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8 21:54
恨地无环
[quote]如果我在读书时不幸中奖了,我的确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把孩子生下来,我的前途,算什么,对孩子将来有什么影响,也许真的没有精力去衡量,[color=Red]但唯一希望的就是这一代人的悲剧不会再发生在下一代身上。[/color]只能这样去面对了。[/quote]
[quote]这个。。。其实想得太长远也不是好事,[color=Red]这就要考验这位未婚妈妈的母性了[/color],责任感好的话,教育孩子有方的话,这种并不一定算是单亲家庭,即使父母在孩子一两岁的时候离婚所造成的效果是差不多的,就是手续上的差别而矣。[/quote]
自然,最好的是双方情投意合、家庭支持、奉子成婚。
如果不幸到了作未婚妈妈,或因为孩子不得不结婚,但婚姻难以维持的地步,就泪版所言红字部分,衲子再表示下一般的心理学观点。
父亲角色的缺失不是母爱可以代替的。
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若有父亲角色缺失,可能会影响到孩子在自信心、社交能力、创造力等方面的发展。这种情况在父亲忙于工作的家庭中也普遍存在,没有父亲的家庭中则更加明显。
父亲角色缺失唯一较好的代偿方式是由家族中其他男性亲属介入,如叔伯舅父。但这也只能部分代偿,何况独生子女的孩子根本没有叔伯舅父。
父亲角色缺失对孩子性别角色的发展也有影响,单就女孩来说:
未婚妈妈或短时间婚姻破裂的母亲,对女儿的父亲,以及她们的日常生活常抱有消极态度。在她们看来,她们的生活和婚姻坎坷悲凄,她们所关心的是怎样做一个合适的母亲:喜爱女儿,表示慈爱。她们往往对自己的女儿更为保护。但是,随着女儿达到青春期,她们又往往会因为女儿的性格独立及其对与异性相处的态度开始发生冲突。
和父亲在年幼时去世或父母俱全家庭中的女孩相比,未婚妈妈所生,或者出生几年内父亲即离开的女孩,更为注意和欣赏男性,而且家庭关系的破裂越早,她们越容易接近男性,也越有可能从事性的活动。究其原因,父亲与母亲及女儿的关系,使女孩初步懂得了怎样与异性相处,以及如何维持异性间的关系,如果父亲角色缺失,女孩就需要自己去摸索与异性的相处之道。在经历与男性接触初期的焦虑、不知所措后,因为父亲角色缺失带来的好奇,性别角色发展不明显,她就更容易接触男性,又因为性意识缺少父亲角色的阻抑,所以更容易更早地与异性产生亲密关系。(65%的母亲发现自己的女婿和丈夫有很相似的地方,成长中有一个良性父亲形象的女孩,父亲角色对她们选择伴侣起到了明显的引导作用,同时,父亲角色就好像一个过滤器,对非类似的异性又有阻抑作用。)
也就是说,泪版,您最希望希望下一代避免的悲剧,恰好更容易发生在这样的下一代身上。
同样的悲剧因素会像易致病的基因一样在家族中流传,这不是仅仅发生在小说和戏剧中……
2007-1-19 05:33
lyonbeck
如果生下来请问有谁想娶这样的女人,还被人指指点点,不如偷偷做掉算了
2007-1-19 17:02
公孙恭
真正爱你的男孩,不会未婚就和你“那个”。
2007-1-21 08:05
tonyget
[quote]原帖由 [i]凯坦尼古斯基[/i] 于 2007-1-16 17:22 发表
这种事情没有一定之规——是个人的自我选择。大众意识的介入和评判是没有意义或道理的,甚或缺乏道德。
至于流产,只要是非强制性的而且没有医疗危险性的,应该视为基本人权——至少从目前的人类社会阶段来看 ... [/quote]
基本人权? 那肚子里的孩子的基本人权又跑到哪去了?维持生命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权力,抚养孩子是亲生父母的义务——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一个人人都只喊权力却不履行义务的社会是无法维持的。
[[i] 本帖最后由 tonyget 于 2007-1-21 08:13 编辑 [/i]]
2007-1-21 09:35
天外飞仙
没能力养好一个孩子,还是别让他生下来为好.
别以为生了他就是恩赐,你没能力养好他,只不过为世界增添一个不幸的人罢了
2007-1-21 10:14
tonyget
[quote]原帖由 [i]天外飞仙[/i] 于 2007-1-21 09:35 发表
没能力养好一个孩子,还是别让他生下来为好.
