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 情感轩辕 » 辩论活动讨论贴(活动已结束)


2007-11-5 11:02 江阳居士
哈哈,现在还可以报名的,欢迎泪姐加盟:^%
(站在街道口,深情的)泪姐,请接受我最诚挚的祝福:()

2007-11-5 11:07 酒魔剑仙
:( 可惜哦,若是泪姊姊出手,我等都会清闲许多。。。

江兄可否代笔?我手上还有点事没做完呢:(

2007-11-5 11:08 酒魔剑仙
附议江兄,强烈要求及热烈欢迎泪姊加盟我方:loveliness:

2007-11-5 11:46 zs40795403
[quote]2,即然你前面承认了“本体都不存在了,自然不能爱”。那么也就是说先要有本体,才能去爱,那本体靠金钱来维持。论题的一部分是“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是无法长久的”,也就是要谈论长久的爱情,长久的爱和本体分不开,本体和金钱分不开,所以长久的爱自然也和金钱分不开喽。你说是不是?:。 [/quote]
金钱只是一般等价物.本体存在的条件是,生存物资.不是金钱
我方关点是,经济基础不是爱情的前提条件,只是为了更好的生活.金钱与爱情出现矛盾时必然会,抛弃金钱,而选择爱情.有了爱情才有追求金钱的动力.
而不会象正方那样,选择金钱,而后再去寻找新的爱情.
      李老师不是说:举案齐眉难道不是爱情么?难道就有面包了么?我们要的是真诚的爱情,让金钱见鬼去吧!

2007-11-5 12:00 zs40795403
[quote]
爱情是什么?可能一千个人有一千种解释,但是我想任何一种能够为世人接受的解释中,责任都是非常关键的一个因素。
什么是爱的责任?爱的责任就是,你如果爱某人,那么你就有责任让她好。这个好是多方面的,大致包括物质上的和精神上的。
       如果你的爱人非常爱你,愿意为你而穿粗布衣服。为你而磨粗双手,为你而熬成黄脸婆。那么你就可以接受了吗?你就可以自豪了吗?如果注定了你的爱人会为你牺牲,哪怕是她愿意的,你也能够坦然的接受吗?我想我不能接受,我宁愿自己寂寞点,难过点,也不愿意去害人,特别是真心爱我的人。
      有句话叫“有情饮水饱”,大致是说如果有爱情,那么生活条件再差也是幸福的。不少反方朋友奉为经典。但是你们想过没有,这是建立在什么条件上的?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能够过有一天成为一个做大事的人,但是如果让你放弃经济基础,去“有情饮水饱”,那就以为着你们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就从此断绝了,以前所做的努力就浪费了,新的梦想要重头开始。 我们每个人都有理想,我们从小就想成为一个XX家,我们从小就被人期望,期望以后可以成为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但是如果你去“有情饮水饱”,那么这些理想和期望就都落空了,不只是你一个人落空了,而是你们两个人都落空了。  我们每个人都有个人爱好,有的喜欢踢球,有的喜欢音乐,可能他们曾经希望能够去指导一支球队赢得荣誉,可能他们曾经希望组建一支乐队去获得赞赏,但是如果选择“有情饮水饱”,这些都成了儿时的幼稚。
      或许那些牺牲都是两个人自愿的,但是爱情就一定要做那么大的牺牲吗?如果你能够让对方过得更好呢?如果你能够让她实现梦想,赢得理想,尽情的发挥兴趣爱好呢?这样的爱情不是更让人觉得幸福吗?为什么不先去打好基础,再谈爱情呢?为什么要让你的爱人牺牲,才能够赢得爱情呢? [/quote]
爱情男女间爱恋的感情..当然不是单方面的.
"我宁愿自己寂寞点,难过点,也不愿意去害人,特别是真心爱我的人。"
什么是爱的责任?爱的责任就是,你如果爱某人,那么你就有责任让她幸福.
对方不爱你,就不能称之为爱情,只是单恋.对方爱你,不能和你在一起,无论如何富裕都不会幸福.
所以不能因为没有经济基础就,放弃自己的爱情.经济基础不是爱情的前提,只是为了过的更好
[/quote]我们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能够过有一天成为一个做大事的人,但是如果让你放弃经济基础,去“有情饮水饱”,那就以为着你们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就从此断绝了[/quote]
真爱,是以双方幸福为最终目的的,一切的事业都是为此而奋斗.当事业与爱情冲突时,必然放弃的是事业,不是梦想的断绝,而是一种洒脱,一种对爱的无悔.如果你做不到,那只是爱的不够深或者说你爱情不是你的最终目的
[/quote]为什么不先去打好基础,再谈爱情呢?为什么要让你的爱人牺牲,才能够赢得爱情呢?[/quote]
爱情来的时候你能控制吗? 经济基础不是爱情的前提条件!

