被剥夺的。”
请看一下我的“[color=blue]论‘杀人者死’的不公平性[/color]”
至于,我举的那些,并不是想证明死刑的废除一定可以减少犯罪,只是想证明死刑不能减少犯罪,而废除死刑并不会增加犯罪。
2007-12-14 19:03
枫儿
[quote]原帖由 [i]DQ77916[/i] 于 2007-12-14 18:59 发表
那你想讲什么呢?现在就废除死刑?现在就开始所谓的民主?这个民主我们应该对照哪个国家呢?
哪个国家的民主又能让人信服?如果是大而空的东西,不符合现阶段中国发展的论调,不说也罢!
现阶段死刑的存在 ... [/quote]
请看本主题贴的副标题,你就明白我呼吁的是什么了。
2007-12-14 19:08
枫儿
我们可以看看台湾
(虽然论经济,我国不怎么能比得上台湾):
法务部长施茂林(2005年)29日表示,[color=blue]生命权不能任意剥夺,死刑案件必须审慎处理,法务部已研修刑法,拟妥多项死刑替代措施,未来将朝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方向,从宣导与修法着手,达到废除死刑的目标。[/color]
据中央社报道,另外,法务部指出,死刑执行案件是由检察司负责初审,为慎重起见,由参事室就死刑案件逐案复查,若有非常上诉原因,则由法务部函转最高法院检察署,建请检察总长向最高法院研提非常上诉。若最高法院仍驳回非常上诉,才依法执行死刑。
根据法务部统计,台湾执行死刑人数有明显降低情形,从1998年的32人、1999年24人、2000年17人、2001年十人、2002年九人、2003年七人、2004年三人,2005年则执行二件、三人。
目前社会各界对死刑存废看法不一,法务部的调查资料显示,有80%受访民众反对废除死刑,不过,若有配套措施,反对人数降至40%。
法务部认为,废除死刑是世界主流,2005年2月2日《刑法》唯一绝对死刑“海盗罪”修正为相对死刑,希望能废除绝对死刑,期能以无期徒刑替代死刑,实质取代死刑判决;另外,未满18岁人的犯罪行为,不得判处死刑,研议以“死缓”替代死刑。
法务部表示,为了落实逐步废除死刑政策,未来将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训练,召开研讨会或座谈会,[color=blue]推广人权法治教育[/color]。此外,将结合教育部,推动生命教育课程。
[[i] 本帖最后由 枫儿 于 2007-12-14 19:16 编辑 [/i]]
2007-12-14 19:11
DQ77916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9:03 发表
请看本主题贴的副标题,你就明白我呼吁的是什么了。 [/quote]
我就没看出来你的副标题和内容跟标题有什么不同。一口一句中国没有人权,什么是人权?人权是多重标准还是一重标准?
你就指出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吧,既然废除死刑跟人权相关,那就举例让我们都看看他们的所谓的“人权”吧!
2007-12-14 19:14
枫儿
[quote]原帖由 [i]DQ77916[/i] 于 2007-12-14 19:11 发表
我就没看出来你的副标题和内容跟标题有什么不同。一口一句中国没有人权,什么是人权?人权是多重标准还是一重标准?
你就指出废除了死刑的国家吧,既然废除死刑跟人权相关,那就举例让我们都看看他们的所谓 ... [/quote]
你可以看一下我对于我国人权状况的相关论述(就在主题贴),我不是说其他国家就绝对没有侵犯人权的情况,但是论情况,横向比较,你能说我国的人权状况比他们好吗?如果你这么说,请真心实意地回答我在主题贴中的数个反问?
[color=#0000ff]“我有选举权吗?”,“我有言论自由吗?”。进一步问,“我选的人我认识吗?能代表我吗?”,“我可以跟政府说一声就去游行示威吗?”。当新闻成为统治者的喉舌,当法律沦为统治者的工具,我们能相信自己有权利吗?我们争取过自己的权利吗?[b]我们有想过,政府凭什么有权力剥夺我们的生命吗[/b]?[/color]
[[i] 本帖最后由 枫儿 于 2007-12-14 19:17 编辑 [/i]]
2007-12-14 19:21
DQ77916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9:14 发表
你可以看一下我对于我国人权状况的相关论述(就在主题贴),我不是说其他国家就绝对没有侵犯人权的情况,但是论情况,横向比较,你能说我国的人权状况比他们好吗?如果你这么说,请真心实意地回答我在主题贴 ... [/quote]
你主题贴所讲的跟西方国家年年无故指责中国的论调没有多大区别!