别以为生了他就是恩赐,你没能力养好他,只不过为世界增添一个不幸的人罢了 [/quote]
这个世界不幸的人占一大半,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穷的叮噹响的人会都自杀吗
2007-1-21 14:19
梅子黄时
[quote]原帖由 [i]公孙恭[/i] 于 2007-1-19 17:02 发表
真正爱你的男孩,不会未婚就和你“那个”。 [/quote]
日本那里还有人存在这种思想,不可思议。:handshake:谈何容易:shy:。不过安全措施一定要有,劝年轻的人们,千万不要过于疯狂而不顾一切只图眼前的快活。:funk:
2007-1-21 14:29
吕布貂蝉
:titter::titter: 安全措施么 自己掌握好了
2007-1-21 16:05
☆慕容泪☆
[quote]原帖由 [i]恨地无环[/i] 于 2007-1-18 21:54 发表
自然,最好的是双方情投意合、家庭支持、奉子成婚。
如果不幸到了作未婚妈妈,或因为孩子不得不结婚,但婚姻难以维持的地步,就泪版所言红字部分,衲子再表示下一般的心理学观点。
父亲角色的缺失 ... [/quote]
无环兄,这个问题其实我是想过的,何为“希望在明天”?
刚才我说过了几个策,其中有包括是送回自己的父母或男方的父母抚养(中策)。我知道只是单亲抚养,必定会引起很多对孩子不利的问题,但我坚持:一定要有一个争取的过程,米已成炊就应该当饭吃,争取机会获得一个相对较为完整的家庭。
就是这样的意思。
本来我都不想再说这个问题了,但看到原来这么多人都竟然支持人流,实在觉得一阵孤独。
我和无心都说过了,没有百分之百安全的避孕措施,但这么多人还是坚持什么做好保护去享受,我无权遣责他们,因为我的言论绝对损害他们的利益。
所以也不想再参与讨论了。
2007-1-21 17:05
无知无畏
这涉及到一个生命于尊严的问题。生命重要还是尊严重要呢?如果你把一个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却无法给他足够的尊严,这是正确的吗?
野人认为不负责任将生命带到世界上,比杀人更加令人无法接受
2007-1-21 19:54
吴元叹
:ph34r:出来混的,迟早要还的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过,这年头,有几个人相信报应?
2007-1-21 22:22
Desheng2008
流产,就是杀人!
记住这句话就够了。
2007-1-21 23:27
恨地无环
到现在已经变成人类胚胎伦理学的问题了……
认为受精卵就具有人权是一种观点;
认为14天以上胚胎就具有人权是一种观点;
认为二十周以上胚胎具有人权是另一种观点。
二十周以上的堕胎应该被禁止,因为此时取出体外的胎儿已经能在护理下不依靠与母体的联系生存了。
但在胚胎生长的早期,堕胎是不能等同于杀害婴儿的。
打个比方,一个医院里着火了,你可以去救育婴室内的一个新生婴儿,也可以从另一个房间中抢救出20个人工受精后3个月的试管胚胎。二者只能选一的话,相信结果是很明确的。
2007-1-23 11:40
Maxwell
人流最早似乎是40天就可以吧,什么时候才算人一直都是有争议的吧,上面恨地无环已经说了。我比较赞成20周以上的观点。
不过说这一点主要还是女生对于早期的人流不应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毕竟身体上的伤害已经不小了。
对于原话题,我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力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去选择,而不要扯上什么人权、责任、杀人之类的胡话。如果你养得起又想养,那就生下来,要是承受不了那就去流产。
2007-1-23 11:49
Maxwell
以中国现状,如果是学生时期发生这种意外,基本上都是无法承受生下孩子的后果的。如果是已经工作了的,那能够生下孩子的要多很多。
人工流产无论如何都是少做为好,迫切要解决的是如何避免意外怀孕,早做预防,人工流产只是亡羊补牢的措施而已,单纯地禁止人工流产不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还是少发生婚前性行为,少说性解放的胡话。
2007-1-23 13:42
whws
[quote]原帖由 [i]蓝色天堂[/i] 于 2007-1-16 16:57 发表
我支持流产。
一个还在上学的女孩,根本不可能有精力去带孩子。生下来反而是更大的罪,为了不让孩子受更多的罪,做为其本人才要承受最多的罪。
[/quote]
支持
父母要对孩子负责,不仅仅是对孩子本身负责,更是要对孩子今后的人生负责。
在没有做好准备去抚养孩子的时候,生下孩子,就意味着孩子的一生注定会背上无法洗脱的原罪。
流产,不仅仅是为母亲减轻负担,更是为孩子避免不可知的悲惨命运。
不过说实话,更为负责的态度,还是应当尽量避免任性而不负责任的行为。除了性行为前和性行为时的各种避孕措施,在意外的性行为后,也有各种紧急的避孕措施,虽然每种避孕措施都不是百分之百的可靠,但绝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起作用的。另外,自己也应当尽量克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学会对自己、对爱人、对家人负起责任来。
2007-1-23 13:59
whws
[quote]原帖由 [i]恨地无环[/i] 于 2007-1-21 23:27 发表
打个比方,一个医院里着火了,你可以去救育婴室内的一个新生婴儿,也可以从另一个房间中抢救出20个人工受精后3个月的试管胚胎。二者只能选一的话,相信结果是很明确的。[/quote]
这个比喻没有意义,因为你这个比喻是建立在当前普遍接受的伦理前提下,而这个前提就是婴儿有人权,胚胎没有。所以你会轻松估计出大家的选择。
假如我们把这个比喻变一变,试试看,你还能不能作出轻松的选择
——假如一边是三、四个刚初生的婴儿,一边是卧床不起的七八岁的孩子,二者只能选一,你救哪一方?