2007-11-5 12:07 酒魔剑仙
哈哈,ZS兄出战吧。我那篇你看着能用的地方尽管拿去

2007-11-5 14:17 驿客林夕
非常抱歉,我是新手不明白规矩,网又卡,抱着能发一帖是一帖的想法发表了一些意见,大家不要见怪。
有关“物质基础”的禁口,我似乎是犯了,但好在后面补上了“在没有具体到一个人、一件事的前提下,把物质与精神对立起来并一定要争出谁高谁下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这句,算是堵上了漏子了绝后患。下不为例。:qDD+
现在正方还没有说什么,大家看着目前形势,交换下意见吧。

PS:李老师一句“非大众化的爱情不在本次辩论中”,我都快不敢说话了……

[[i] 本帖最后由 驿客林夕 于 2007-11-5 14:20 编辑 [/i]]

2007-11-5 14:32 zs40795403
剑仙兄 你们去吧, 我不很懂规矩的,
仅仅把自己的一点见解发在这,供大家借鉴 引用

2007-11-5 14:34 酒魔剑仙
我也不懂什么规矩的啊。。。

不过驿客兄已经接下了。:loveliness:

2007-11-5 14:40 驿客林夕
我一向是跑题兼冷场高手,如果冷着哪位朋友还请不要太在意,呵呵。

2007-11-5 14:41 孤高的曹孟德
本人认为裁判偏帮反方,已去登闻鼓投诉裁判了。看看谁有理。

2007-11-5 14:45 酒魔剑仙
原来除了我,还有人天生冷场哦:handshake:

正方投诉评委去了,我等偃旗息鼓,养精蓄锐,来日再战。:victory:

2007-11-5 14:46 ☆慕容泪☆
[quote]原帖由 [i]驿客林夕[/i] 于 2007-11-5 14:17 发表
非常抱歉,我是新手不明白规矩,网又卡,抱着能发一帖是一帖的想法发表了一些意见,大家不要见怪。
有关“物质基础”的禁口,我似乎是犯了,但好在后面补上了“在没有具体到一个人、一件事的前提下,把物质与精 ... [/quote]


“非大众化”其实并不可怕的,你举例子不要举杨XX,也不要举外国那些乱伦片子这么极端的,想想身边的和睦家庭是怎么样的就行了。





还是声明一下吧:
饿本人真不能参加辩论。
家里已经不能上网,上班地点领导随时会来,所以………………


如果一发现有什么问题,饿尽量给大家提意见吧。

2007-11-5 14:49 酒魔剑仙
就算不发言,也报个名吧,算是我方特聘的参谋:wub:
反正到时候有TB分:lol:

2007-11-5 15:55 江阳居士
[quote]原帖由 [i]酒魔剑仙[/i] 于 2007-11-5 11:07 发表
:( 可惜哦,若是泪姊姊出手,我等都会清闲许多。。。

江兄可否代笔?我手上还有点事没做完呢:( [/quote]

啊,不好意思,上午有点事,现在才来,怠慢,怠慢,还望兄弟莫要见怪

2007-11-5 15:58 江阳居士
[quote]原帖由 [i]驿客林夕[/i] 于 2007-11-5 14:17 发表
非常抱歉,我是新手不明白规矩,网又卡,抱着能发一帖是一帖的想法发表了一些意见,大家不要见怪。
有关“物质基础”的禁口,我似乎是犯了,但好在后面补上了“在没有具体到一个人、一件事的前提下,把物质与精 ... [/quote]

哈哈,怎么会见怪,我方又得一良才,可喜可贺啊。

2007-11-5 16:12 天涯明月刀
其实正方只需提问一下,反方的同学们有没有,喜欢不喜欢,肯不肯,与一个乞丐谈恋爱就可以了。

[[i]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7-11-5 16:14 编辑 [/i]]

2007-11-5 17:30 ☆慕容泪☆
正方可能将要摆出一个“乞丐”例子。

其实有这么一说:香港中环的乞丐天天都有鸡饭可吃。而埃塞俄比亚国内,能每天都吃顿较好的就已经很好了。香港、西欧国家的乞丐收入大多会比埃塞俄比亚的普通劳动公民收入高得多。

再加以说明一个:不愿意跟乞丐谈恋爱是因为人格问题,而不是经济基础的问题。乞丐自己不用劳动,靠别人的施舍而活,如果对于爱情,也要靠别人施舍而不是自己努力去争取的人,有什么值得去爱呢?