2007-12-14 19:21
枫儿
[quote]原帖由 [i]DQ77916[/i] 于 2007-12-14 19:21 发表
你主题贴所讲的跟西方国家年年无故指责中国的论调没有多大区别! [/quote]
请你正面回答
2007-12-14 19:21
ft1114619
回复 #83 枫儿 的帖子
你凭你触犯了法律~:-_-:
2007-12-14 19:25
枫儿
[quote]原帖由 [i]ft1114619[/i] 于 2007-12-14 19:21 发表
你凭你触犯了法律~:-_-: [/quote]
请问,以你的理解,法律是什么?
我的理解,法律是个人与国家的契约,我认为个人不可能定下这种契约,允许国家有权力杀死自己。
至于这个权力很可能遭到滥用的问题,就更加令人担忧了。
[[i] 本帖最后由 枫儿 于 2007-12-14 19:26 编辑 [/i]]
2007-12-14 19:34
子卿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7:58 发表
反而是“严打”这种意图使用死刑来威慑,却导致了法律失去公信力的严重后果。
[/quote]
很想知道你说这话的根据是什么?
2007-12-14 19:35
枫儿
下面阐述一下关于人权的问题
依照“社会契约论”,人与国家定下契约——法律,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出,由少数人掌握。但是,少数人有了权力就有可能滥用。为了保障个人的权利,以及交出的权利不被滥用,不危及个人的权利,才有了选举以及三权分立(不在讨论范围内,任何关于三权分立的问题,本人在此帖范围内不予回答)。选举权是契约(法律)公正的前提。
注意,最具有拟制性的不是契约,而是国家,国家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人是不会有国家的。
2007-12-14 19:39
ft1114619
当权力可以被滥用的时候~
有没有死刑~一样可以弄死人~
你根本不是在谈量刑问题~而是在谈法律的公正问题~
而我们这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在说死刑这个刑法本身~
举个例子~:我们谈论的是这个药对病情的作用~你却在谈论医生有可能乱开剂量~给患者带来副作用~
2007-12-14 19:41
ft1114619
你一开始就只是想谈人权问题~
死刑不过是你的幌子罢了~可惜这个幌子没选好而已
2007-12-14 19:46
feifei81138113
回复 #60 枫儿 的帖子
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中国人的人均素质有达到有些国家的水平吗?我的意思是,有死刑也吓不到一些人了没有的话不是更肆无忌惮。别的国家没有所以我国也不会发生,这种想法才是有问题。中国和别的国家一样吗?
2007-12-14 20:05
枫儿
[quote]原帖由 [i]子卿[/i] 于 2007-12-14 19:34 发表
很想知道你说这话的根据是什么? [/quote]
其一,一个典型的真实的案例,我已经提到过,不再叙述。
后面一个问题:
严打运动滥用死刑
死刑作为最为严重的刑罚是专门惩罚刑事犯罪分子中犯有极其恶劣罪行的人的。按世界惯例,一般不以死刑惩罚非暴力犯罪,为此,中国法学界曾进行讨论,大多数学者都赞成减少死刑的适用,尤其是当今世界潮流亦主张尽可能避免使用死刑。然而,在中国,死刑越来越经常地被使用,特别是在严打运动中。经过十七年的司法实践和立法修正,中国的刑法约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条款时用死刑,其中包括盗窃、贪污等非暴力犯罪。每逢严打,被处决的人数便直线上升。据有关国际人权机构的追踪调查,中国今年严打以来,已有三千余人被处死刑。这一数字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死刑的总和。虽然,有关废止死刑的主张尚未为所有国家所接受,但“罪行相适应”作为现代国家刑法原则基石,早已为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所确认。死刑作为惩罚非暴力犯罪的刑罚是否适当,有没有违背“罪行相适应”原则,很值得中国领导人思考。更何况严打中普遍迅速地对非暴力犯罪适用死刑,这更加有悖人权运动的宗旨与人道主义原则。
严打为人权补救设置了人为障碍严打