倘若胚胎在伦理规则中被真正赋予了人权的话,你所提出的问题将和我提出的问题一样难于选择。
[[i] 本帖最后由 whws 于 2007-1-23 14:01 编辑 [/i]]
2007-1-23 14:30
恨地无环
[quote]原帖由 [i]whws[/i] 于 2007-1-23 13:59 发表
这个比喻没有意义,因为你这个比喻是建立在当前普遍接受的伦理前提下,而这个前提就是婴儿有人权,胚胎没有。所以你会轻松估计出大家的选择。
假如我们把这个比喻变一变,试试看,你还能不能作出轻松的选 ... [/quote]
这个比喻的意义在于提供横向比较的视角,而不是儿童-婴儿-胚胎-受精卵这种个体的纵向倒推。
2007-1-23 15:53
竹中重次
[quote]原帖由 [i]公孙恭[/i] 于 2007-1-19 17:02 发表
真正爱你的男孩,不会未婚就和你“那个”。 [/quote]
同意同意.
2007-1-23 23:49
昭福
要是和孩子爸爸能够结婚,(确定一定及肯定)
那就生下来,
如果有信心能够有个自己喜欢的能够包容自己母子(确定一定及肯定)
那也可以.
可是试问男孩子门特别是生活无忧的
有几个能够忍受和自己老婆带别人的孩子呢
慎之,
我觉得女孩子首先应该保护自己
最起码要作好安全措施吧,
如果他不愿意,
这种不爱护自己的男孩子又有什么意思呢
预防为主,毕竟人流对身体有伤害的
2007-1-23 23:51
昭福
我对堕胎违反人道不感冒,
人在婚前性行为的时候,
本来更多的就是体现动物性.
再者,生命本来就是如此卑微
2007-1-23 23:56
昭福
呵呵,我和大家想的不一样,
我觉得这最主要考虑的是大人的状况,
胚胎还不会独立思维,应该都不算人的吧
2007-1-24 23:47
一壶美酒
人流其实说白了就是避免一错再错!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绝对不要让生命从错误中开始……在错误中长大……除非你可以确定这不是一个“错误”,如果你无法确定那就是一个错误……:q(+真绕嘴:lol:,明白的估计也看明白了,没看明白的就别说我唐僧啦:ph34r:
2007-1-31 13:18
seamanwqy
完全理解楼主的师妹的同学遭受的身心创伤,深表……我不愿意用“同情”这个词,但是一时想不出更好的来,就省略号了。
不过“从此再也不相信感情”似乎大可不必。两个人分手了,女孩儿更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可是这不是感情本身的错。她和她前任的男朋友毕竟曾经美好过,更美好的感情肯定也在后面等着她。太阳出来了,坚冰还是会融化的。
2007-2-24 21:08
影秀
在下直言: 活该!!!!!!!!!!!!!!!!!!!!!!!!!!!!!!!!!!!!!!!!
原来 知道这种事情 我很同情 不过见多了 决不同情
男的有错 :不要以为占有别人 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这个神话再故事书里 现实社会清醒些吧
女的一样:不要以为献出了自己最重要的身体 就得到了永恒的爱情 动画片看多了把
如果一方自愿 另一方不自愿 你们去警察局 解决把
这个和 大街上都是乞丐的情况一样 原来大家是同情 后来见多了 就麻木了
爱情不是赌博 双方愿意用自己的 身体 这种致命本钱来赌 那我祝福你们吧
2007-2-26 23:13
rui520qiao
我觉得女孩在对待性这个问题上有一个非常强的自我保护意识。
更重要的要大家都有经济基础的前提下在谈论这事是最好的。
最最重要的就是我国应尽快的开展性教育课~
2007-2-28 20:01
龙鹰凌渡宇
楼主这句"我的前途,算什么"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我承认我个人偏冷血,读书期间的意外是必须处理的。另外,医学上怀孕期2个月以下的婴儿不视其为“人”,拿掉完全不必有“杀人“的罪恶感,也不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至于道德上的谴责。。。都这样了的人,在乎道德吗?
[[i] 本帖最后由 龙鹰凌渡宇 于 2007-2-28 20:03 编辑 [/i]]
页:
1
[2]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