2007-11-5 17:48 江阳居士
谢谢泪姐鼎力支持:Th

2007-11-5 18:22 天涯明月刀
对方对乞丐这个提出的反驳,其实大可这样回击。

其实有这么一说:香港中环的乞丐天天都有鸡饭可吃。而埃塞俄比亚国内,能每天都吃顿较好的就已经很好了。香港、西欧国家的乞丐收入大多会比埃塞俄比亚的普通劳动公民收入高得多。

再加以说明一个:不愿意跟乞丐谈恋爱是因为人格问题,而不是经济基础的问题。乞丐自己不用劳动,靠别人的施舍而活,如果对于爱情,也要靠别人施舍而不是自己努力去争取的人,有什么值得去爱呢?
----------------------------------------------------------------------------------
第一, 收入远低于香港与西欧国家的乞丐的埃塞俄比亚普通劳动公民中, 很多人肯定有愿意与这些相对富裕的乞丐谈恋爱, 而不愿与本国收入较低的公民共筑浪漫的, 这个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 即便现有也有这种情况, 很多漂亮的女孩子身边经常会有一些长得丑陋的老外, 而且他们在国内的地位很低,在深圳的某个地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就不提名称了),就有这样的一个二奶村,而二奶村的香港人,都是那些个香港很平常很平常的人,其中也有乞丐之类的人物,而在我国偏远的地区的女孩子,也有不少嫁与老外,或与老外发生感情的,其原因只有一个,钱,而不是他所从事职业与地位,这应该不是这些女孩子为了显示自个的美丽动人而找的参照物吧;

第二,我所举的乞丐是指分文没有的穷光蛋,而不是有钱的乞丐,而恰恰是相对有钱的乞丐,却找到了爱情,没钱的乞丐,丘比特之箭准确率却是低得可怜,未见有人找到靶子。

第三,如果不愿意跟乞丐谈恋爱是因为乞丐自己不用劳动,靠别人的施舍而活,是人格问题, 那么许多富家公子, 一样不用劳动, 靠祖上的福荫,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也有无数女孩子,愿意投怀送抱,发生感情,为何轮到乞丐,立刻就双重标准了呢?这分明是借口。

[[i] 本帖最后由 天涯明月刀 于 2007-11-5 18:38 编辑 [/i]]

2007-11-5 21:05 轻吻泪痕
呵呵,楼上的怎么不去发下自己的看法呢?

2007-11-5 22:05 江阳居士
看了驿客林夕兄的帖子,真是看的我胆战心惊:qDD+

幸好还有空间,看我来力挽狂澜:lol:

2007-11-5 23:51 驿客林夕
对30楼的反驳让我来。

2007-11-6 00:06 江阳居士
貌似我已经反驳了,刚才我没看见你来了,不好意思,下次你来吧

2007-11-6 01:00 Oskarlre
小林还在不? 如果不在我就上了。

2007-11-6 01:12 驿客林夕
我发重复了

2007-11-6 01:27 Oskarlre
没关系,只要是你说的就行。

2007-11-6 04:43 Oskarlre
反方注意:自由辩论已经过了4轮。

下一轮无论正方如何陈述,我都会以收束我方论点发言。

对正方第5,6轮驳论,请反方第6论驳论者集中回答。

此外。 大家要抓住核心内容, 我们不是在谈经济基础是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

而是经济基础是不是 爱情 的必要条件。 更甚者是经济基础是不是爱情产生的必要条件。

婚姻不等于爱情,要抓住这点猛打。

大家在辩论中可以多次强调。

2007-11-6 07:05 酒魔剑仙
对方试图偷换概念以及对我方不敬的语气都只不过是诡辩的旁门左道,其实外强中干。只需小心,就可轻松应对。只要指出即可,不要在他偷换的概念上作过多的纠缠。:victory:

2007-11-6 12:28 酒魔剑仙
这阵我来接吧,若是江兄在就冒个泡

2007-11-6 12:30 江阳居士
好的 ,你来

2007-11-6 12:45 酒魔剑仙
老李同志把林夕的帖子摆在这一轮了,我等下一轮吧

2007-11-6 12:48 江阳居士
呵呵,吃饭了没有啊

2007-11-6 12:50 酒魔剑仙
嗯,快睡觉了:ph34r:

2007-11-6 12:53 Oskarlre
先交给你们了,半夜了。 我去睡了。

2007-11-6 12:57 酒魔剑仙
O肉兄是东部时区哦。。

2007-11-6 13:02 江阳居士
我也是,还是东七区:P

2007-11-6 13:08 酒魔剑仙
我是山地时区的:ph34r:

2007-11-6 13:25 Oskarlre
靠。。。都是一群在美国/欧洲/日本的鸟人。。。。。

咣当。。。。

都在那里? 回头找你们去玩. :lol:

[[i] 本帖最后由 Oskarlre 于 2007-11-6 13:37 编辑 [/i]]

2007-11-6 13:30 江阳居士
貌似,好像,东七区,有部分,在中国吧:qgod+

2007-11-6 13:36 Oskarlre
的确是,但是中国统一用的东八。

中国其实也跨了东七,八,九,十四个时区吧?