作为政治性运动,在中国也成为各级领导人的优先考虑事项。即使因严打而造成的冤假错案,经有关部门查清后亦难以得到补救。而在严打运动中,现行法律有关人权补救程序,如行政诉讼诸法中的关于对行政强制措施的诉讼规定: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法律监督程序很可能发挥作用,以至很多冤枉的被告人或当事人无法利用这些补救程序对自己的人权进行保护。在中国,严打被视为政治任务,质疑严打运动的本身固然犯了政治大忌,断难成功,而对严打结果(如案件量刑)的任何挑战也是十分困难的。这也表现在中国各级司法机关违反法律,采用“联席办公”或“联合会议”(或其他方式)决定案件命运,以至将不同司法机关的不同职能减化为一分职能——镇压的职能。这也是为什么在严打中,绝大多数案件在二审程序中迅速地原封不动地驳回上诉的原因(一审法官或法院为保证严打速度与二审法院联手决定案件,实际上从法律上取消了二审的功能了}。严打作为中国司法活动的一项专利,在人权保护方面造成的其他各种缺失,在此不一一赘述。可以肯定的是严打运动是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重大倒退,它对中国的人权保护产生了非常深远的消极影响。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中国政府还会一直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犯罪控制。论者所担心的是:标志着中国刑事制度一大进步的新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一月一日生效。如果严打依然进行,中国政府也未对有关条文(如死刑的适用)进行实质性修改,则刑诉法在人权保护方面的那点积极作用也会因之而消失殆尽。
你可能比较希望看到统计数据(2006)
就近年来的犯罪发展情况来看,我国的犯罪率尤其是设置有死刑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一直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大案要案逐年增多。从全国范围来看,1979年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只有703件,其中大案(数额在万元以上的)只有7件;到1982年猛增至29500多件,其中大案增至2682件;1989年高达58900多件,其中大案13000多件;1992年立案数61424件,其中大案25572件。凶杀、伤害、抢劫、强奸和严重盗窃这几种犯罪在整个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的比重由1982年的13.2%上升到1987年的29.4%,增加1倍还多;而这5类死罪从1982年到1991年平均增长488.33%。其中,凶杀案增加138%,伤害案增加183.2%,抢劫案增加536.5%,强奸案增加42.33%,严重盗窃案增加21倍还多。而走私案件,在1984--1990年这7年中,海关查获的法人走私案件的案值数额占走私案件总值的平均比例为60%以上;并且,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呈持续增长趋势。这从一个方面说明,我国死刑适用人数比以前有了明显增多。
2007-12-14 20:08
枫儿
[quote]原帖由 [i]ft1114619[/i] 于 2007-12-14 19:41 发表
你一开始就只是想谈人权问题~
死刑不过是你的幌子罢了~可惜这个幌子没选好而已 [/quote]
药是你的幌子,你的表述中用的是副作用,却没有谈到毒性,且不说毒药了
2007-12-14 20:14
枫儿
[quote]原帖由 [i]feifei81138113[/i] 于 2007-12-14 19:46 发表
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中国人的人均素质有达到有些国家的水平吗?我的意思是,有死刑也吓不到一些人了没有的话不是更肆无忌惮。别的国家没有所以我国也不会发生,这种想法才是有问题。中国和别的国家一样吗? [/quote]
我也没有要求一下子废除死刑,我已经明确指出,是为了死刑的废除铺平道路,我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从思想观念上的,而不是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并不是因为我认为经济和政治准备不重要,而是我认为思想观念更为重要。就像这张帖子,人们关注的不是人权理念问题、民主与法制建设问题,而是坚决地要“杀人”,甚至有人认同恢复“凌迟”!这是我极为担忧的问题。没有思想的基础,政治建设是空话,没有良好的政治环境,经济也难有更为良好的发展。
2007-12-14 20:17
无人是
废除?试问杀了人后还不用赔命,这叫道理?对受害者有交代不?死刑除了是威吓作用外,最基本要犯罪者负上他应得的后果.
2007-12-14 20:19
枫儿
[quote]原帖由 [i]无人是[/i] 于 2007-12-14 20:17 发表
废除?试问杀了人后还不用赔命,这叫道理?对受害者有交代不?死刑除了是威吓作用外,最基本要犯罪者负上他应得的后果. [/quote]
[color=Red]这种说法我已经驳斥,请看主题贴,我特别回帖在1楼[/color]
2007-12-14 20:25
DQ77916
对故意杀人犯、特大贪污犯讲人权,就是对被害者和老百姓的不讲人权。
对日本甲级战犯讲人权,就是对被屠杀的数千万中国人不讲人权!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逻辑,拿西方社会的双重标准来针对中国
的司法制度,毫无道理!
2007-12-14 20:38
土狼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20:19 发表
这种说法我已经驳斥,请看主题贴,我特别回帖在1楼 [/quote]
引用李敖的一句话!
请问你昨天晚上打老婆了没有?
2007-12-14 20:45
枫儿
[quote]原帖由 [i]DQ77916[/i] 于 2007-12-14 20:25 发表
对故意杀人犯、特大贪污犯讲人权,就是对被害者和老百姓的不讲人权。
对日本甲级战犯讲人权,就是对被屠杀的数千万中国人不讲人权!
中国人有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逻辑,拿西方社会的双重标准来针对中国
的司法 ... [/quote]
我只想说:只对犯罪人讲的人权不是人权,只对官僚讲的人权不是人权,只对暂时没有犯罪的人讲的人权也不是人权。人权之所以叫人权,是因为它是对人讲的。暂时没违法的人是人,违了法暂时没犯罪的人是人,犯了罪的人难道就不是人了?
2007-12-14 20:47
枫儿
[quote]原帖由 [i]土狼[/i] 于 2007-12-14 20:38 发表
引用李敖的一句话!
请问你昨天晚上打老婆了没有? [/quote]
引用一句成语:[color=Red]风马牛不相及[/color]
2007-12-14 20:58
土狼
相及,非常相及!
探讨 什么是我国废除死刑的最大阻碍?
和
探讨 你昨天晚上打老婆了没有?
不同源却同理 :P
2007-12-14 21:17
fengc89
有些东西..在别的国家行拿到中国来就不一定行..!!标题跟内容2码事...
2007-12-14 21:47
关内侯
楼主的意思是中国坚持死刑只是因为现任政府为了震慑民众的觉悟而存在的?
那你对死刑在中国的继续存在的认识好象就有点太片面了吧?
2007-12-14 22:36
zongyin402
回复 #104 关内侯 的帖子
恩,老关说的跟俺的想法一样,确实有点片面了,得跟国情挂钩
2007-12-14 22:43
马杨米斯莫
据有关国际人权机构的追踪调查,中国今年严打以来,已有三千余人被处死刑。这一数字超过世界其他国家死刑的总和。
你最好把中国和其他国家犯罪人数拿出来。
另外我99分确认这个数字是不精确的。
2007-12-14 22:48
马杨米斯莫
另你的数据太老了
大案要案的增加正好说明了中国社会体制在变革之中,其中产生不稳定导致犯罪情况增多。
一方面政治上得解决这些不稳定因素,一方面为了保证总体稳定严厉打击犯罪是更加必要的。从没有听说——社会乱了是因为还有死刑的关系。貌似没有死刑社会治安就会好起来似的。
另:我个人认为所有人权组织废除死刑的狂热拥护者都应该自己或者家人体验下被犯罪分子暴力侵犯的感觉,然后再来谈如何废除死刑。
2007-12-14 22:50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8:53 发表
这就是你极力要我理解的“你对死刑的看法”?!
你认为你所谓人证物证俱全就能避免错案?人证在四人以上,谋杀是表演么,等四个人看? [/quote]
看过贵州某地白天拿刀在储蓄所捅人抢钱的录相么?看到过广州飞车党拖人的实况么?