不过就是用了一个东八区而已。

2007-11-6 13:37 酒魔剑仙
O肉兄的大西北方向,新大陆最北边的大城市:sleep:

2007-11-6 13:43 孤高的曹孟德
原来裁判并不希望出现激烈的辨论。本人这次明白他意思了,自然不会再犯规。

这次就再让本人出马吧。本人今日状态极好,大家就看本人表现吧:qcool+。

[[i]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5 21:44 编辑 [/i]]

2007-11-6 13:47 Oskarlre
渥太华? 还是多伦多? 你说山地时区就都不是啊。。。。

西雅图/温哥华也都不是山地。。。:qoo+

2007-11-6 13:50 酒魔剑仙
多伦多都靠5大湖了,还算北边?:-_-:

是Edmonton啦:loveliness:

2007-11-6 13:58 Oskarlre
。。。。。。。。。。。 这也算大城市?

埃德蒙顿(Edmonton),加拿大城市,是阿尔伯塔省的首府,该省的第二大城市(仅次于卡尔加里),城市人口为 1,000,500人(2005年数据)。埃德蒙顿是加拿大第二大人口众多的省会城市(排在多伦多之后)。埃德蒙顿是阿尔伯塔省的文化、政府和教育中心,城市拥有輕軌運輸,一年有许多节日,并有世界最大的室内购物中心——西部埃德蒙顿购物中心和加拿大最大的历史公园——埃德蒙顿堡垒公园。2004年,埃德蒙顿庆祝其建市100周年(1904年)。

10W人口,在中国也就一镇子水平。。。。:lol:

不过我也没啥资格笑你,我在的Amherst, MA 1W人口。。。。

2007-11-6 14:09 酒魔剑仙
。。。在加拿大这种鬼不生蛋的地方,的确是大城市了。。。

2007-11-6 14:13 Oskarlre
最新学习内容:鬼是卵生。。。。

2007-11-6 14:20 酒魔剑仙
“鬼不生蛋”=>鬼是胎生:titter:

2007-11-6 14:21 酒魔剑仙
孤曹好慢哦,我等的花儿也谢了:(

2007-11-6 14:30 Oskarlre
9494。。。。

2007-11-6 14:43 酒魔剑仙
生气了,不等了:angry:

闷头睡觉去:sleep:

2007-11-6 15:46 孤高的曹孟德
本人已发完帖了,这下要走了。下一回还得有劳其他朋友出场。

本人建议:等会反方可能会答“长久的爱情不需要很多经济与物质,只需要部分经济与物质,甚至极少的经济与物质”。若真如此,那么我方正好反问他们:“极少数经济与物质是不是经济与物质”?这道理就像贪污一样,你贪污的再少,也是贪污嘛。哈哈,总之我认为,我方围绕这个方向发展下去就对了。

[[i]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5 23:47 编辑 [/i]]

2007-11-6 15:53 江阳居士
那岂不是又留下我一个人了:qgod+

2007-11-6 16:03 江阳居士
我先把我觉得好的回复想好,帖在这里

2007-11-6 17:00 江阳居士
因为懒,还是直接发了:wub:

2007-11-7 01:32 孤高的曹孟德
这次再由我出马吧。

2007-11-7 09:29 酒魔剑仙
没人在。。。这阵我接下了

顺便问老李借块地上传下头像:sleep:

[[i] 本帖最后由 酒魔剑仙 于 2007-11-7 11:17 编辑 [/i]]

2007-11-7 11:06 孤高的曹孟德
我已发现反方言辞中的漏洞。请李老师正面回答:

规则中有这么一条[b]:“若出现严重的漫骂或攻击,对于违规会员所在方可判定为辩论失败。”[/b]貌似是说,个人的行动足以印响整组人。也就是说,若我抓住了本次[url=http://www.xycq.net/forum/profile-uid-1414.html]酒魔剑仙[/url] 言中漏洞加以攻击,使对方答不上来,我方就算赢了?而对方不可以讲类似“他只代表个人,不代表团体”之类的话。

我对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2007-11-7 11:32 长葛李子龙
[quote]
个人的谩骂和攻击行为足以影响整体,但其他行为则不足以影响整体。好比由一个人的姓氏基本可以推导出他父亲爷爷曾祖父的姓氏,却不能由此无限扩大推论,说由一个人的人品也可以推出他父亲爷爷曾祖父的人品嘛[/quote]
引用某强人的一句话来回复会员 孤高的曹孟德 针对本活动的组织者即本人所提出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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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临时有事,不能够详细回复,见谅。: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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