你怎么居然会以为我说的是谋杀?我觉得你真笨(不用“智商有问题”这个说法是因为我还不想骂mm)
2007-12-14 22:54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19:02 发表
你说的“我认为,当一个人的错误影响到大多数人的基本人权(比如一个杀人犯连续杀了好多人),则这个人的基本人权亦是可以被剥夺的。”
请看一下我的“论‘杀人者死’的不公平性”
至于,我举的那些, ... [/quote]
你混淆概念胡扯本事真大。和你谈公平你去扯人权和死刑,和你扯人权你又扯到死刑的不同对象。
这贴你既然回到公平性,那么就谈公平二字。
归根到底你在回避为什么杀人者死的原因,而是强调人的生命之上论。
政府公诉处决杀人犯是政府实行了公平,因为之前杀人犯已经不公平地剥夺了别人的生存权。
别说得好似政府没事就喜欢杀人似的。
2007-12-14 23:04
马杨米斯莫
[quote]原帖由 [i]枫儿[/i] 于 2007-12-14 20:14 发表
我也没有要求一下子废除死刑,我已经明确指出,是为了死刑的废除铺平道路,我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是从思想观念上的,而不是经济和政治发展水平,并不是因为我认为经济和政治准备不重要,而是我认为思想观念更为重要。就像这张帖子,人们关注的不是人权理念问题、民主与法制建设问题,而是坚决地要“杀人”,甚至有人认同恢复“凌迟”!这是我极为担忧的问题。没有思想的基础,政治建设是空话,没有良好的政治环境,经济也难有更为良好的发展。[/quote]
很对,我就是同意“凌迟”。特别是对砍手党和光天化日杀人抢银行的。凌迟都太轻。
我觉得你的口吻非常类似现在人大和政协的某些专家教授。自以为高高在上不知民间疾苦,理论空口数据胡编。
为何压死人赔钱比压残陪的少,二次压人这么多,还不是专家们定出来的好法律?
为何很多行人违反法律以前机动车一点责任没有都得赔钱,(现在改少多了),结果多少人无所谓不把生命当回事情还拖累司机一家人?
这些专家有几个去体验过道路上的情况了?
书生误国,说的就是你这样的。
[[i] 本帖最后由 马杨米斯莫 于 2007-12-14 23:06 编辑 [/i]]
2007-12-15 02:34
★淡茶☆
经鉴定,楼主是台湾当局派来本论坛进行洗脑工作的卧底.:angry2:
2007-12-15 10:52
paro
死刑废掉也可以,
前提是可以象美国一样一次可以判2000年的有期限徒刑!
并且不许保释和减刑!:()
PS: 因为中国减刑的太多拉!无期也就15年就放出拉!
2007-12-15 11:23
sairm
把本来该死的人现在找个地方关起来还要派人看守,这不是浪费资源是什么?
2007-12-15 11:28
zongyin402
其实这根本不是重视人权的事,老拿人权说事,犯了王法了当然就得死,天经地义没什么可说的,这有什么可讨论的,唉
2007-12-15 11:32
无人是
支持,难道还要浪费资源去养一群垃圾,无期徒刑等于浪费我们的资源金钱去养一群无用的东西.
而且,首先他本该要死的,但是因为所谓的人权就免去死,那么受害者的家属怎么交代,天理何在?看下一些记录片,一些受害者家属,因为亲人的受害的伤心,假如罪犯得不到他应得的惩罚,这怎么给受害者家属,受害者交代.
这不是什么人权不人权问题,人权就是外国一些所谓的学者的幌子,卖弄自己所谓学问的题材.
犯罪者本人已经无视人权存在而犯罪,他还有什么资格配说人权.
死刑不应废除,还应该加强
2007-12-15 11:34
士别三日
真能改过自身的话,减刑也没什么.因为过失杀人或一时头脑发热的,其实本性并不坏
但残忍杀人或连环杀人的这些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家伙,心理已经完全变态.没得救了,应该去死.
2007-12-15 19:10
天才慕容恪
废除死刑在目前的中国是行不通的。
1、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一直在影响着人民,这个是出于文化传承的血脉之中,不可能随便就能够改变的。
2、中国的减刑、假释制度极不完善,在现实中发生的事情和纸面上的法律基本背离。保外就医纯粹就是一些人逃避的工具,这些制度没有完善之前,死刑是应该保留的。
2007-12-18 10:33
z19771975
个人认为不能废掉
2007-12-20 10:41
叡德
以我看來,在中國廢除死刑的最大阻力就是——老百姓
民主和人權發生矛盾
不要拿外國人的那套來套中國人
我們有自己的傳統
覺得不好,大可移民沒有死刑的國家
2007-12-20 10:58
chaijiong58
最新新闻.联大暂缓死刑议案 中美等国投反对票,美国、中国、日本和印度等都投了反对票,是否同意废除死刑和民主人权没有关系,只和国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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